重拳掃黑除惡,廣州法院審結230餘件1040餘人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廣州法院按照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和上級法院的統一要求,共受理黑惡勢力案件360餘件1750餘人,審結230餘件1040餘人。”

5月13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廣州兩級法院近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情況,廣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振介紹了上述數據。

當天上午,廣州法院還集中對18件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共67人進行了公開宣判,67人全部被判處刑罰,判處財產刑1940.4萬元。充分體現了廣州法院嚴格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依法從嚴方針。

掃黑:嚴懲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黑惡勢力犯罪

被告人羅某盛陸續招募、僱傭其他組織成員,假借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哄騙借款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虛假借款協議”並製造虛假資金流水進行“套路貸”犯罪活動,在借款人無法償還借款的情況下,羅某盛以“催收”為名,組織、指揮組織人員,採取毆打、拍裸照、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手段進行暴力“催收”,獲取非法利益,荔灣區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羅某盛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其餘10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並處罰金。

2015年至2017年7月,楊某福等人糾集其他同案人,在番禺區汀沙村某街等地,通過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非法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穩定,逐漸形成了以楊某福等人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番禺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楊某福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二百萬元和罰金十一萬元;判處楊關某(甲)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二百萬元和罰金十一萬元; 判處陳某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二百萬元和罰金十萬八千元。其餘1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兩年不等,並處罰金。

天河區肖某保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珠吉街吉某村一帶糾集湖南籍閒散人員開設賭場,併為爭奪賭場利益多次持槍持械鬥毆滋事,嚴重危害當地社會治安秩序。天河區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肖某保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廣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除惡:嚴懲建築工程領域非法佔地的黑惡勢力,主犯領刑4年

2014年6月份起,金某購買廣州白雲區太和鎮大源南路龍口二街某居27號別墅後,對該別墅進行改建,並大肆非法擴建,不斷侵佔周邊地塊,破壞周邊居民生活環境。期間,金某糾合被告人張某良、徐某及社會不法人員,形成當地一股惡勢力,多次對鄰居及周邊居民進行辱罵、恐嚇、毆打,強行侵佔、損毀鄰居房屋、林地及公眾用地,強拿硬要、隨意佔用、損毀他人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破壞當地社會秩序。案發後,金某由家屬代為向被害人王某正等人進行賠償,並取得書面諒解。白雲區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金某有期徒刑四年。其餘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九個月。

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

吳振介紹,廣州法院通過建立健全線索摸排處置工作機制,明確線索的收集、移交、銜接和管理等事項,涉黑涉惡線索統一歸口掃黑除惡辦處理,取得明顯效果。

據瞭解,廣州法院審判業務部門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加強了對涉黑涉惡線索的深挖徹查力度。如在廣州中院金融庭辦理民間借貸案件中,經辦法官發現並挖出涉“套路貸”線索,有效地推動了相關案件辦理。

據介紹,廣州法院還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建立與行業主管部門的通報機制,及時發送司法建議32次,敦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整改,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吳振表示,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也是依法懲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攻堅之年。廣州法院將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咬定既定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鬥爭精神,以實的作風、實的成效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下一階段,廣州法院將繼續聚焦十類打擊重點及涉“套路貸”、涉網絡等黑惡勢力犯罪新動向,切實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認真貫徹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堅持嚴格公正司法,推進庭審實質化,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 毛夢、朱璐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張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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