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酒瘋?耍脾氣?拘留沒商量!

撒酒疯?耍脾气?拘留没商量!

隨著氣溫升高,娛樂活動的增加,各種醉酒滋事類案件也到了多發期。常言道小酌怡情,醉酒傷身,不過喝多了可不是傷身這麼簡單,還會容易滋事、誤事;有些人則是脾氣衝,遇事容易上頭,等到攤上事了才追悔莫及。不論您是醉酒或者不醉酒,遇事都請您保持理智,因為您衝動後的結果不僅會侵擾別人的正常生活,還會讓自身付出沉重的代價,對今後的工作、出行、子女就業都造成嚴重影響,更容易引起矛盾升級,讓小事變大事......

近期,崆峒公安分局快速處置,懲處了多起醉酒滋事類案件。

案件一

4月19日,陳某因醉酒不能打開自家房門,到小區保安室要求調取視頻監控,保安在瞭解情況後對其進行勸解,並願意幫助其打開房門,陳某卻借酒撒瘋對小區保安進行辱罵、推搡、毆打等行為。目前陳某因尋釁滋事違法行為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案件二

04 月21日,王某停放路口的轎車被前方掉頭車輛碰撞。王某遂對前車車主路某某進行辱罵並毆打,致路某某面部受傷。目前,王某因毆打他人違法行為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案件三

04月21日,白某某醉酒後無故向停靠在路邊的轎車車牌部位小便,並且撕扯辱罵車主,導致周圍數十人圍觀。民警現場核實其身份信息時,白某某拒不配合並辱罵處警民警。目前,白某某因尋釁滋事違法行為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四

4 月21 日,王某某在崆峒區某培訓班對其妻子陳某進行辱罵滋擾,並在陳某離開時跟隨攔截,聲稱"我自己的媳婦我有權利帶回家"。民警當日兩次出警對雙方疏導勸解,申明依法解決糾紛的主張。並對王某某進行法制教育及口頭警告,但王某某拒不聽取,繼續尾隨、攔截陳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王某某因尋釁滋事違法行為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經查,王某某曾長期對陳某及其家人進行辱罵糾纏,並多次受到民警口頭警告。

案件五

4月25日,姜某某在酒後,於凌晨零時許、三時許來到崆峒區某飯店,以該飯店老闆未支付其工資為由,用磚頭將該飯店卷閘門砸壞。目前姜某某因故意損毀財物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撒酒疯?耍脾气?拘留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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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公安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尋性滋事、毆打他人、毀壞財物等行為均會受到相應處罰。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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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崆峒公安分局法制大隊

解放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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