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鋼鐵“殭屍企業”應退盡退,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

5月9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785號,下稱“《通知》”),該《通知》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對2019年鋼鐵、煤炭、煤電的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制定了工作要點。

針對鋼鐵行業,上述三部門制定了2019年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點。其中繼續深入推進去產能、嚴禁新增產能等鋼鐵產能的嚴厲把控工作佔據重要篇幅。

工作要點中首先提到,要全面完成既定目標任務。統籌考慮鋼鐵行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佈局優化等工作,深入推進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尚未完成壓減粗鋼產能目標的有關地區、有關中央企業,要繼續堅持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力爭在2019年全面完成目標任務。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併退出配套的燒結、焦化、高爐等設備。2016年以來,各地累計壓減粗鋼產能1.5億噸以上。

“殭屍企業”應退盡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已經確認的“殭屍企業”,要按照上報的“殭屍企業”處置計劃堅決處置到位。加強“殭屍企業”排查和動態監管,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新出現的“殭屍企業”,確保“殭屍企業”應退盡退。

依法依規退出落後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質量、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加大對鋼鐵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和達標檢查力度。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落後的鋼鐵冶煉產能。

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切實落實企業市場主體責任,落實省級政府負總責要求,落實有關部門職責分工,更加註重製度建設,更加註重聯合執法,更加註重輿論宣傳和監督。各省(區、市)要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具體安排,建立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的長效機制。市場監管、土地、環境、安全、海關等執法部門,要抓緊研究提出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的有效辦法和政策措施。

嚴禁新增產能。嚴把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關,禁止各地以任何名義備案新增鋼鐵冶煉產能項目,對於確有必要建設冶煉設備的項目,相關地區在項目備案前須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辦法,按規定進行公示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4號)相關要求,各有關地區要對轄區內擅自違法違規建設、違規產能置換和備案等情形認真開展自查和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整改。

另外,工作要點中還強調,要開展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專項抽查。

2019年將對鋼鐵產能違法違規行為易發高發的重點省(區、市),由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組織開展一次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專項抽查,重點檢查壓減粗鋼產能、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嚴禁新增產能、淘汰落後產能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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