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取消藥學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即將實施職稱評價改革

廣東取消藥學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即將實施職稱評價改革

近日,為全面推進廣東省醫藥行業職稱評價工作,加快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中央和省職稱改革有關規定,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門制定了《關於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的實施方案》。

廣東取消藥學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即將實施職稱評價改革


裡面提到,建立以評審為主的全省醫藥行業職稱評價制度,取消2008年以來實施的全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製度。

同時,要高度重視做好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改為評審”後的銜接和解釋工作。對參加2017年度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應試人員,其2017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其不及格科目考試順延至2019年止,由省人事考試部門統一組織考試並免收考試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底廣東省人事考試網通知稱,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因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管理方式調整,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停,有關事項待下一步調研論證後另行通知。

據瞭解,一般藥學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評價大致分為4種形式包括考試、評審、認定以及考評結合等方式。2008年以前,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評價主要以評審以及認定的方式進行,其中,評審由各地市相關部門負責,相關評審委員會依據相應系列的評價標準條件,在對參評人員工作經歷、業績、貢獻等條件綜合評價基礎上,向評審通過的人員發放資格證書。

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藥師需求,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藥學專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2008年,原廣東省人事廳、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廣東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粵人發〔2008〕218號)對藥學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評價方式進行改革,規定藥學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試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製度。

可以看到,廣東省一直鼓勵零售藥店往專業化之路發展,近年更率先出臺、落地零售藥店分級分類管理等新政策,各大零售藥店也在積極提升一線從業人員資質,鼓勵從業者考取初級藥師、執業藥師等職稱,以滿足行業的發展需要。

此次的“改革方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旨在建立符合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充分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促進全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為全省生物醫藥事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提供人才支撐。

縱觀“改革方案”,其主要任務有這些:

>>健全制度體系

1.構建合理層級。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其中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按照醫藥行業特點,醫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分兩個系列,其職稱分別為:藥師(中藥師)、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副主任藥師(副主任中藥師)、主任藥師(主任藥師)和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2.體現行業特色。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分為4個專業:藥學專業包括從事藥品研發、經營、技術管理(含檢驗、養護、調劑、審評、認證、質量管理、項目管理)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非醫療機構崗位)。中藥學專業包括從事中藥研發、生產、經營及技術管理(含檢驗、鑑定、養護、加工炮製、栽培養殖、調劑、審評、認證、質量管理、購銷)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非醫療機構崗位)。製藥專業包括從事製藥生產、技術、質量、設備、研發及標準化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

醫療器械專業包括從事醫療器械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安裝維修、研發及標準化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其中,藥學和中藥學專業靠用衛生技術人員系列,製藥和醫療器械專業為工程技術人員系列。

3.與國家執業藥師考試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建立我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與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對應關係。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取得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資格的,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學術造假行為和職業道德嚴重缺失“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2.突出能力評價、業績貢獻。適應醫藥行業特點,分專業領域建立人才評價標準,重點評價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的解決複雜技術問題能力、技術創新能力、技術改造能力、產品質量提升能力、產品開發能力以及成果轉化能力。

>>創新評價機制

1.建立評審組織。建立以評審為主的全省醫藥行業職稱評價制度,取消2008年以來實施的全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製度。設立廣東省藥學、中藥學職稱評審委員會和廣東省製藥、醫療器械職稱評審委員會,兩個評委會合署辦公,辦公室設在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負責全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廣州、深圳可設立醫藥行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廣東省醫藥行業初、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分別設在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各地級以上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評審(辦公室設在廣東省執業藥師註冊中心)。

2.創新評價方式。綜合採用集中評審、考核認定、面試答辯等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3.建立職稱評價綠色通道。省、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與人才培養使用相銜接

1.實現與人才培養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醫藥龍頭企業在人才培養中的主體作用,打造政府、學校、社會組織和醫藥企業共同參與的“全鏈條”人才培養體系。

2.實現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全面實行崗位管理、人員素質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申報,聘用具有職稱的人才到相應崗位。

3.打通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通道。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技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完善管理服務機制

1.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職稱評審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健全複查、投訴機制,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強化內部和外部監督。

2.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職稱申報不與人事檔案管理掛鉤。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發放職稱電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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