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勺窩鎮“六個一”助力“多元訴調”解民憂

納雍縣勺窩鎮“六個一”助力“多元訴調”解民憂

2018年以來,納雍縣勺窩鎮立足於煤礦地質災害突出的實際情況,借力於“大部門”機構改革機遇,以“部門大整合、隱患大排查、治安大穩定、積案大排查、矛盾大調解、群眾大服務”為契機,整合多個部門聯合辦公,商請縣法院派駐到勺窩鎮法律支援力量入住,自主探索創建“多元化訴調對接中心”,規範“六個一”辦理基層社會事務流程,推動該鎮社會管理服務體系探索向更深層次邁進,實現信訪接待、信訪辦理、矛盾調解、民事審判、法制宣傳的合署辦公,提高信訪工作化解率,增強群眾對社會治理的滿意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一支職責明確的隊伍。整合了綜治辦、群工站、司法所、派出所、社會事務辦、禁毒辦、縣法院駐勺窩工作組等部門到綜治中心集中辦公,實行獨立考勤、聯合辦公,對社會事務和矛盾糾紛辦理處置聯動快速。明確群工站、綜治辦、司法所按照職責權限,合署辦公,依照政策,及時做好各類信訪訴求的受理、轉辦、督辦、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信訪案件定期排查、矛盾調處,整治治安,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明確派出所、社會事務辦、禁毒辦聯動統一,接受群眾諮詢和信息查詢和社會治安治理、處突及吸毒人員管控,加強轄區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開展教育幫扶、走訪調查、社會救助等,避免特殊人群案(事)件發生;抓好吸毒人員管控、社區戒毒、社康康復人員幫教及服務管理。商請縣法院駐勺窩工作組對入駐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主持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進行司法確認,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個統一指揮的平臺。按照“定格、定員、定責、定崗”的原則,把全鎮行政資源劃分為四個級別的網格:其中一級網格1個,二級網格5個,三級網格17個,四級網格160個。將“雪亮工程”、“天網工程”的所有數據接入訴調對接中心指揮平臺,對每個網格範圍內監管的卡扣、村寨動態全部掌握,實行統一調度、統一指揮。逐步實現社會治理由粗放向精細、靜態到動態、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轉變,管理的全覆蓋與服務的全方位,加強和提升全鎮社會管理與服務的綜合水平,使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和滿意率穩步提升。

一排多元訴調的窗口。在鎮訴調對接中心為給老百姓提供一個反映合理訴求、解決矛盾糾紛、流轉訴訟案件、特殊人群服務、社會管理服務的平臺,建設“信訪接待窗口”“訴訟接待窗口”“三級視頻接訪窗口”“法律服務窗口”“民政服務窗口”“特殊人群服務窗口”“戶籍信息服務窗口”等於一體的訴調對接中心,以“讓人民群眾只進一次門,只跑一段路”為工作原則,解決了人民群眾辦事“程序繁多、部門不明、推諉扯皮”的尷尬狀況。

一套規範實用的制度。商請縣法院提供相關法律服務保障,制定了《納雍法院、勺窩鎮共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流程》、《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矛盾糾紛受理登記制度》、《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調解工作制度》、《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安檢登記制度》、《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值班制度》、《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陳列室管理制度》《領導幹部送訪、送調進農家制度》等制度,一系列制度的建成及完善,促進了勺窩鎮社會管理服務體系的初步形成,為“平安勺窩建設、矛盾糾紛調處、突出問題治理、社會治安防控、特殊人群服務、公共安全維護”等工作夯實了基礎。

一塊學法用法的陣地。為解決群眾如何正確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問題,扭轉部分群眾傳統觀念和地域習俗與法律法規相違背問題,引導老百姓崇尚法律、學習法律,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能力,能及時幫助他們找出相關的法律依據。鎮黨委對相關人員務必保障“綜治中心圖書室的大門要常開,滿足群眾的閱讀需求”、“領導幹部要積極學法、用法、依法辦理業務”的要求下,成立了集《憲法》、《勞動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非正常上訪知識讀本》等40餘種500多冊法律書籍圖書室,滿足群眾的需要;提高領導幹部法律素養,推動勺窩鎮“法治政府”建設向前邁進。

一張滿意而歸的笑臉。通過邊設計、邊建設、邊辦案,勺窩鎮“訴調中心”先後已調解涉及該鎮轄區內沙田、長田、中井、小樹林、雍汪興騰二號井、小龍井、泰偉洗煤廠等煤礦地質災害糾紛和農民工欠薪糾紛共計726件,為群眾解決3696.56萬元的勞資糾紛問題。其中,通過司法確認的631件,處理信訪案件18件(含積案7件)。鎮領導通過訴調中心主持調解的黃河社區與沒天地社區長達20年土地糾紛,調解黃河社區楊家寨、何家寨近100餘戶700餘人的群體性糾紛,引導小龍井煤礦與中心社區長達12年的礦群矛盾糾紛通過司法確認,疏導部分信訪積案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勺窩鎮多元化訴調中心為基層人民群眾矛盾糾紛有效化解探索出了新的途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對學法、用法、守法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人民群眾對鎮黨委、政府的信任度也得到了提升,人民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局面逐步打開,“信上不信下、信訪不信法”的畸形觀念逐步得到扭轉,“法治創建”的基礎得到進一步夯實。

(中共納雍縣委群眾工作部 盧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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