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農商銀行貸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被罰60萬元

5月6日,泰安銀保監分局公佈對山東新泰農商銀行的泰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行政處罰。

處罰顯示,山東新泰農商行貸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泰安銀保監分局對該行罰款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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