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張試卷 瀘州一家長推傷老師被判賠償

5月8日,記者從瀘州古藺縣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健康權、人格權糾紛案件,與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不一樣的是,該案的兩位當事人原告雷某某系古藺縣某中學教師,被告王某某則是該校一學生家長。原告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及恢復名譽權等。

因一张试卷 泸州一家长推伤老师被判赔偿

究竟是什麼原因老師要起訴家長?起因還得從一張試卷說起。2017年11月21日,因王某某之女徐某所在班級老師請假,由原告代課評講期中考試的試卷,徐某告知原告其沒有得到試卷。因原告沒有參與該試卷的批改和分發,對於徐某沒有試卷一事告知其課後去找,後因該班老師請假回來後,原告便沒有再處理該事。

可讓原告沒想到的是,11月28日,被告到學校找原告理論徐某沒有得到試卷一事,原告解釋原因後,被告不但不聽,第二天又到學校找原告發生口角並抓扯。原告多次避讓不及被被告推倒在地受傷。公安機關出警後依法對被告行為進行治安處罰,原告到醫院進行了治療並因該事導致心理受到打擊。

對於賠償一事,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原告將被告起訴到法院,該案於日前在開庭。承辦法官對該案進行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由被告對原告進行賠禮道歉並承擔原告的醫療費、誤工費等合理損失5531.23元。(本文姓名均為化名)

周雲 劉銘 記者 嶽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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