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如何解決?問責制才是最終的解決方式?

為女兒討個公道


解決校園欺凌,問責制除了讓人背鍋,沒有任何效果。

問責問誰的責?問學校和老師的責?從16年的《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到2017年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哪一個文件中沒有問責的條款?又有哪一個校園欺凌的惡性事件中沒有學校被問責?這又能怎麼樣,校園欺凌事件不仍然一起接一起。

問公安部門的責?公安部門面臨著學生的事件時,只要是事件不嚴重,公安部門又能對學生怎麼樣,除了批評教育,還不是一放了事。說到批評教育,公安幹警會比教師更專業?

現在的校園欺凌事件越來越多,熊孩子越來越多,原因很複雜,有家庭和學校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原因,但歸根到底是所有的熊孩子都明白一個事實,我錯了又怎樣,誰都拿我沒辦法,有恃無恐。


對於一些暴力成性的孩子,批評教育是沒有任何效果的,暴力的孩子崇尚的是更加暴力,看那些小痞子在大痞子面前總是服服帖帖,因為他們知道不服就沒好果子吃。就在他們在警察面前也比在老師面前服帖,不是說警察暴力,而是在中國孩子的心中,警察總還是強勢的一方,但當他們一次次發現警察也奈何不了自己時,他們就更“無所畏懼”了。

在此不是宣揚用暴力對待暴力,而是分析熊孩子的一種心理,想說明要解決校園欺凌的發生,必須有讓這此孩子們怕的東西。這就回到我一貫的觀點,不能對未成年人過度保護了。

寫到這,突然感覺到應該給予學校開除學生的權力。現在我們的義務教育不僅不能開除學生,對輟學的學生還必須動員回學校,否則學校違法。

學校不能開除學生,不僅學生有恃無恐,連家長都有恃無恐,許多熊孩子的產生就是家長出了問題。

前面寫過一篇關於校園欺凌的小文,為此在網絡中找了找近期的校園欺凌事件,一找讓自己不寒而慄,只是今年4月到現在,網絡中爆出的校園欺凌事件就多達近十起,其中兩個幼小的生命逝去。還有多少躲在黑暗中的校園暴力者,還有多少孩子正在受欺負,只有天知道。就在昨天,一名家長闖入學校殺害了欺負自己孩子的學生。

這一起起惡性事件,討論對錯又有什麼用?問責又有什麼用?讓事件不再發生才是所有人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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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風教育


校園欺凌問題始終存在,不過是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開始之後,似乎在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政策、法規影響下,學校教育對問題孩子和校園欺凌事件上,除了說教和無力表白之外似乎再也無所做為!之前,對違紀、違反校規、打架鬥毆等不遵守規則和校園霸凌的問題少年,學校還有權利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嚴重者可以開除學籍甚至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勞動教育,並可將處分決定裝入學籍檔案而伴隨終身!說實話,當時的淘小子們真害怕被記過、開除,同時犯了錯誤,免不了被老師剋一頓,一旦通知家長還免不了一頓大嘴巴子!

而當下,教育的懲戒功能已經被徹底封殺,學校單憑說教無法完成對違反規則的學生的懲戒,導致教育被逼退讓,而且社會輿論一邊倒的對教育橫加指責,行政部門為求平穩,過度忍讓,學校教育被倒逼自保,息事寧人。

如果想減少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恢復學校教育的懲戒功能,不要為了所謂的控挫保學和入學率而讓通過說教已經不起任何作用的學生在校園繼續橫行霸道、肆意妄為、擾亂課堂、欺凌同學了。什麼情況要警告、嚴重警告…界定清楚,該送工讀學校就送工讀學校,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二、降低刑事處罰年齡,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目前有人大代表呼籲和提出將最低刑責年齡降低到12週歲,這點筆者極為贊同。從近幾年發生的多起校園欺凌事件來看,往往施暴者年齡不足14週歲,即便隊被害者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也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僅僅是說服教育而已。而施暴者的傷害級別從成年人犯罪的角度則完全可以入刑!這樣有些問題孩子就會更加有恃無恐,甚至有些施暴者已經明知自己不夠入刑年齡而為所欲為。隨著社會信息的影響和認知水平的提高,對規則和法律的敬畏是任何人都應有的!

第三、家庭教育的缺失。問題少年、校園霸凌者,家庭教育嚴重缺失或者不健全,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問題家庭往往導致對孩子在教育管理、心理疏導上的缺失、缺位,隨著孩子對成長及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如不能及時糾正拉回到正常學習、生活軌道上來,則靠其自制力很難迴歸正常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的認知,從而走向落寞。所以學校教育,特別是具有霸凌傾向的孩子在矯正的同時必須得到家長的大力支持!

針對問題中的問責問題,本人感覺學校確實有疏於管理之則,這點希望學校加強管理,對問題苗頭要及時疏導和解決!但這又是一個牽涉到家庭、社會等諸多因素的集合,單純對校的問責不能徹底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更重要的是要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營造青少年要敬畏法律、遵守規則的學習和生活氛圍!





學校那點兒事兒


問責,問誰的責?問多大的責?最該問責的應當是欺凌者本人,但受法定責任年齡的限制問不了。問老師丶問學校丶問家長的責,該問什麼責?是思想教育不到位還是日常監管工作不到位?思想教育老師滿天在做,聽的一直聽,不聽的一直不聽,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否則不會有公、檢、法這些強制機關。再說日常監管,學校、老師對學生的監管只能依據法律政策監管,不能越權和違法,你能象監獄監管犯人那樣監管嗎?學生有活動的自由,這樣的監管是針對全校學生的泛泛的監管。當然發生這樣的事情教師、學校有一點責任能說的過去,但你要靠問責學校和老師來杜絕這類問題那是不可能的,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呼籲立法機關修改法定年齡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讓誰幹的責任誰擔。


夫子


在幾十年前,並沒有“校園欺凌”這詞,因為幾十年前,吵架、打架的學生一聽到“老師來了”,馬上老實了,屢教不改的開除了事。現在,老師的尊嚴早被踩到泥地裡,那些為所欲為的學生不把老師放在眼裡,不要說打罵同學,打罵老師都敢。現在的社會,學生辱罵老師,道歉了事;學生哪怕把老師打到住院,最多賠醫藥費。可是,老師責罵學生會引來家長攻擊,給學生一巴掌簡直是罪大惡極。是老師們不敢管、管不了,才滋生了校園欺凌,且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問責制不能從根本上扼止校園欺凌。讓在學生面前兢兢戰戰的老師如何阻止欺凌事件?欺凌事件已經發生,追究誰承擔責任,意義何在?

能從根本上扼制、預防校園欺凌的,是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嚴格執行,在校園裡,辱罵同學、老師的人,將受到什麼處分,無摳打他人的,又受到什麼懲罰。那樣,學校才是真正的學習文化知識的場所。

把同學打傷後跑回家,還有一群老師來請他回校讀書,生怕有一個學生輟學無法交差。叫校園欺凌如何才能扼制?


寧怡524


什麼?問責制才是解決校園欺凌的最終方式。不知道是我眼花看錯了呢?或者是真有人開這麼滑稽的玩笑呢?但我寧願相信是我年老眼花了,看錯了,也不敢相信會有人在頭條中開這種封神榜式的扯東扯西的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玩笑。因為這是頭條,全國有很多人在看,這個玩笑開得實在太大了。或者確實因為年幼無知、不學無術造成上不知天有多高?下不知地有多厚?但是,一個人還是要低調一點、謙虛一點,多學學、多問問、多瞭解、多實踐、多調查、凡事三思而後行,凡話經調查後再說。校園欺凌你瞭解多少?校園欺凌的歷史又有多長?校園欺凌的發生發展規律是什麼?以前如何?現在如何?以前的法律法規如何?現在的法律法規如何?以前的管理辦法怎樣?現在的管理辦法又怎樣?你知道嗎?你瞭解嗎?你調查過嗎?


暗貓影


現在的孩子已經和以前的那些不同了,現在的孩子撒謊扯皮、人前一套背後一套、拉幫結派、欺凌弱小、打罵老師。。。各種問題

為什麼我們80.90後很少出現這種情況呢?

現在的家長法律意識都很強,孩子打不得罵不得,反倒是孩子打老師罵老師,老師還不能還手還口,導致很多老師明哲保身,這就是你們家長眼中不負責任的老師。

想想,多少老師剛進單位的時候都有很多夢想,都很負責任,隨著時間流逝,這樣的激情也被家長一點一點澆滅了。

真的不要再慣孩子了,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們,你們眼中的好孩子真不一定是別人眼中的好孩子。我的學生a,四年級,在家會做家務,會自己做飯,會幫爸爸媽媽捶背捶腿,怎麼樣?乖孩子吧?這個孩子每次考不好就來學校罵我,罵搭班老師,說我們誤人子弟,不會教。真好,你知道你的孩子在學校總是打架嗎?告訴你們,你們說你家孩子很聽話懂事,他不可能打人,監控都給你看了,還是死不承認?他會去亂摸女生,我給拉開了,只不過力度大了摔倒了,你們就說我打人?還說現在講究自由戀愛,解放天性?what?沒聽錯?他帶著幾個學生偷跑進老師宿舍偷錢,把鎖都撬壞了,監控就正對著他,你們說他還小不懂事,還說我們老師把錢亂放,引起他的慾望?。。。

對於此類事情,老師不能還口,也不敢還口,一還口就是告教育局,教育局一來審查我的名聲還要不要?我還要養家餬口呢,我還想評職稱呢。我還要其他幾十個聽話懂事的孩子呢。

這不是個例,我們班有5個,家長孩子都這樣,其他班也有。

最讓我心痛的是,我在他們三年級的時候,把家長自願留下的學生留下來補習,然後我宿舍的床就被這幾個孩子用水澆溼了,大冬天的,我在辦公室坐了一夜睡不著,抽了兩包煙,自此以後,我再也不會做一些多餘的事情,我犧牲個人時間,免費的不收錢,幫你們補課,我為了什麼?為了讓你們恨我?

罷了罷了,這樣的孩子放任自流吧,只要不影響別人,都無所謂,還有其他幾十個孩子需要我呢。


是小鹿嗎


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校園霸凌”現象是怎樣發展而來愈演愈烈的,原因是所渭的素質教育、不準體罰變相體罰、不準所謂言語侮辱、這不準那不準卻又不給學校老師如何才是準這樣一個明確的是非界線,學校和老師徹底喪失了管理手段。而當“校園霸凌”出現致人死致人傷時,未成年人保護法首先充當起“霸凌”者做保護傘,然後校長免職,老師解聘,學校賠錢┈

有時候,一門子專家委員會爭吵到最後往往出臺的是腦殘建議政策!

解決辦法:學校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有霸凌行為的學生的權利,被開除的學生哪去?強制送工讀學校接受“軍事化”開導!


夢裡尋狼


校園是亞社會,校園裡的欺凌和社會上的欺凌一樣。徹底解決是不可能的。

目標應該是如下

1 盡最大可能減少欺凌的情況發生

2 盡最大可能減少欺凌對學生造成的傷害

解決手段也應該採取成年人的法律來適當變通來進行懲治。

問責也是必要的,一個孩子做了錯事,父母或者監護人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需要實施以下辦法來達到目標

1 學生都要理解相關法律知識,要了解施加欺凌是不好的,也不要默默承受欺凌。

2 施加欺凌的學生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具體的措施,要靠大家集思廣益,總之目標是讓他感受到一定的身心痛苦。

3 父母要和學生一起學習學校規章制度和法律相關知識。

4 老師和家長頻繁溝通,注意學生性格變化。

5 學校聘請專業心理指導老師,為學生的心理輔導工作做專業指導。

以上。


嗶嗶兮文藝


為什麼要用“校園欺凌”“校園霸凌”這些詞?校園內發生的事與社會上有什麼本質的區別?我認為,沒有必要遮掩什麼。未成年人的行為評判標準應該與成年人一樣,不能二元化。出於未成年人的年齡特徵,可以與成年人差別對待。但不能像目前一樣毫無懲罰。我想:我們的一些政府機構、專家學者和社會大眾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對未成年人的過度保護和二元標準是難以培養出合格的社會公民的。

其實像“校園欺凌”“校園霸凌”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究其根源,本質上不是學校教育問題,而是從法律到公眾輿論的過度保護問題。是過度保護和二元標準把那些未成年人的劣性逐漸培養長大的。大家都知道“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的典故。如果從小就用同一標準要求,給予適當的懲罰,培養未成年人正確的社會規範,就不至於像目前一樣出現這麼多校園違法犯罪行為。

因此,根治未成年人的校園違法犯罪行為,要從立法、社會觀念和輿論上著手。要同一個標準,給予適當懲罰。其次才是教育管理責任的追責問題。不能本末倒置。


yjmlzhj


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主要是貧富差距,有些富人家長引導不合理,有些假富人更是教育後代不全面,體現驕傲自滿的情始,關心社會,共同體現,共享互愛更利於學校社會空氣,教師教育才能發揮作用,同時有組織有紀律教育學生,這樣學生才安全,安心就讀。

有些學生軟弱,成績又出色,同學們就會攻擊他,特別是女生更是,這種情況老師責任重大,問責壓力大,責任心使用不出來,只有學生組織學生才妥當,學生更比老師知情,又有誰能擔當此重擔呢?

學校應增加維穩保安人員,切實做到發現問題立即耐心調查,抓早解決,矛頭抓住了,才能安定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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