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超級路霸”成效初顯 !太原5月1日至6日涉及電動車事故下降四成多

為宣傳貫徹《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5月1日起,交管部門開始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和處罰力度。目前,通過近一週的集中整治,全市各主要路口交通秩序良好,涉及電動車事故下降四成多。


查扣“超級路霸”成效初顯 !太原5月1日至6日涉及電動車事故下降四成多


製圖 陳珊


5月7日,記者通過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監控大屏看到,全市各主要路口交通秩序井然,非機動車和行人基本能夠做到按照信號燈通行,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少了許多,大家各行其道。對於一些外形尺寸、最高時速、空車質量等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車輛,例如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交警部門明確其車輛性質為機動車管理的範疇,屬於機動車摩托類,在整治中予以重點查扣。


查扣“超級路霸”成效初顯 !太原5月1日至6日涉及電動車事故下降四成多


5月2日上午11點,交警在平陽路高新街口查扣一輛嚴重超標車輛。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杜曉峰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駕駛證,反之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就不能上道路行駛。

目前,查扣的嚴重超標車輛,基本上都屬於無牌上路,同時駕駛人也沒有取得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無牌上路將罰款200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無證駕車罰款300元。兩項合併處罰罰款500元。

記者注意到,在對嚴重超標車輛進行處罰時,民警嚴格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處理,對駕駛人進行詢問製作筆錄,並履行書面告知,製作行政處罰決定。違法人接受處罰後,如能提供車輛的合法證明,並做出書面承諾保證不再上道路行駛,交管部門可以返還查扣車輛。

數據顯示,5月1日至6日,全市發生涉及電動車事故共355起,同比去年同一時段下降43.6%。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類車輛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管理的目的是此類嚴重超標車輛不再上道路行駛。另外,9月1日開始,交管部門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嚴查、嚴管、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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