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媽媽拋棄了她的孩子,她的孩子成年後該怨恨母親嗎?

情感書生談感情


不管什麼原因,拋棄自己親生的孩子都是不對的。

看新聞,有些年輕的女生,禁不起誘惑偷吃禁果,懷孕生子,覺得難看就把孩子拋棄在垃圾桶裡,還有溺斃的,好點的送到醫院或孤兒院,偷吃禁果也就罷了,還棄子,錯上加錯,沒什麼好原諒的,只要是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和年齡無關,你年少無知,怎麼知道和男人做成年人才做的事。

放下怨恨,那是你沒有被拋棄過,不知道箇中滋味。

所以,沒有經歷就沒有發言權。

就是希望,一個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別犯傻犯錯。

善待自己。


答友皓哥


會怨恨的,我們村有一個男孩6歲時媽媽拋他而去,他在沒有母愛的孤苦中長大慢慢都記不得媽媽的樣子了。他雖然傷心但心裡卻一直想著媽媽,20年後他26歲外婆去世了。他在參加外婆葬禮的時候看到一個女人,有人告訴他那是他媽媽。他一下激動起來心興奮的咚咚直跳,臉上不覺露出了笑容腿不由自主的就向媽媽靠近。他心裡一直都想著媽媽呀也想看看媽媽現在的樣子,走近媽媽的那一刻他就感覺一股媽媽特有的溫暖撲面而來,讓他陶醉心裡感覺暖暖的。看著多年未見的媽媽他心裡感慨萬千酸楚起來,傷悲湧上心頭讓他難過的一下哭泣起來。他媽媽卻一點都不認識他了驚訝的看著他,他沒有說話只是看著媽媽止不住的哭。這媽媽欠了他多少母愛呀?讓他既想又恨,他不知道要是媽媽沒有走他該會過得多麼幸福呀,唉,他想和媽媽說點什麼卻不知從何說起,他憎恨媽媽拋棄他讓他在孤苦中長大,他憎恨媽媽把原本該給他的母愛都給了別人,他憎恨媽媽為什麼這麼多年都不來看他一眼,難道她一點都不想自己生過的孩子嗎?


諾亞方舟的木板


我比較有發言權。我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受害者,排行老二,上有一姐,當得知我還是女孩時,第一時間將我送人,甚至親媽連一眼都沒看。下面肯定投有一弟了。但是上天很眷顧我,養父母視我為掌上明珠,而且我大學畢業後一切順利。這麼多年從來沒有看過我,明明知道我在哪裡。後來我還是主動找到了他們,並不是想念,而是一定看看這麼狠心的人是誰,然後狠狠報復。我會過得更好,對我的養父母更好,但對他們沒有任何感情,養老也別指望我,我沒有義務,我只對養父母負責。讓他們後悔去吧!而且我是他們三個孩子中最優秀的一個。如果人人都可以生哦而不養要法律幹啥?我沒有告他們遺棄罪已經很給面子了。不只是恨,非常恨!


83209114


這個問題我有切身體會,我兩歲我媽就走了,聽說嫁到隔壁村,現在三十多年了一次也沒來看我。

小時候,特別上小學那一段看到別人都有媽媽特別羨慕,那時很想媽媽也怨恨她……

我小孩兩歲的時候我心裡一直有疑問,兩歲的小孩這麼小,這麼可愛,什麼都不懂。分開一天都受不了。而我媽竟然把兩歲的我拋棄了,那是怎樣的鐵石心腸才能做得出來的事。

以前對他很怨恨。現在釋然了。我不會去找他,他對我而言就是一個陌生人,也希望她晚年過的好,不要想起我更不要來找我。


生鮮店1


我出生在重男輕女的那個年代,也是最苦逼的80後,但是我很幸運,當別人來抱我走的時候,最後一刻我媽還是把我留下來了。

因為有這麼一段事,每次媽媽生氣的時候就會說:當初把你送人了就好了。

我心裡嘀咕著:也許我在那家人裡命還好些。

在我小時候,沒有什麼童年樂趣,每天要幫媽媽做家務事,還要打豬草,還有兩個調皮的弟弟,家裡的家務事幾乎都在我身上。

但是比較還小,比較貪玩,經常玩著玩著就忘記了,等到天黑回家才想起有事沒做,這個時候媽媽也回家了。

她在外做了一天的事,看見吩咐我的事沒有做,心情好的時候就自己做了,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一頓打。打,在我們那個時候是家常便飯,她專門挑那細細的竹條,打在身上特別痛。她打一下我就叫一下:“痛”。“痛才能記住教訓”。每次都是邊打邊教訓,教訓完了也停手了。

現在我長大結婚了,每次回家媽媽都會和我嘮叨,說:“想起你小時候經常打你,沒有好好的照顧你,只要想到這些心裡面就難受,虧欠你”。我調皮的說:“如果當初那戶人家把我抱走了,我的命是不是會好很多呢”。我媽嘆一口氣碩:“如果當初真的把你送人了,你長大了會恨死我”。

我很感謝我媽媽把我留了下來,如果當初她真的把我送人了,我也不會恨她。

謝謝大家,祝大家都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夏小白888


那夏天發先生拋棄他自己的親生女兒20年都沒有來過,至於孩子恨不恨他,我不知道的,一個男士就為了那點捱罵自尊拋棄我母女一別20年都沒有來過的,可能是女兒,不重要的,我會讓他一輩子都愧疚我母女,我也一生都要纏著他,去折磨折磨他愧疚我們的,那個石頭永遠的壓著他的,我的女兒要是看到他會是什麼樣,我不知道的,總之我不會讓他逍法外的,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給他找出來的,他還埋怨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在不好沒有拋棄我們不養育的,還有他的孩子也沒有拋棄的,他還用那些話打擊,一下子給我打到無底深淵了,他還辛福,樂觀,我看他還能樂觀辛福多久吶,他做人這麼沒有人心,不知道感恩圖報我們,反而全都埋怨我們,得罪我母女,那後果相當一鳴驚人的,我要原諒他也得看我的心情好不好,讓他給我等著,六月十八不來光山,我得去起訴他的,我看他的尊嚴臉放在那裡吶,一個重男輕女的人,給我母女害的那麼慘,我能繞了他嗎?,也沒有我不敢板弄的人,都沒有人心,我還去原諒他幹什麼,改變我母女的命運的人,



傾國傾城一傾心孔桂雲


假如一個媽媽拋棄了她的孩子,孩子在成年後該不該怨恨媽媽?

怎麼說呢。一般情況下,媽媽怎麼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呢?

題主問該不該,說明題主心底裡對媽媽並不全是怨恨。

那麼究竟在該不該怨恨呢?

對於這個問題前,我想到的是,應該先去了解媽媽的過往,當初她為什麼會做出拋棄孩子的舉動?

一般這種情況,無外乎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未婚先孕的,男方又不願為孩子結婚,這位媽媽就是被拋棄的第一人,在生孩子後又迫於各方面原因,或者直接就是長輩未徵得她的同意,瞞著她將孩子送了出去。

這樣的媽媽,首先自保堪憂,又怎麼忍心去怨恨?怨恨她在青春年華時作賤了自己?還是怨恨她太不懂得潔身自愛?或者,應該去怨恨那個敢做不敢當的“爸爸”吧……

第二種情況,孩子出生後,遇著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孩子不被家庭接受,媽媽更是在家中被一味壓制,最後迫於家中其他人的淫威,將孩子送走。

此時,媽媽選擇送走孩子,多半出於無奈,甚至,心底裡想著孩子能被一個好人家收養,也總比在這樣的家庭快樂。送走孩子,媽媽心裡一定是痛苦不堪的。若真是這樣的情況,也請不要怨恨媽媽吧。

第三種情況,完全是家庭困難,生活拮据,實在養不起孩子了,不送走就是餓死,送走了卻能保命,這般情況,也是怨恨不起來的。

第四種情況,源於媽媽的麻木不仁或自己重男輕女,又或者是媽媽出於私心,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媽媽實屬罕見,卻是實實在在可以怨恨的。

第五種情況,父母鬧離婚,媽媽迫不得已放棄撫養權。這種情況原本不該歸為拋棄,但就是有很多的奶奶們,會給孩子灌輸媽媽各種壞,拋棄了孩子,自小在孩子心裡埋下對媽媽怨恨的種子。

我們村有戶人家就是這樣,明明兒子在外吃喝嫖賭,後來勾搭上了別人,回家鬧離婚的。奶奶偏要跟小孫女說是她媽媽在外勾搭了人,拋棄她跟人跑了,還編排了很多媳婦的壞話,讓孫女仇視親媽。這樣的奶奶們我想應該有很多,所以,這樣的情況也就不會少。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更加要多花時間,尋根究底,也算是為媽媽正名吧。

該不該怨恨?能不能怨恨?最終是選擇恨還是選擇原諒,我想當媽媽的都會選擇接受。

我也是當媽的,當媽的心裡是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受一丁點委屈的。自己再難也會給孩子笑臉,自己再苦,也不願孩子受累。

我想,當媽的心都一樣。

題主提到成年後,成年人更能體會父母的艱難。


漫步秋葉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放棄了他,他怨我恨我。我都表示接受。

自己生過孩子以後才會體會到孩子和母親這兩者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關係。哪怕是父子關係也是沒有辦法和母子關係相比。

孩子就那麼一點點大,世界對他而言處處是危險,是陷阱。如果作為母親放棄了他,那無異於變相的謀殺。

如果,孩子一路磕磕絆絆終於長大了,可能表面的創傷已經癒合,而內心的呢。在他漫長成長歲月裡面,有過多少次埋頭哭泣,而這些又對他有多少性格上的影響,這些創傷是無法估計的。本應該是無憂無慮地成長歲月,卻被這個世界上最親近的人剝奪。

而現在母親年紀大了卻又想希望和所有老人一樣,頤養天年,兒孫繞膝。可是世上的事情怎麼可能事事如人所願。如果孩子心中有恨意,還是要母親去化解的。



阿里果果素


浮木電影集結號

這也要分情況的

首先母親是因為什麼原因才去做的這件事

第一:貧窮。

都揭不開鍋了,在沒有準備很意外的情況下生下了這個孩子,而生下這個孩子卻沒能力養活。

心理特徵會有兩種:

①、根本養不起,與其讓孩子跟著受罪有一頓沒一頓,可能學都上不起不如寄養給別人好歹保證自己的孩子不用忍飢挨餓還有學能上。

②、實在養不起,這樣能把自己累死,還不如扔了,誰撿到誰去養吧。

第二:單純的要兒子。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還不少,原來是生下來才能確定,結果發現是閨女,扔了繼續生,生出兒子為止。

這種是最不負責任又很沒人性的問題,雖然是受傳統觀念影響但孩子是無罪的。

要麼是屬於意料之外,要麼是太窮還養不起,最讓人不舒服的就是為了生兒子這種事。

瞭解了最基本的狀況才能決定到底選擇原諒還是恨。

但是無論如何,其實大家都應該深刻體會得到:“養育之恩大於生”的道理。


浮木電影集結號


沒有必要怨恨。怨恨只會增添你的痛苦和不快樂!

因為既然她拋棄了你,你也就當沒有過這位母親,因為她無論什麼原因,能夠狠心的拋棄你,那你也就當她沒存在過。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母親為了生兒子,然後拋棄女兒,等女兒生活的很好或者快成人的時候,又跑去人家養父母的家裡要求認自己的女兒,這樣的父母是很自私的,因為你傷害了人家養父母家裡的生活寧靜。或許會痛哭流涕的,訴說自己當初的無奈,但是你想過沒有,你的行為,對養父母的內心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對自己的女兒造成了多麼大的傷痛。

所以,既然放手,就沒有必要再去相認,更談不上怨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