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魚臺的娘們可真難纏,果斷報警!

從超市出來,看到有幾個未接來電,是服務員打來的。

回到店裡才知道,原來是有一桌客人,點的是狗肉火鍋,吃到最後卻說鍋裡的不是狗肉,是豬肉,拒不付賬。我到那裡時,16號桌就一個婦女抱著孩子在那兒坐著。他丈夫已經開車出去了,說是找人來鑑定。等了一會兒,他一個人回來了。

这个鱼台的娘们可真难缠,果断报警!

我於是把他叫過來坐下,服務員倒上水,說你既然懷疑,那麼現在請你先把賬付了,你把肉拿去鑑定,如果你從這兒拿出去的肉鑑定單位說不是狗肉,我們看到鑑定結果後雙倍奉還你的飯錢!

他說!現在結賬不可能,一分錢都不會結!我現在把狗肉拿走,如果證明你的肉是狗肉,明天一分錢都不少你的。好像說的也再理,但他從店裡出去後如果不回來呢?我們並不認識他。他坐了十幾分鍾後說:我在這兒等到天明,鑑定的人來了結果就知道了。

我一聽,不是個事兒,打110報警吧。

警察來到後,聽了原因說:吃飯拿錢天經地義!現在你先把飯錢拿出來,如果你感覺到受了欺騙,可以電話投訴他,如果他們真的構成了欺騙不但返還你的飯錢還要向你道歉並且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

他說好吧,但你們得給我出個證明,警察問什麼證明?他說得證明錢我已經付了,並且他的肉不是狗肉!

他開始說胡話了。

警察說:我們不會給你出任何證明。這樣吧,帶上狗肉到派出所去說吧,拿個袋子把狗肉打包。他說:不要袋子,連鍋一塊端走,鍋錢我出。警察只好同意。

这个鱼台的娘们可真难缠,果断报警!

通過交流,警察得知對方是:魚臺清河人。

此時是20點48分。

到派出所後瞭解的大概還是這樣。對方要派出所出個證明狗肉是我們店裡的。派出所不出,我給他寫了個證明,證明狗肉是從我們店裡端走的,我照實寫了,我寫好後對方又要求派出所蓋個章,派出所不蓋,他說不蓋章證明等於廢紙,他明天不承認怎麼辦?

警察哭笑不得,開始說他有點胡攪蠻纏。

他說警察:你不要嚇我,我會把你們說的話錄下來,掏出來手機弄了一會兒,並沒有錄音功能。他對他老婆說:我出去買個錄音機,我回來之前你任何話也不要說!

大概半個小時後他回來了,手裡有飲料也有個小錄音機。

沉默了十幾分鍾,警察不說話,他也不說話

我掏出手機看了看,已經23點多。我問警察我可以回去嗎?警察說你再等等。

又是十幾分鍾。

一會兒又過來幾個警察,還是沉默。

又幾分鐘。警察說:你們先出去一下,我們開個會。

近十分鐘過後,一個警察過來對我說,你先坐到那個屋裡,我給你們調解調解。

警察對我說,你看這個人也不好纏,乾脆把收他的錢退給他算了,做生意嘛,和氣生財。

我說與其這樣,我還報警幹什麼?如果不收他的錢就不會到這兒來了,他既然懷疑不是狗肉,那麼就讓他用他的方式找鑑定單位算了,我對我們店裡的用料深信不疑,做生意應以誠信為本!

警察想了想,又說,要不收的錢你再退給他一半,乾脆都回去算了,你看都這麼晚了,明天還有好多事呢。我說,既然你這樣說我也同意,但請你告訴他,明天也請他一定到鑑定單位把肉鑑定一下,好讓他消費個明白。

警察出去了一會兒又回來了,他說:不行,他不同意。我說:那就隨便他好了。

又等了會兒,警察好與對方商量才同意先把肉放在派出所,明天去鑑定單位。

把肉放在派出所的廚房裡,對方說,我今晚不走了,在這兒看著。

我剛出派出所大門,警察又叫住我:請你明天早上8點半準時到這兒,你們好一起去鑑定。

此時已是夜23點37分。

8點半,我到了派出所,值班室裡昨晚的那個警察說,真是個神經病,他昨晚沒有走,到半夜還在這兒轉呢。但我並沒有看到廚房門口有人。

警察也沒有找到對方,於是給他打電話,一個女的接住了,對方說現在有事過不來。

这个鱼台的娘们可真难缠,果断报警!

警察說,你先回去吧。

我走在路上,邊走邊笑:這娘們可真難纏,什麼事怎麼都讓我趕上了呢?

唉,真讓我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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