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交友、深夜獨行……女性一定要警惕的四種風險,後果很嚴重!

(來源:杭州中院)

看不見的風險是最大的風險,對女性而言,避免傷害的第一條便是提高警惕、識別危險。

以下案例都來自審判一線,是真實而典型的存在。

一、線上交友要謹慎

案情:2015年5月,被告人盧某某通過“陌陌”、“比鄰”等交友軟件結識並騙得4位女性的好感,先後騙她們去杭州蕭山區、嘉興秀洲區等賓館內,趁被害人不注意,將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含舒樂安定、佳樂安定等成分)放入茶水、咖啡中,騙被害人喝下,趁其昏迷之際,強行發生性關係,並劫走現金、手機等相關財物。

提醒:網絡有風險,交友須謹慎。網絡的虛擬性、隱蔽性,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膽量,也增加了識別、偵破犯罪的難度。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以網絡交友為幌子,通過聊天軟件誘騙女性被害人見面,進而實施搶劫、強姦犯罪的案件。在這起案件中,四名女性被害人幾乎犯了同樣的錯誤,未經核實交友對象的真正身份即從線上走向線下與被告人會面,還隨被告人進入完全喪失自救能力的封閉房間內,並喝下被告人所遞的摻有迷藥的飲料或茶水,以至自己遭受人身、財產的雙重損失。而這些悲劇的背後,歸根結底是年輕女性自我保護意識太弱,過於輕信別人。在此,特別要提醒廣大女性朋友,網約你出來的不一定是白馬王子,十有八九可能是惡魔。

二、單獨出行要小心

案情:2015年1月29日晚,被告人王某酒後至杭州市餘杭區閒林街道,尋找單獨外出的女性伺機作案。當晚9時許至11時20分許,被告人王某先後尾隨被害人雷某至某小路、尾隨張某某至某小區樓下,以掐脖子、言語威脅等手段,從雷某處劫取現金人民幣40元;因張某某反抗、呼救而未劫取到財物。11時50分許,被告人王某尾隨被害人唐某某至某飯店附近,以掐脖子、言語威脅等手段,強行將唐某某拖至一圍牆內欲對唐某某實施強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唐某某趁機逃離現場,被告人王某劫走手機、現金等財物。

提醒:女性少走夜路、少走小路、少單獨出行,這些都是基本的生活常識。然而許多女性卻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倒黴,或者過於自信,認為自己對某條路很熟悉。殊不知一旦危險發生,對於你而言就是百分百的傷害,有時甚至是滅頂之災。本案即是一起特徵顯著的暴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專門挑選深夜路過偏僻路段的獨身女子伺機作案,實施搶劫、強姦。而三名被害女性恰恰都是獨身一人在深夜行於偏僻路段,難免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對象。客觀來說,現代城市生活中年輕人加班是常態,夜歸也難以避免,但無論如何,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比如完全可以在結伴外出、結隊上下班等問題上作出更為安全的選擇,從而在源頭上規避風險的發生。安全常識告訴我們,化解風險的最好方法是防範風險,任何時候,都不要心存僥倖,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三、遭遇家暴要維權

案情:

被告人程某某與被害人孫某某系夫妻關係,因夫妻矛盾,孫某某多次提出離婚,程某某亦多次毆打孫某某。2016年11月23日晚,被告人程某某與被害人孫某某在出租房內,再次因離婚問題發生爭執,其間,程某某用拳猛擊孫某某胸腹部數下,致孫某某心臟破裂、肝臟破裂,急性心包填塞合併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程某某在案發現場撥打110電話向公安機關投案。

提醒:

2019年是我國頒佈實施《反家庭暴力法》三週年。然而實踐中的家暴事件卻屢有發生,屢禁不止。究其原因,就在於遭受家暴的被害人基於維繫家庭、顧及名聲等因素往往羞於啟齒、隱忍不發,不敢、不願第一時間站出來,導致自己持續受到侵害。本案就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發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在一年多時間內,多次遭受自己丈夫的家庭暴力,有一次甚至頭部被打到縫針,眼睛被打出淤血。雖然被害人有嘗試離婚,但並沒有選擇向婦聯投訴或者報警,以至於自己無法得到及時救濟,最終被丈夫毆打致死。從司法實踐來看,大部分家暴行為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一旦發生家暴,企圖通過容忍、退讓來避免家暴行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面對家暴,必須勇敢說“不”!要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家暴行為,請第一時間撥打110或者12338。

四、“垃圾人”要遠離

案情:被害人榮某某(已懷孕)及其男友夏某某租住在桐廬某出租房,與被告人歐某某系鄰居。2013年6月16日,被告人歐某某在出租房與榮某某因故發生爭執,歐某某遂持菜刀砍切榮某某頸部並撕咬榮某某左耳,因榮某某極力反抗、呼救,又用彎刀割嘴、膠帶纏手等殘忍手段,致被害人頸動脈、靜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後被告人歐某某為滅跡而分屍,並將屍塊裝入行李箱內拋棄。其間,有人發現流出血水的行李箱並報警,被告人歐某某被當場抓獲。

提醒:

雖然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論”尚未得到證實,但殘酷的現實告訴我們,社會上確實有一些人從小就有暴力傾向、情緒衝動、理智缺失。由此觀之,網絡上形成的“垃圾人”概念確有其合理性。所謂“垃圾人”,是指那些渾身充滿暴戾、蠻橫、愚昧等負能量無處發洩的人。對於“垃圾人”一定要避而遠之,千萬不要招惹他們,否則一旦沾上他們就會不依不饒,直至把渾身負能量全部發洩到你頭上。本案就是一個典型而又殘酷的例子。被告人與被害人本系鄰居,理應和睦共處,卻因瑣事發生爭執,最後被告人竟殘忍殺害懷有身孕的被害人並實施分屍行為。在此,特別要叮囑、告誡大家:珍愛生命,遠離“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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