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的已不再來

楊柳依依

一生中,總會有許多的遇見,亦會有許多的錯過。然而,遇見了就是緣,不知該不該算作美好。可錯過的,又該如何清算?

錯過的已不再來

記得,一個朋友的女兒,在傍晚放學回家的路上看到一樣東西——這樣東西,是大人小孩都夢寐以求的。但她躊躇片刻後,毅然的放棄回家去了。到家後,便歡天喜地的跟她外婆說道:“外婆,我今天回來的時候,你猜我在路上看到了什麼呢?”她外婆說:“這個我哪裡知道?快說說,你看到了什麼。”她神神秘秘的說:“我告訴你嘛……”她偏著頭朝外面看了一下,遂說道:“我在路上看到了別人掉的十塊錢!”說完,表情還美滋滋的。她外婆就問啦:“咦——外孫女今天發財了。錢呢,你撿起來放在哪個口袋裡了?”這外孫女悄悄的說:“我沒撿,我明天才撿!”她外婆看著她的傻樣,笑得前仰後合。說:“你個傻子的,那是錢呢,還能留著到明天?你不撿別人就撿了,哪還輪得到你?”

先前,每到一個地方玩耍,在幾條路口上徘徊,不知往這邊走好,還是往那邊去好。似乎看著這邊的花開得豔,但又覺著那邊的花開得嬌。三五個便決定先往這邊走,然後再往那邊回。走著走著,便離那邊的花愈來愈遠,愈來愈遠,就把另一邊走了,再不可能轉來的。

錯過的已不再來

去成衣店買衣服,很喜歡的一件衣服,式樣好,顏色好,穿著也合身,但就是價格貴了一點。猶豫再三,便決定多走幾家看看。反正賣衣服的多的是,這家有,另一家也絕對有,說不定比這家的還要便宜。貨比三家嘛。哪樣東西都逃不過拿來比較的。於是,行來逛去的,直到把附近所有的衣店走完。終歸沒有看到那同款的衣服。心中不免懊惱,又才疾步返回。孰料,那件自己喜歡的衣服卻沒了,已被別人買了去。就在這一去一來之間,跟衣服擦肩而過。

曾經一度認為,在感情的世界裡,心窄得只能裝下對方,別人再好,再完美,皆因心裡窄,已經住了人,再也容不下別個。心裡想,這便是今生的唯一,但願天長地久,白頭偕老。只可惜,有些東西講究過有緣無分。老天便耍著法的生出許多事端,在兩人情感交織中又弄出許多障礙,讓雙雙對對應接不暇。累了倦了,便到了瓦解邊緣,從唯一成了大眾,從戀人成為過客。各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或因家庭,或因房子,或因異地,或因工作,或因性格。林林總總,那一份執著的愛便被折騰得剩下身心疲憊,化為烏有,消失殆盡。剩下的,就是彼此各舔著流血的傷口,在痛苦中煎熬,慢慢的遺忘。隨著時過境遷,人也把諸多的事由想開看淡後,才覺得彼此的重要,一切的外來因素,都不是問題,只要彼此在一起就好。可惜,過了這村便沒了那店,曾經的種種物是人非,再回不到從前了。留下來的,只是遺憾,也就明白,錯過了的,再不會回來。

錯過的已不再來

當然,人,活著,肯定會偶遇心儀的人。哪怕是進了圍城的,仍然還會碰到。倘若,為了自己的心,於道德,於廉恥,於忠義而不顧,拋卻一切淨身出戶,如此者也便有之。但思前想後,為不傷害身邊的人,為不做不義之事,硬生生的把感情斬斷,從此後讓彼此成為路人,這是多麼無奈的事。紅顏也好,藍顏也罷,錯過的便也成了永恆。

有什麼辦法呢?萬事終難兩全。就算再難割捨,也得割捨。凡事都有兩面,如雙刃劍,有失才有得。錯過的,或許就是錯,不再來的,或許就不該來。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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