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了宅基地還不贍養父母 萬寧一對老夫妻將兩親兒子告上法庭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徐明鋒 通訊員 郭媛媛 攝影報道)5月8日,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從萬寧市人民法院瞭解到,近日,萬寧法院執行法官再次前往萬寧市港北,在確認濱海西側一處面積32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上的地基已拆除並清理完畢後,對被執行人葉某波的賬戶予以解凍,至此,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執行到位。

據介紹,申請執行人葉某川與被執行人葉某波、葉某強系父子關係。1999年12月,葉某川通過轉讓取得坐落於海南省萬寧市港北濱海西側面積為32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2015年,葉某川與兩個兒子經協商後簽訂《協議書》,約定:葉某川願意將涉案土地借給葉某波、葉某強建房,葉某波、葉某強則必須為父母養老送終,如葉某波、葉某強建房後不理採父母生活、生病、養老,父母可以拆除所建房屋出售宅基地。協議簽訂後,葉某波就在涉案土地上建了地基。

2018年1月11日,因葉某波阻止父親葉某川在涉案土地上搭建簡易房,導致雙方發生矛盾糾紛。葉某川稱,他原建有一處兩格土木結構房屋,至今已有40餘年,因分家由大兒子葉某波居住已將近20年,幾年前,葉某波隱瞞事實,將該土木結構房屋登記到其名下。葉某川夫婦兩人均已是70多歲老人,患有白內障等疾病,老兩口均無勞動能力,只依靠國家的老保金過日子,葉某波對父母的生活不聞不問。

佔了宅基地還不贍養父母 萬寧一對老夫妻將兩親兒子告上法庭

經查明,兩個兒子平時均未向葉某川夫婦交付生活費,沒做到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老兩口心灰意冷,遂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解除與兩個兒子簽署的協議書,判決拆除葉某波在萬寧市港北鎮濱海西側面積為32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上所建的地基,並把該土地歸還給父母,並一同歸還舊土木結構房屋。

萬寧法院認為,葉某川與兩個兒子簽訂《協議書》約定將自己的財產涉案土地無償給予兩個兒子,雖名為土地借用協議,實為土地贈與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兒子們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葉某川可以撤銷贈與。所以,要求葉某波拆除在涉案土地上所建的地基把涉案土地返還給葉某川,但葉某川不能提供證據證明他對上述舊土木結構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權,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合法權益受到兒子葉某波不法行為侵害,故返還舊土木結構房屋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判決生效後,因葉某波未履行法院的判決,葉某川向萬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佔了宅基地還不贍養父母 萬寧一對老夫妻將兩親兒子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於2019年4月18日依法對被執行人葉某波的賬戶進行凍結,並對雙方進行約談,希望促成雙方和解,以維護家庭的和睦。被執行人葉某強當場表示,其與申請人葉某川關係已緩和,涉及的土地部分同意歸還給其父親葉某川,葉某波表示同意返還土地給申請人葉某川,其已主動按判決書的內容拆除涉案土地上的地基,無法拆除部分也同意交由葉某川自行處置。

4月23日,承辦法官到現場查看地基拆除情況,並對雙方的情緒進行安撫,對無法拆除部分地基進行確認。

4月26日,承辦法官再次到現場進行驗收,經申請人葉某川的確認地基已拆除並清理,隨即對被執行人葉某波的賬戶進行解凍。至此,該案全部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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