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交警大隊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 通報三輪車治理情況

為進一步提升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5日7日,費縣交警大隊邀請當地媒體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通報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和載客三輪車治理行動情況。

會上,費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宋增明介紹,近年來隨著城區載客三輪車的大量增加,造成運營秩序混亂,事故頻發,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正常生活,市民反映強烈。根據費縣縣委縣政府的決定,自5月5日起,全縣多部門聯合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對載客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統稱載客三輪車)在城區內禁行路段上行駛營運進行查處。

為確保城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專門抽調公安、交警、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共60名執法隊員,成立城區交通秩序整治稽查組,採取“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方式,對城區範圍內禁行路段上的載客三輪車禁行集中清理整治。

4月28日止5月4日為宣傳發動階段。稽查組製作發放《支撐區載客三輪車車主及駕駛人的一封信》、《致城區居民的一封信》、《致全縣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通過縣廣播電視臺每天滾動播出整治行動公告,組織宣傳車在城區內巡迴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執法人員向三輪車車主和過往群眾發放宣傳材料,講解整治行動的目的和意義,以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執法人員對路面行駛的載客三輪車進行耐心說服教育後勸離。

5月5日起,進入集中整治階段。除登記備案的自用三輪車外,禁止任何其他三輪車在城區禁行路段內通行。對於路面行駛和路邊停放的三輪車進行檢查,對於家庭自用但沒有登記的三輪車車主,初次檢查暫不處罰,只做口頭警告,並在三輪車上張貼紅色警告標誌,對駕駛人予以批評教育後放行,如果再次被查到將依法予以扣車處罰。而對於依然頂風上路載客行駛的違法三輪車進行攔截,檢查取證後,依法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違法車輛予以扣留,告知當事人到費縣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去接受處理。

費縣交警大隊在違法處理辦公室設立載客三輪車違法處理崗,統一核查車輛手續、統一處罰標準。

對禁行路段上違法行駛的載客三輪車依法予以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嚴格執法程序,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對個別不配合整治清理、無理取鬧甚至惡意阻撓執法的人員,要依法從嚴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隊教導員段江濤表示,今後整治載客三輪車將作為一項長期交管工作,常抓不懈。希望媒體給以關注和支持,大力配合報道。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創建城區良好的交通環境,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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