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暴力”索債 德州一惡勢力團伙獲刑

德州新聞網訊

近日,德州一“軟暴力”索債團伙,因多次對他人進行恐嚇、滋擾、擾亂社會生活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刑。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表示,“軟暴力”一般以威脅、聲勢取代暴力,通過這些“逼而不打、打而不傷、傷而不重”的手段,達到其目的,暴力索債是違法行為,軟硬都要受懲罰。

2017年以來,任某向仉某(另案處理)借款5萬元,自2017年1月至同年10月,任某每月給仉某5000元利息。自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因任某無力繼續償還利息和本金,仉某糾集被告人張某、杜某、夏某、姜某、張某某等5人,有組織地多次採取拉白色橫幅、用喇叭喊話、用油漆在牆上寫字、扔磚頭、摔酒瓶、語言威脅等方式到任某妻子陳某(2017年12月25日已離婚)經營的美容店和任某父親家中要賬。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杜某、夏某、姜某、張某某等5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團伙,有組織的多次對他人進行恐嚇、聚眾造勢、滋擾、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十個月至四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檢察官介紹,為強索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或者因其他非法目的,僱傭、指使他人採用“軟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尋釁滋事,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的,對僱傭者、指使者,一般應當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論處;因本人及近親屬合法債務、婚戀、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而僱傭、指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理,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仍繼續實施的除外。

提醒市民一旦遇到“軟暴力”威脅,可撥打110或者12309檢察服務專線,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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