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的判斷

食物過敏的判斷

在門診,病人一聽到說是皮膚過敏,就立即會問是什麼食物過敏?哪些食品不能吃?其實可引發過敏的原因甚多,食物過敏只是其原因之一。食物過敏反應,即食物變態反應,是人體對食物抗原產生的超敏反應。

食物過敏的判斷

食物過敏反應,通常是由某種食物或食品添加劑等引起的IgE介導和非IgE介導的免疫反應,所導致消化系統或全身性的變態反應。進食少量有關食物即可誘發,與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劑的生理作用無關。

人們對食物不良反應的認識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食物過敏只是食物不良反應的一種。食物的種類成千上萬,任何食物都可誘發過敏。但只有部分人群,或小部分容易引起過敏或僅部分成分具有變應原性。加熱、胃酸增加和消化酶等可使大多數食物的變應原性減低,但也可對食物的中間代謝產物過敏。

食物過敏的判斷

食物間還存在交叉反應性,如對牛奶過敏者也可對山羊奶過敏;對雞蛋過敏者可能對其他鳥類蛋也過敏。但交叉反應不存在於牛奶和牛肉或雞蛋和雞肉之間。植物的交叉反應性比動物明顯,如對大豆過敏者也可對豆科植物如扁豆、苜蓿等過敏;對花粉過敏也可對水果和蔬菜過敏,如對樺樹花粉過敏者可對蘋果、榛子桃、杏、櫻桃、胡蘿蔔等過敏;對艾蒿過敏者可對傘形酮類蔬菜如芹菜、茴香和胡蘿蔔等過敏。

食物過敏的判斷

懷疑食物過敏時,要了解病史、症狀與進食之間的關係,再進行查體和實驗室檢查進一步證實。目前多應用食物過敏原皮膚試驗,也可選擇血清特異性IgE檢測。但僅根據皮試和sIgE檢測,有時可能出現假陰性或假陽性結果。而診斷食物過敏的金標準為食物激發試驗。但應在醫師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實際生活中,也可採取記食物日記法,從中發現食物與症狀之間的因果關係,要求持續記錄幾周內所有的攝入的食物(和藥物)和食物不良反應,以及和食物不良反應的相關事件(如活動鍛鍊等)。

食物過敏的判斷

逐漸增加食物法,可用於已行“忌口”者。對於已“忌口”的食物,每週添加一種,觀察進食後是否引發症狀,但應連續觀察兩次。另一方法是採用非常嚴格的飲食,只進食大米和水,連續3 ~ 4天,如在僅食用大米和水的情況下仍有蕁麻疹發作,此時幾乎可以確定蕁麻疹與食物不相關。如在此飲食期間蕁麻疹消退,可逐漸增加其他食物直到蕁麻疹復發,以此方式可幫助找出致敏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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