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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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典型的佔有慾過度。很多人可以滿不在乎的對對方說離婚,分手,可當看到別人過得好或不好,心裡都有些苦澀,這是為什麼?這就是典型的佔有慾。

把那些已經失去的東西,還當做是自己的來對待,因為過度的佔有慾,而讓自己的情緒開始波動。你說難道還是愛嗎?可能在時間的摧殘下面,早就已經不存在愛這個說法了。

要我說,這種情況,就應該看開一些。已經不屬於你的東西,何必再去執著呢?如果明明還有感情,為什麼又會走到今天這一步?既然已經做出了選擇,那麼就要做好接受的準備。

還是說,付出太多心有不甘?但不管是哪種情況,眼前的這個人,已經不屬於你了,不管是她不珍惜你,還是你不珍惜她,兩個世界的人,就不要互相打擾,要斷就斷徹底一些,拖拖拉拉的對誰都不好。


我從春風來


嗨,這個事情還真是個問題,離婚了沒有離家,說明你們之間還有信任,看到對方夜不歸宿,說明你對她還有牽掛,當然這對你可能還有尷尬,相互理解吧。離婚後仍然居住在一個單元內,這個情況實在說還不少,肯定是有些原因,如一方暫時找不到合適房子,在我們農村當地,婦女離婚,已經出嫁多年,你讓他能去哪裡,只好仍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離婚的原因不是由外遇引起,如性生活不和諧,一方對另一方嗜好不認同,性格不合,一方條件變好,喜新厭舊等,不管啥原因,也不能把事情做絕,曾經生活過的夫妻離了也不是陌生人,總還是有些情份的,緣分散了,還有親情。對方相互還有牽掛,這很正常。如若離婚是雙方的一時衝動導致,雙方感情實質上並沒有完全破裂,並沒有對離婚這一問題在思想上有充分的準備,再加上兒女的挽留。雖辦了離婚手續,雙方默認不搬出去,繼續同居生活也不是不可以。可這真要是沒有複合可能,各自想重新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在一個屋簷底下,還真是不方便,更有甚者,倆人還同居,同時還去各自尋找別人,刺激到對方,就會有很大問題,不僅是讓對方尷尬,甚至會出現刑事案件。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這是肯定的。最好的辦法還是說明白,堅守底線,互相體諒,雙方沒有了眷戀,還是分開住,她不搬,你也可以暫時迴避為好。


1生命之光


我是離婚的,有個女兒跟前妻,很理解你的心情,我是離婚後一年搬出來的,協議離婚兩三個月後,前妻就有新人了,晚上不回家時讓多照顧孩子!並且她男友還未離婚,有時或許故意讓我不舒服吧,故意讓男友在樓下等!我沒有露絲毫吃醋,因為沒有意義!佔有慾作怪!既然徹夜不歸了最大可能就是找了新歡同床共眠了,不要自欺欺人,假如她感覺不合適了,再回頭找你和好,你能要她嗎?除非你沒有骨氣!賤男!這時候打牙往肚子咽,要裝作毫無感覺。一定要堅強起來。


用戶2906125875343



你和妻子離婚,因她無處安身,只得還住在你的家裡。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你在心裡對她還有一絲憐憫。

做為曾經的丈夫,每當看到她有的時候整夜不歸,心裡感到難受,也說明你的心裡還是有她的。那怎麼辦呢?


首先問一下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所在。如果是生活所迫,要上夜班幹活,那你做為曾經的丈夫,現在還在暗暗的愛著她的人,如果有能力,就給她一些幫助,別讓她為了生活,活的那麼辛苦。

也許她因為離婚而不願接受,也許因為還心存怨憤而拒受饋贈,但只要我們的慈善心在,就一定會幫到她的。

如果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是為了鬼混,即使是生活所迫,也是不能容許的。趕緊給她找一處房子,那怕由你給她出租金也行,讓她早早離開。眼不見心不煩,別讓她汙染了孩子和你的雙眼,給孩子的成長造成影響。

離婚了,可以做朋友,有困難,可以去幫助。但是對於行為不端的人,還是離的越遠越好。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心裡還在乎不是嗎?畢竟曾經跟你有過一段歲月,看到夜不歸宿自然心裡難受,這怪不得你。

不想心裡難受就趕緊搬走,都離婚了在一起幹嘛?自己不嫌棄鬧心?婚都離了還不分開,所謂的住房問題只是藉口。怎麼還不能在外邊找個地方。你屬於自虐,讓自己難受。眼不見心不煩,趕緊處理好住房問題,要麼她走要麼你走。

他現在夜不歸宿說明人家外邊有人了,壓根不在乎你的感受,你卻在這裡自哀自怨的有什麼用?

想解脫那就趕緊的找地方搬出去吧!



伴夏de溫柔


既然對她還有愛,為何要離婚呢?既然已經離婚了,為何還要不捨和難受呢?

如果捨不得,對她還有愛,那就儘量去挽回這段感情。如果覺得實在無法挽回這段婚姻,那就還是儘快搬走,各住各的,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我有個親戚,也是離婚了。但是,他們因為孩子,完全就是離婚不離家。

離婚的原因,很俗套,婆媳關係不和,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而丈夫完全就是愚孝,一味地聽從媽媽的話,認為媽媽說的就是對的。有一次,又是因為婆婆的告狀,丈夫憤怒的暴打了一頓妻子,從而離婚了。

但是,夫妻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不能因為離婚而不管孩子啊。並且,兩個人在深圳就只有一套房子,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兩個人還是住在一起,方便對兩個孩子的管教。

夫妻離婚之後,婆婆回了老家。沒有婆婆在中間的攪和,夫妻兩個好好的帶著兩個孩子,反倒是沒有矛盾,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好了。夫妻倆不吵架了,孩子們也開心了。

有一天,丈夫看到妻子好好打扮一番出去了,並且是到很晚才回來。丈夫心裡就有點慌了,支女兒一個勁的打電話給媽媽,讓媽媽早點回來。後來,妻子回來之後,丈夫實在受不住,便開始了離婚之後的第一次和妻子好好談話,問妻子幹嘛去了。妻子性子很直,直接說同事介紹了一個男的,還不錯,自己過去相親了。

丈夫一聽這話,就完全坐不住了。不同意妻子相親,說絕對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叫別的男人叫爸爸,堅決要求復婚。

妻子起先不答應復婚,後來同意了,但是也約法三章:1、不和婆婆同住;2、遇到事情了,一定要兩個人好好商量;3、不接受任何一次的家暴!

現在,兩個人復婚一年多,日子過得很不錯。


幸福魚兒


既然離婚了,就儘量減少交集,眼不見心不煩,是真理。

真佩服你能受得了跟自己離婚了的人經常在眼前晃來晃去,見面打招呼也不是,不打招呼也不是。

即使沒買房子,去租一間房子,總是可以打吧?如果是經濟原因,最簡單勉強能住人的,都行,城中村房子,或者地下室、儲藏室,都行。有其他親友暫時借住也行。

我覺得男人,還是要有點骨氣的,雖然可能會有點痛。


非常銳角


怎麼說呢,兩種可能

1.第一種可能:可能你是一個比較念舊的人,婚離了還對前妻還有一些的牽掛,畢竟你們生活了那麼多年。沒有了愛情還是會有一些親情的。所謂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是也種感覺吧。

2.第二種可能:你可能是你這個人比較霸道,心胸狹窄的人,感覺自己曾經擁有的,屬於別人了,就是心裡受不了。

3.我們當地就有一個這樣的情況。兩個哥們兒就像拜把子兄弟那種關係,我們暫且稱他們為A和B吧。A把B的老婆給勾搭以致兩個家庭都離婚,A和B的前妻結生活在在一起。

4.A的前妻離婚後有介紹對象的,A不讓前妻找對象,如果一聽說誰給他介紹對象了就去找人家鬧。

5.A很有錢,屬於是不走尋常路的那種人。到最後呢是出現了什麼情況呢?大家不要感到驚訝,這個事是真實存在的。

現在的妻子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前妻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因為之前他們有一個兒子。

6.像這種男人了就屬於霸道的一個男人,自己拋棄的女人,也不可以找別的男人生活。說白了就是一個自私到頂的一個人。

7.具體你們家的事情我們也不太清楚,具體是你的妻子是為了生活所迫熬夜打工,還是其他的什麼原因,我們都不太瞭解,你也沒有說的太清楚,不好妄加評論。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喜歡的話就點個關注,謝謝。




高牌地板劉姐


會產生這種感受可能有這樣

原因一:還有感情

我個人覺得這很正常,哪怕是陌生人在一起久了都會有感情,何況是一起生活了很久的夫妻。就好像我們出去上輔導班或是其他課程,本來大家彼此不認識,也不怎麼說話,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有感情這裡的感情不一定是愛情,也可能是親情或是其他。

原因二:跟自己的心理預期不符

也許,在你眼中,妻子離開你後不可能或者說不應該有更好的生活狀態。在或者說,覺得妻子不可能有人追求,或是再次進入愛情,當現實跟這些原本的預期出現衝突後,就會產生這種心理落差。

原因三:暫時不適應

一下子兩人的關係變了,但生活模式暫時沒有改變,所以會出現暫時的適應困難。


不倒翁小姐


你難過是因為妻子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去了,你難過的時候說不定她們正在搞事情,曾經跟你負距離的人,現在夜不歸宿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就算是曾經在一起的情侶也會心疼,更可況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妻子,現在有人替代你的位置,此時夜不歸宿連打電話發消息詢問的理由和身份都沒有,你難過是因為還放不下她,畢竟是同床共枕了這麼多年,現在就要睡在別人身邊…

首先你要明確你們現在的關係,你們已經離婚,從此各安天涯再無任何關係,你已經失去可以關心她的身份。什麼東西都是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愛情婚姻也是如此,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現在假惺惺的說心裡難過放不下她,早幹嘛去了?現在難過後悔有什麼用?

其次你們現在因為住房原因還住在一起,都離婚的兩個人,就算曾經再熟悉,現在也是已經離婚,住在一起不會尷尬嗎?能保證能忍得住嗎?昔日親密無間的感情和身體,隨你們離婚都煙消雲散。就算因為住房原因,也不該長住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多尷尬,還讓兩個人傷心難過,還不如直接找其他住的地方,免得尷尬傷心難過。

其三,你們現在已經離婚,她夜不歸宿也是她的事,跟你沒關係,輪不到你來擔心她,說不定她正在跟其他相好約會,所以你會難過,難過她去陪其他人,難過你已經失去她,不過這又有什麼意義?能挽回嗎?當然有可能,看你們自己。

所以啊,不管是感情還是婚姻,擁有的時候要懂得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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