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同廢除物業,實行小區業主自治嗎?為什麼?

軍事自媒體


取消物業,由小區業主自治,我並不看好,應當是相當難以實現。

根據法律規定,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大會解除和選聘物業公司。當然,法律規定解除和選聘物業公司有這嚴格的表決條件限制。所以,若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存在意見,不想由物業公司繼續服務,則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的途徑和程序進行解決,解聘物業公司。

所以,問題所述情況,通過規定的途徑和方式即可解決,不存在問題。但是呢,我們在實踐中基本很少有小區能夠通過召開業主大會解聘和聘任物業公司,這很大程度還是來自於業主之間的問題。

業主之間的不團結,沒有人願意作出相應的奉獻,這將決定了在小區業主實行自主物業管理存在巨大麻煩。物業管理很多管理的部分屬於業主共有部分,利己主義等觀念將導致小區業主在公共事務管理上將存在偷懶,推諉,以及不團結,不和諧現象,誰也不想多出力,誰都怕被誰佔便宜。所以取消物業,由小區業主實行自治,自然還是存在問題。


葉律師


不是小區由業主自主管理,而是小區由社區管理社區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就和我們以前的居民委員會一樣,各項管理緊條有續除理究分物業它沒有這個功能,物業只是收費滿足了私人腰包,居委會能發揮黨政聯繫群眾的橋樑,對小區發生的各種問題予盾能及時向上級反應,能杜絕小區發生各種予盾產生的惡性事故,致於各種收費買電供公司,供水公司、供熱公司管理費由居委會代收,治安有派出所、打掃有家政公司,即可以解決就業又可以解少予盾的產,老百姓並不是不想交物業管理費,但是由私人管理問題解決不了,就知道收費而切還經常產予盾,現在為什麼社會上那麼違法者,這就是舊的予盾沒有解決新的予盾又產生,居委會也就是社區發揮不了聯繫群眾的作用,致使問題越來越多,物業私有化實際就等於把基層民交給私人管理,這無形之中使群眾脫離了黨領導,過去的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三方聯合起來解決小區存在各種問題予盾不是很好嗎?


滄海一聲笑149993456


各位看官,不良物業公司除了物業費、廣告費、停車費自己收以外,從保潔、保安、機電、電梯、水電、監控等任何一個環節都可以外包。有哪個項目是他們能獨立完成的?請來的僱員有幾個有本科以上文憑?有幾個有專業技術職稱?有幾個有專業上崗證?不良物業公司不過就是一個賺錢的二道販子。而且停車費和廣告費和公用區域收費,有幾個物業公司告訴或分配給業主過?以此類推,業主可以分別聘請不同的專業隊伍來分別管理不同領域的物業問題。自治是可以做到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業主素質良莠不齊,願意和甘於奉獻的是極少數,為了一些蠅頭小利出賣其他鄰居,大吵大鬧,極端不配合(放養烈犬、亂搭亂建、違規裝修、不願繳費、爭強車位等)自私的人大有人在,所以很多業委會成立後,這種不盈利的公益組織極易受到各方面的巨大壓力,要麼解散要麼被迫換屆。

所以我們不是不要物業,我們是需要的是正規、有職業道德,物有所值的良心物業公司來參與管理。如果想來混水摸魚的不良物業公司,趕緊請業委會趕走他們,寧可自治。對業委會多一份寬容多一份感恩多一份支持!都是為了美好幸福的生活。物業基層員工大多數工資低,因為老闆和管理層壓榨,加上他們對物業現狀是無能為力,面對業主的批評和質疑,其實他們也挺無辜,如果要自治,就直接接手和啟用這些員工,優選加薪。相信自治也是皆大歡喜的局面,不難的,小區矛盾少了,主管部門也開心。

選擇自治或其他物業管理模式,需要大家共同積極參與,共同思考。


思想飛


不知道天天在這抹黑物業的人是何居心?誠然,物業公司在早期確實存很多不規範的地方,也有一些損害業主利益的行為。隨著社會的發展,物業管理行業的規範化,政府對物業公司已經有一整套的規約制度。現在很多政府部門的後勤管理都承包給了物業公司,這就是後勤管理社會化,這樣做有利於降低政府部門的編制和縮減開支。

在看讓政府接管小區的說法,十分幼稚可笑,全國那麼多小區,都由政府安排工作人員管理?那麼多從事物業管理的工作人員算不算帶編制的?

物業管理在中國確實不好做,原因在於中國人是最難伺候的,花一塊錢,想著享受五塊錢的服務。再者物業管理本身就帶有管理的性質,管鬆了,小區不安全,管嚴了業主感覺到不方便。

現在物業管理行業已經越來越規範了,現在很少有物業公司敢和業主發生衝突,倒是經常看到小區保安被業主毆打。

不管你怎麼黑物業公司,國家是絕對不會取締物業公司的,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本人直播吃翔,立帖為證。


心在夢就在215


按專統的話來講呢!"物業"本來是來為業主服務的,也屬於一種以服務為宗旨的行列。其結果今天的"物業"全變味了,他們的宗旨180度大轉彎,以服務為次,以賺錢為主。堪至進入小區後稱王稱霸,想咋地咋地。

本來小區某個角落都是本小區業主公共享有的,而物業住進後都屬於他們的了。停車費、物業管理費…費用收取本來是用來維護小區的設施用都用不完的,如:電梯、綠化…等費用。而這些錢全進物業公司腰包,而小區設施壞了卻又要業主單獨掏錢來維護。請問,我要你來幹嗎呢?在我地盤把錢撈走不說,最後還說業主的不是。買個包子給狗吃它還會搖搖尾巴!而他們呢!都做了些啥?廢出物業我舉雙手贊成。


永安44292821


同意。其實就是由業委會自己建立一個物業公司對自己進行管理,業主有選舉權。裡面的人員還是需要專職,運作可能和一般物業公司無兩樣。只是資金流向更加透明,同等物業費情況下,會享受到更加好的服務吧。

但要自治真的很難。開發商為啥攥著物業不放,因為利潤空間太大。就說說我們小區,小區總共3500多戶,物業不算貴,物業服務也非常一般。平均一戶一個月物業費大概150的樣子,一個月50多萬。小區沒有業委會,所以廣告收入歸物業。這個收入我不太清楚。小區長期聘用人員中:物業前臺2人,監控室長期2人、加上輪班總共4人。保安8人,清潔工10人,清潔工是小區的退休大媽大爺,我問過,一個月工資1500元,保安3000元。其餘不太清楚。但按他們目前給出的薪資標準來看,不是管理者估計工資都不會很高。而且我們交的物業費從來都是收據而非發票。所以保守算下來,單物業費這塊每個月50%的利潤是有的。

這還只是該開發商眾多小區中物業費較低的一個,所以你說他能輕易放手?


遇見陳小先生


廢除物業,實行小區業主自治,這個想法應該說是相當華麗的。但是,現實很難行的通。筆者以一個業委會副主任的身份可以告訴你為什麼實行自治很難。

1.業主作為單個的個體來說,思想無法統一,就是一盤散沙。任何時候都是隻看對自己有利的一面,只要有一點點不滿意,就會全盤否定曾經自己都認為正確的決定。這就是業主自私自利的特性使然。

2.對於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或者不滿,僅僅是停留在口頭階段,真正能夠以行動維權的幾乎沒有。現在科技發達,幾乎所有的小區都會有業主QQ群,業主微信群等。當在群裡某業主提到對物業不滿時,下面是一大片對物業的指控,可以說是群情激憤。但是最終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希望別人能夠為自己出頭!那些說的群情激憤的業主,你看到過他們維權嗎?

3.當現實中有人確實無法忍受物業不滿,奮起而維權的時候,業主就開始了猜疑。這個領頭人是有什麼目的?是不是有什麼親戚開物業公司,是不是為了繞更多好處,或者是跟物業公司要好處等等,各種各樣的風言風語會從業主中傳出來。這時候業主卻忘了人家是為了大家,領導大家一起維權!

4.縱然大家走程序,能夠走到業主大會召開這一步。但是從業主大會的召開就可以看出,全小區能出席業主大會的業主不會超過百分之二十,哪怕在群裡在努力呼籲,在小區全部張貼公告也沒用。很多業主真的在業主大會召開前夕開始裝死,或者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去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投票權。

5.能夠走到業委會階段的小區都是很難的。但是,一旦業委會成立了,有業主感覺自己的部分利益沒有得到滿足,那麼問題來了。這些人會以“業委會成立有暗箱!我不知道選舉,我也沒有參與投票,我不同意!”等來阻撓相關公約的實施,並質疑業委會成立的合法性。可是,他們是真的不知道嗎?沒有給他選舉權投票權嗎?

6.業委會根據業主大會意見選擇自治,但是總有人會在事後不同意。然而這些人的副作用卻不是一般的大。質疑業委會在自治過程中費用超標了,質疑業委會用自己親戚了,質疑業委會貪汙了公共收益等,如此種種。

業委會工作本就是一個公益性的不拿一分錢的工作。但是吃力不討好還會被人汙衊的結果,換誰心裡都不好受。我小區經過最終討論就沒有實施自治。按程序招標物業,最起碼業主不滿意還可以找物業交涉。說實話,不管好不好新招的物業最起碼是可以幫業委會承擔了業主的責難。當然,如果連業委會都無法成立的小區,自治就是一個空談!強行自治,最終的結果,只會比原來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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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已經很多人談過這種問題,但自治是必然趨勢,物業又不是什麼高難尖端技術,眾多業主的智商及能力超越物業管理的水平!

☞物業將來只有二條路可走,一是向國際行業看齊,二是政府及機關醫院會請物業服務公司。

☞物業發展到今天這種眾人吐槽,眾口殊罵對待的結局實在不光釆!!物業沒有進步沒有提升反而覺得是業主難伺候?這種想法是不知廉恥!如果物業從投胎落地就中規中矩工作認真提升服務意識,放棄貪婪暴利的念頭,應該不會被業主一致的驅逐和通殺!!

☞物業敢囂張,反僕為主的膽量從那裡來?這裡不冤枉地說,是整個管理體系不完善並且不作為,一致認為業主勢單力薄是豆腐,無反縛之力!而最從中不作為還暗中勾搭的就是街道辦!!物業背後有一個被利用於維穩的烙印,這些不公開的非法的非行政合法的意圖,也變相給物業撐腰,物業就憑這個合法的權力部門作保護傘,遂步開始違規操作唯利是圖開始違法亂紀!!

☞試試看!有那個物業敢與街道辦對著幹?街道辦公明示法,會有物業的黑色存在的可能嗎?

☞物業夭折是必須的必然的!!中國的物業服務已經喪失了本質!中國是全球最多的物業公司,但又是最不合格最忽悠最坑爹的物業體系!實在丟人!

☞全球住宅不是都有物業,更加不是這種服務方式!


城堡49594874


我說一說住宅小區自治的例子,北京就有小區自治,業主選出業委會,但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是專職的,主任副主任的條件是不用有工作的,不用年齡大的,因為業委主任就是他們的專職工作…`他們的工資和五險一金由物業費內之出,。召聘會計一名業務助理一名,工資五險一金也由物業費出,水電維修工作和其他小區共聘,費用分擔,保潔和保安人不要多而要精幹頂用,他們的工資不能低,五險一金要交全,他們的工作能力就可自動的提升,能一個頂2個,小區內可召商家作廣告,但收廣告費歸全體業主,另外業主委員會委員每月給點電話補助,年底適當給一點辛苦費,但不多,一,二百元。這樣一來物業費降了一大塊,自己服務自己管理的更好。另外非常重要一事,那開發商把小區內全體業主的公共用地賣成仃車位的,仃車位可保留,但賣車位的錢一定要通過法院追回,因為開發商是非法的侵佔了業主的財產,一打官司開發商就敗官司,收回錢歸全體業主用於改造增加小區公共仃車位。為什麼開發商死活不放手物業這一塊?為這塊太肥了,太來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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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取消物業公司,原因很簡單。一:取消物業老百姓說了不算,說了也白說。二:取消物業勢必動了某些階級的奶酪,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三:黑社會成員搞個物業某得錢財也挺不容易,如果不讓他們做事,後果就是這些人去社會上瞎搞。大家夥兒看看,搞物業的、開礦的、開停車場的、開市場的、開物流公司的、開貸款公司的等等行業,哪個不是黑社會與保護傘在把持著。平頭百姓你人緣再好、品德再好,你開個試試?上邊沒人罩著,下邊沒幾個苗龍畫虎的跟著,沒幾天就得關門歇業!國家不知道嗎?這就是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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