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吸毒 充當“保護傘”!黑龍江一副檢察長退休5年被查

日前,經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批准,對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劉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立在任雞西市恆山區、雞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六大紀律”,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長期吸食毒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影響,公權私用、濫權妄為,索取鉅額財物,大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長期組織、參與、縱容家族黑惡勢力並充當“保護傘”,涉嫌受賄、行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徇私枉法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劉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殆盡,毫無黨性原則和紀法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汙黨的形象,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性質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劉立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立簡歷

劉立,男,漢族,1965年3月生,黑龍江雞西人,1984年6月參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

1984.06—1987.09 雞西市冶金公司綜合經銷部工人

1987.09—1989.06 雞西市駿昌礦業電器廠辦公室科員

1989.06—1993.10 雞西市僑務辦公室科員(借調)

1993.10—1995.03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服務公司經理

1995.03—1997.01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科員

1997.01—1997.06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科負責人

1997.06—1999.10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99.10—2000.10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技術科科長(正科級)

2000.10—2003.04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3.04—2006.12 雞西市恆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處級)

2006.12—2008.05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正處級)

2008.05—2010.01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雞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0.01—2014.07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4.07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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