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江西9名民警輔警辦案遭投訴,後來……

推搡、辱罵、威脅、毆打執法民警……如今,此類妨害公務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受到嚴厲打擊。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今年2月1日,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後,江西省公安機關迅速行動,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強力保障。

據統計,2月1日至4月25日,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件180起,依法處理侵權人員269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71人、治安管理處罰187人,有力維護了民警執法權威。

硬核!江西9名民警辅警办案遭投诉,后来……

民警獲維權正名

9名被投訴民警輔警獲維權正名

“執法權威得到維護,讓我切實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日前,萍鄉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洪山派出所一民警收到一份特殊的通知書——《維權正名通知書》。

3月26日,萍鄉市民吳某與黃某因車輛發生剮蹭。交警劃分事故責任,承擔全責的黃某已向吳某道歉,但吳某堅持要黃某在交警大隊門口對著自己的手機拍攝道歉視頻,遭到拒絕。為此,吳某強行攔在黃某的車輛前面不讓其離開,無奈之下,黃某報警。洪山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了相關處置。事後,吳某向萍鄉市公安局督察部門投訴,稱派出所民警在處警過程中態度蠻橫。

接到投訴後,萍鄉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指示該分局督察部門快速核查。通過調取當時執法記錄儀視頻資料,向交警部門瞭解情況,發現投訴人吳某反映的情況不實。

隨後,該分局維權辦依據《規定》,對民警發放《維權正名通知書》,給予維權正名。這是自《規定》實施後,我省首批被維權正名的9名民警、輔警之一。

據悉,《規定》頒佈實施後,江西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襲警、辱警的違法犯罪,及時為基層一線民警依法履職消除後顧之憂。

查處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件180起

2月13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督察大隊接到分局指揮室指令:朝陽洲派出所民警處警時遭到醉酒男子阻礙執法。督察大隊立即啟動分局維權機制。經查,朝陽洲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在處置一起出租車與兩名醉酒男子糾紛警情時,醉酒男子指責、辱罵民警並拉扯民警衣服。在執法記錄儀的視頻和證人的證據下,陳某對自身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於次日依法以阻礙執行職務對陳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3月7日10時許,贛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黃金嶺派出所民警依法口頭傳喚違法行為人劉某接受調查時,涉嫌損毀公私財物案的劉某拒不配合,暴力對抗民警執法。其妻石某及堂弟推搡、毆打民警阻礙執法,並打落執法民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等。

事發後,該分局在查明3名違法行為人阻礙執行職務違法事實後,依法分別作出行政拘留20日(合併執行)、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有力維護了民警執法權威。

就在此前一天,3月6日21時,南城縣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民警、輔警在處理一起KTV醉酒男子鬧事的警情時,遭到醉酒人員孫某、胡某、劉某三人的辱罵、撕拽、毆打,致使民警受傷。

經調查取證,該局隨即對涉嫌妨害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孫某和胡某2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對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人劉某予以行政拘留。

據統計,2月1日至4月25日,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件180起,依法處理侵權人員269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71人、治安管理處罰187人。共為82名民警、輔警發放慰問金,9名民警、輔警被予以維權正名。

成立“維權委”全面開展維權工作

為切實加強對全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日前,江西省公安廳成立由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督察長秦義任主任的江西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維權委”)。

“維權委”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警務督察總隊,具體負責全省公安機關“維權”事項受理、督辦、檢查、指導、協調等工作。

在此項工作中,上饒市公安局結合本地維權工作實際,定期組織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增強公檢法在民警維權方面之間的溝通聯繫;加強對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特聘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法律顧問的日常管理,提升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能力和水平。

九江市公安局“維權辦”建立侵權案(事)件月分析制度,分析當月侵害民警執法權益案(事)件的基本情況、侵害案(事)件的主要特點、分析典型侵權案(事)件發生的原因;對民警執法安全進行提示。

新餘市公安局設立了維權基金,為維護好全市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提供了經費保障;景德鎮市公安局積極協調溝通建立民警因公負傷緊急救治暢通機制和開展受侵害民警心理干預試點工作;萍鄉市公安局積極規範民警執法權威受侵害案件的辦理流轉工作,實時跟蹤侵權案件辦理情況,督促辦案單位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從快處理;贛州市公安局及時對“維權委”成員進行調整充實,對本局聘請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律師進行走訪,徵詢對民警維權工作的意見、建議……

制定出臺措施保障民警依法履職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江西公安一直在行動。近年來,我省先後制定出臺了民警履職行為責任認定等相關維權制度。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公安廳出臺《江西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慰問救濟工作實施辦法》,採取看望慰問、經濟救濟、心理干預、正名救濟、法律救濟等方式,對因執法執勤活動受到違法侵害導致人身、精神傷害及名譽損害的公安民警、輔警開展維權慰問救濟工作。

2017年12月30日,省公安廳制定《江西公安機關民警履職行為責任專家認定試行辦法》,由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組建專家庫,對於民警因履行職務造成人身傷亡等嚴重後果的責任進行認定,細化了專家庫成員範圍、基本條件等,對複雜案件中民警責任的認定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引。

此前,江西省公安廳與江西省司法廳聯合制定《關於律師參與維護公安民警執法尊嚴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各地督察部門積極開展律師參與維護民警因依法履行職務,人身、財產、名譽、精神等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被錯誤追究法律責任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全省公安機關共有13名律師參與維權工作。

為切實保障一線掃黑除惡民警執法權益,2018年11月29日,我省制定出臺《江西省公安機關維護掃黑除惡民警執法權益工作暫行辦法》,對辦理侵害掃黑除惡民警執法權威的案事件程序,落實慰問救濟、心理干預和治療等事項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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