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過分!煙臺這家公司從工資中扣社保費卻不給工人交社保!

“太謝謝了,說多少次都不嫌多,多虧有你們這麼盡心盡力……”,近日,福山法院執行幹警收到了當事人贈予的錦旗。

太過分!煙臺這家公司從工資中扣社保費卻不給工人交社保!



掌聲在哪裡?

圖片奉上

太過分!煙臺這家公司從工資中扣社保費卻不給工人交社保!

收到錦旗

既是一份榮譽

也是當事人的認可

這面錦旗背後有什麼故事?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但是,煙臺這家企業太過分!!! 從工人工資中扣社保費,卻不幫工人交社保。

案情介紹

煙臺某公司因資金週轉出現問題,經營每況愈下,從2015年5月起就沒有按規定為職工繳交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在多次催繳無效,且該公司賬戶餘額不足,並未提供擔保的情況下,向福山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

案件執行立案後,由於這個案件牽扯到很多職工的切身利益,負責此案的執行幹警一刻也不敢耽誤,立即對煙臺某公司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展開“四查”。經查,被執行人無存款信息、無車輛登記情況、無不動產登記情況,面對這種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案件陷入困局。

“我們去找新單位,可新單位說,不補繳前幾年的社保,就不能為我們繼續買社保,交不上社保他們也不敢僱傭我們。這樣下去,我們下半輩子不就沒指望了?”職工代表孫某從原公司辭職找到新工作,但因為原公司欠繳社保費,新單位無法為其續保。

執行幹警果斷向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送達了傳票,並多次向煙臺某公司實際控制人釋法明理,講解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後果,懾於法律威嚴,被執行人的實際控制人主動給孫某、田某等25人繳納社保。

“黃法官我從新單位拿到工資了,社保也繳費了,終於能上班掙錢了,再也不用愁家裡的車貸、房貸了,真的很感謝你。”

結語

錦旗之美,美在當事人對辦案人員辛勤工作的認可,美在一個公正、廉潔的高度評價。

收到錦旗,既是一份榮譽與認可,更是一份鼓勵與期許。

全院幹警都因這份認可與期許而感到備受鼓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