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體育局原局長傅國良再獲減刑,曾是“體育湘軍”領頭人

湖南省體育局原局長、曾經的“體育湘軍”領頭人傅國良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多年後,近日再次獲得減刑。

中國裁判文書網4月30日公佈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年已73歲的傅國良因在服刑中認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完成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

2010年,傅國良因犯受賄罪被益陽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三百萬元。湖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奧運輝煌與受賄犯罪

公開履歷顯示,1946年出生的傅國良系湖南漣源人。1993年,傅國良任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任副主任,1996年任黨組副書記,1998年任主任兼黨組書記。2000年機構改革,傅國良任湖南省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年,傅國良在湖南省體育局局長任上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立案查處。相關消息一度引起關注。

在湖南,身為省體育局長的傅國良受人關注,更多是與“體育湘軍”聯繫在一起。

湖南社會科學院主管、湖南省委黨史研究室主辦的《湘潮》雜誌上一篇《體育湘軍的奧運之路》的文章介紹,20世紀90年代末,湖南的競技體育在以傅國良為首的新一屆班子領導下,根據競技體育發展規律和湖南運動員的實際情況,在繼續實施“女、小、輕、巧、水”方針的同時,進一步提出“確保重點項目,發揮重點優勢 ,實現重點突破”的“精品戰略工程”戰略思路,使湖南競技體育獲得較快發展。2000年9月,在悉尼奧運會上,湖南籍選手在參加的5個項目比賽中,8名運動員奪得7枚金牌、1枚銀牌、3枚銅牌,5次打破3頂世界紀錄,金牌數為中國隊打下了四分之一的“江山”,奧運湘軍聲名遠播。

在此屆奧運會上,正是傅國良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副秘書長,帶領湘籍8名優秀運動員熊倪、李小鵬、劉璇、龔智超、楊霞、凌潔、楊雲、樂茂盛,取得了上述成績。

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查後,2010年2月8日,湖南益陽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傅國良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查明,傅國良在擔任湖南省體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給下屬打招呼、批示等方式,為他人承攬全國第五屆城市運動會場館建設工程和其他工程項目、職務升遷、解決子女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兒子、妻子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共973萬元。

獲4次減刑

據長沙中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傅國良服刑多年來,已經歷4次減刑。

2012年11月9日,湖南高院將傅國良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改為八年;長沙中院於2014年1月24日裁定減刑一年二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八年不變;2016年8月31日再次裁定減刑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八年不變。

2019年2月13日,長沙監獄以傅國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再次提出減刑建議書。長沙中院經審理查明,認為傅國良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服法,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能服從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勞動崗位,努力完成勞動任務,於4月9日裁定對傅國良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至此,傅國良新的刑期至2028年3月8日止。

獄中生活:必看新聞聯播

傅國良被判刑之後,在長沙監獄服刑。湖南媒體瀟湘晨報曾報道傅國良的獄中生活。

報道稱,傅國良認為自己的監獄生活比較充實,在特定時間、特定場所,運動、看書都可以。每天6點起床後是鍛鍊時間,他喜歡快步走,晚上,他必看中央臺的新聞聯播,9點後睡覺。

他還看唐浩明寫的《曾國藩》。傅國良說,在職期間看書和服刑期間看書,完全是不同的兩回事,“心真的沉下來了,學習的效率還很高”。

報道稱,據其他服刑人員介紹,傅國良很熱心,組織參與了不少文體活動,反響不錯。監獄裡不少人說傅國良是監獄的“文娛委員”,記者向他求證,他卻連忙擺手否認,稱只是為大家做點雜事,“多開展一些活動,可以讓大家增強重新做人的信心”。

上述報道稱,傅國良在接受採訪時,不斷提及自己正在服刑,正在接受教育,並說:“服刑了,並不意味著什麼都要消沉,畢竟生命還在,這就要讓每一天都活得有朝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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