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道上開120,後面有車閃我,我要讓嗎?

KenChow155835212


如果是我:1.高速上限速120,各有各的理解,有時候臨時一段跑快一點未嘗不可,跑高速切忌古板,抱著一個速度在一個道上一成不變未必是安全的;2.不管是幾車道,後車閃燈,那麼多半右邊的車道可能也有車,而且右邊的車和你的車速度不相上下,拉不開安全距離,後車過不去,能過去我相信他不會閃你,非要左邊超;3.高速最忌諱就是兩車長時間並行,把車道堵死,這樣後面跟一串車,不容易拉開安全距離,很容易出多車事故;4.個人覺得長時間最左道120的速度是非常不安全的,駕駛員得保持100%的精力集中,速度太快,如果稍微有點方向跑偏,很容易撞護欄翻車!所以只要不近距離靠近大貨車,我更喜歡中間車道,遇到緊急情況,至少還有個左右可以選!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磊哥22966


☆在快車道上以120㎞/h時速行駛,後方有車輛示意超車我們到底要不要讓?相信這是許多人都糾結的問題,在最高限速120㎞/h的高速上以最高時速行駛,還有車輛想要超車,那麼這個超車的車輛顯然是“違章”超速了,對於“違章”超速的車輛我們還有必要讓行嗎?答案是真有必要讓。


首先從車輛的設計角度出發,汽車裡程表顯示的車速和實際車速是有一定的誤差的,根據我國的《汽車用車速表》要求,汽車裡程表顯示的車速不得低於實際車速,並且滿足“0≤指示車速-實際車速≤實際車速/10+4km/h”這個關係式。根據這個公式,里程錶顯示120㎞/h時,汽車的實際速度應該在106㎞/h——120㎞/h之間,這是國家允許的速度誤差。同時這個誤差還會因為輪胎的磨損、改裝、氣壓等變化而變化。也就是說,自己的汽車裡程表顯示的車速雖然是120㎞/h,但是實際車速很可能低於這個速度,在這個時候後面的車想要超車,前車就應該讓出路權。


其次,從道路的設計角度出發,快車道又叫超車道,這條車道可以行車,但是更主要的作用是為超車準備的,自己儘管車速已經達到了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標準,但是在行車時還是要以行車道為主,而不是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讓後車從右側超車,這對行車安全來說肯定是不利的。

再次,從法理角度出發,後車以高於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標準的速度超車,涉及到違章時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門對其處罰,其他任何駕駛員作為個體不能擅自越權,行越俎代庖之事,這樣只能激化矛盾,甚至會引發路怒症,導致惡意別車等情況發生,增加不安全的因素。



另外,從情理角度出發,後車在高速公路上以超過最高限速標準的速度超車,也許是對方有急事需要處理,或者是有些人趕著去投胎,你卻非要和人家結伴而行,豈不是很沒意思?


朱博士白話發動機


首先必須糾正這問題,在我國高速高路沒有超車道,只有快車道。我把這問題變成:在快車道按120公里/小時行駛時有人閃燈……來回答,這個要看情況

一、如果標明大車限速100公里/小時、小車限速120公里/小時,(1)兩車道的,我不讓,因為沒辦法讓,讓了豈不是我超速了;(2)三車道的,我會讓,不影響安全,讓讓別人又何妨。

二、如果三車道的,左邊第一車道限速120公里/小時,中間車道限速100公里/小時,右邊車道限速80公里/小時,我不讓,讓他我就超速了。


天堂的雨


簡單回答:車輛有時速,公路有設計時速和安全行車時速(限速),一般來講,設計時速大於限速。

超車道已經到120km╱h,該不該讓,不讓理由大概是,我已經到120km╱h的最高限速了,你再超車就是超速了,為了安全,不讓。

我的觀點:

①只要安全條件允許,該讓就讓,後車閃燈,表明有超車需求,讓一臺有更高速度需求的車先行不是壞事!

② 至於後車超過自己車的時候是多少速度,大可不必計較,畢竟普通老百姓不是執法者,至少擋住超車位是不可取的;

③如果為了不讓所謂的超車者超速而擋住超車位,很可能引發競速,讓自己陷入危險境地,是開車的大忌。

④如果高速路設置有超車道,長時間佔用也是不行的,違規,吃罰單,不可取。

總之,安全第一。


八佰驃騎


一個老頭子上樓梯,氣喘吁吁,你是年輕人,被他擋著。你是跟著他慢慢上去還是從他身邊繞過去呢?限速120,對於豪車而言是很憋屈的,開車都希望物盡其才,開快點是可以理解的。高速定速也是保證大部分車主安全所設定的。對於那些開豪車的車主,且是老司機,這種限速是很折磨人的。限速120,交警是考慮各類車型車況,各類司機車齡及駕駛經驗,所制定的一個相對安全值。但不是絕對唯一的。開車水平不行的人即使開豪車也只敢龜速行駛,那樣也是不安全的。根據我多年經驗,跑高速,如果車況好,開車專心的話,跑200碼並不見得比跑120碼危險。為什麼德國不限速安全事故也很低。依我只見,即使你開200碼,也不能長時間佔超車道,比如車況更好,司機經驗水準及心理更優秀的司機,他也會超你車。所以,開車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不妨礙他人。即使你再優秀再快,也有被超越之時。即使同樣的跑道,起跑線不一樣,誰也阻礙不了他人。開車也一樣。至於違章所釀成的事故,後果,自然有人承擔。


肖志松1


如果是超車道,在完成超車後應該在安全的情況下儘快返回行車道。如果你正在實施超車,此時後車閃燈示意你讓道,該車駕駛員絕對缺乏安全行車常識,是危險舉動,此時決不可讓道,因為很危險。

但目前多行車道的高速公路基本不設超車道,而是劃分小型車道(120),中小型車道(110)和大型車道(100),如果你在小型車道上以120公里正常行駛,從法理上也沒有必要讓它,否則就是縱容超速了。也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換道讓它過去,然後再返回正常行駛,這樣可以避免路怒症,相安無事。但無論在什麼時候,一定要首先保證自己安全,遵守交通規則。


早班車EarlyTrain


開車是為了什麼?為了安全到達!

每個人有每個人習慣,每個人有每個人速度,限速120,你快車道120,旁邊車道車都開120,並排行駛,就不讓後車過?這樣安全嗎?碰到前面大車80你變道不變道?車禍幾率增加多少?

高速開車嚴禁並排行駛,嚴禁鬥氣開車,能超儘快超,不能就老老實實跟著,不是說你120就要在超車道一直開,超車後如果不影響旁邊車道,請讓出超車道,這是開車常識好不好。


藝佳影樓相框


要形成可慣,不長期佔用快車道。與人與己方便。別人有緊急事呢?你以後也有急事呢?


一路同行YLtx


這種情況,那怕我跑120左右的時速,後面還有車閃燈,我會立馬加速,右側沒車的情況下立馬變道過去,讓人家能跑的快的車通過,要是右側車道有車,不能變道的情況下,車速已經120.後車跑得快,明顯後車離我車距太近,我則加油門提速,拉開距離,保持較遠的車距,必竟高速偶爾超速跑也沒什麼事,只要不是測速點。合適地方自覺變道讓行。


別留我孤身一人72


問這問題的腦子有坑吧,肯定要讓呀。別人閃你,肯定是你擋道了,很多高速是2車道,最討厭的就是2輛車並排走的,而你120長期佔用超車道本來就不對。我發現長時間佔超車首的有幾種人。一種是新手,慢車道大車多,不敢跟,就長期定速在超車道。一種是腦子有坑的人,老子天下第一就不讓你們過,反正我跑到120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