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有哪些政策規定呢?

我們常說的自建房,常指出於自住與營利的需要,人們在原有住房的基礎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閒地上所加蓋的房屋。在城鎮化建設的推動下,自建房拆遷已不再是新鮮事兒。那麼

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呢?

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有哪些政策規定呢?

公式:農村自建房拆遷補償費標準,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有哪些政策規定呢?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有哪些政策規定呢?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但是自建的房屋,一般是沒有土地手續或沒有房屋手續,在拆遷活動中自建房經常被認定為違建,並以違建的名義實施強拆。

自建廠房認定是否為違建的判定標準:

一是自建時間。

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怎麼計算?有哪些政策規定呢?

由於違法建設的認定主體、處理主體、處理方式等內容最早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1989年12月26日通過,自1990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城市規劃法》規制,而後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07年10月28日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鄉規劃法》規制。那麼一旦自建行為發生在《城市規劃法》生效之前,則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的通用原則而不得依據《城市規劃法》確認未獲得規劃許可的自建房為違章建築或違法建設。

二是認定主體。

拆遷實踐中,由拆遷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城管大隊等直接認定某一房屋(包括自建房)或者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等其他設施為違章建築的情形很普遍。實際上,違章建築只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加以認定。《城鄉規劃法》實施後的違法建設也僅能夠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認定。那麼對於自建房是否屬於違章建築、違法建設,拆遷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城管大隊等均不得擅自認定。正確的做法是,拆遷人應當就可能系違章建築、違法建設的房屋的事宜報請規劃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告知被拆遷人申請規劃主管部門處理。規劃主管部門在接到拆遷人的有關報告或者被拆遷人的有關申請後,再依法確定是否為違章建築、違法建設。

三是處理主體與方式。

同樣地,對違章建築、違法建設的處理權僅僅歸屬於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自建房屋雖然影響規劃,但可以採取改正措施的情況下,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處罰款。被拆遷人在接受處罰後採取了有關改正措施的,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認定該房屋系合法建築,被拆遷人憑規劃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申請房屋產權登記,該房屋可以按照合法建築給予拆遷補償;在自建房嚴重影響規劃的情況下,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權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或者沒收該違章建築。上述兩種處理方式貫徹了“比例處罰”的原則。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外的其他主體,如拆遷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城管大隊均不得擅自為拆除行為。

四是處理時效。

違章建築、違法建設並不必然受到法律追責。原因在於,法律在賦予追則主體行政處罰權力的同時,也規定了行使該權力的時效。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對違章建築、違法建設進行處罰的時效是兩年。若超過該時效,權力即歸於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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