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差生”中考引熱議,學生成了“犧牲品”?

楊藍/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

近日,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一初中疑似禁止“差生”中考的新聞引發輿論關注,縣教育局與省教育廳先後出面回應。教育公平、學生權益保障等問題成為熱議焦點。

輿情脈絡

近日,一名學生家長通過微博爆料,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萬福中學不讓初三學習成績差的學生中考,而且在上課期間,班主任還用攻擊性、侮辱性的語言來羞辱那些學習成績差的學生。

事件被央廣網、《南方都市報》等媒體跟進後,引起公眾關注。4月17日,該學生家長向媒體透露,學校大概有100多名學生不能參加中考,被強制分流到技能類學校。當日晚間,該校一班主任回覆媒體稱,事件屬實,系當地教育局規定。並透露班上共有50名學生,其中20多人不能參加中考。

4月18日,東明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稱,收到過投訴,已經派人到學校調查此事,確認該班主任存在禁止學生參加中考的情況,但並非是“教育局規定”,而是這位班主任個人對教育局傳達的會議精神領會出現了偏差。目前這名班主任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相關學生和家長賠禮道歉,也不再擔任班主任。

班主任與教育局說法不一致,再次引來輿論質疑。4月21日,東方網發佈題為《禁止“差生”參加中考,是“班主任誤讀政策”?》的評論文章。隨後,長城網也發佈《禁止“差生”中考,“誤讀政策”背不起升學率崇拜的鍋》的文章,輿情熱度持續走高。

面對爭議,4月21日,山東省教育廳通過其官方微博@山東省教育廳發佈緊急通知稱,針對網曝“東明100多名學生疑成績差被強迫不能參加中考”的事件,菏澤市委、市政府立即進行了嚴肅查處。並表示,各地要從中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正確宣傳解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嚴禁強制初三學生分流和剝奪學生中考權利。之後,《經濟日報》、《北京青年報》、澎湃新聞等陸續發表評論文章,呼籲保障學生權益、維護教育公平。

媒體觀點選摘

東方網:這不僅是班主任“誤讀政策”

升學率是地方政府考核教育局、教育局考核學校、學校考核教師的主要指標,這種考核份量很重,事關幹部的選拔任用,教師的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一個學校或一個班級的“差生”無疑會拖全校或全班的後腿,“差生”越多,優秀率、及格率、均分越低。在學校與學校、班級與班級的激烈競爭中,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就明裡暗裡授意班主任想方設法將“差生”擠走。因此,禁止“差生”參加中考,粗暴剝奪了他們的考試權,這不是一兩個班主任“對相關政策存在誤讀”才造成的“誤解”,而是從上到下密切配合的群體違法行為。

《南寧晚報》:“差生”禁中考折射教育功利化

針對一些學習成績不好的學生,採取一些鞭策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要把握好一個度,應以正面引導為主,不能以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為代價,更不能損害孩子們的人格尊嚴。畢竟,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是第一位的,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老師的教學方式都得為其“讓路”。很明顯,學校規定“差生”禁中考,是一種侮辱學生人格的懲戒手段,不僅違背了學校教育的初衷,而且暴露出學校教育智慧和教育方式的缺失,侵犯了學生的權利。一些學校頻頻發生侵犯學生權益事件,不能不引發人們對未成年人教育和保護的反思。學校和老師在力爭使學生達到品學兼優的同時,應注意關心、愛護學生,而“差生”禁中考,則折射教育功利化。這顯然值得教育部門反思。

《北京青年報》:中考“分流”不能變為“分層”

為了讓地方教育部門重視中職發展,我國明確規定中職和普高的規模要相當,但由於社會存在職業教育低於普通教育的觀念,以及有的中職學校辦學質量不高,學生和家長不願意主動選擇去中職。近年來,各地都存在中職相對萎縮的問題。為了保證中職的招生,教育部門明確要求普通高中(包括公辦、民辦)不得招收沒有達到普高線的學生,沒有達到普高線的學生也不得到普高借讀。這些規定是為了規範普通高中招生,也為保證中職招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強制初中畢業生不能參加中考直接分流到中職,就做“過了”。

一邊強調普高升學率,一邊要保中職規模,這讓中職辦學、發展變得頗為尷尬。對此,必須糾正地方教育部門考核學校普高升學率的錯誤做法,要切實解決中職低人一等、學生和家長不太認同中職教育的問題。追求普高升學率,讓成績差的學生“分流”去中職,會給學生和家長中職是“差生”才去上的印象。地方教育部門假如也是以這種眼光來看待中職辦學,就難以提高中職辦學質量,扭轉社會對中職的看法。

輿情點評

教育公平的呼籲在輿論場中從未停止。初中屬於義務教育階段,不論成績好壞,參加中考都是學生不容侵犯的權利。學校強制分流“差生”,是變相剝奪學生法定權益,違背教育公平,應該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事實上,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發文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強調升學考試要以人為本,尊重學生的意願,堅決防止地方和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然而,禁令並未能有效遏制一些學校“分流”,頂風舉動依然屢禁不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學校要保證自己的升學率;另一方面是一些中職院校要保證招生率。在這兩項考核指標下,一些普高和中職院校以“合作”的方式實現了“共贏”,唯獨沒有考慮學生的意願。

事件被曝光後,東明縣教育局的回應不僅沒有提供有說服力的查處結果,而且還因“涉事班主任對政策存在誤讀”的說辭,被網民批評有推卸責任之嫌。直到山東省教育廳出面發聲,才有了一個相對令人信服的回應。

從反饋來看,無論對事件起因有何解釋,公眾關注的始終是有關部門如何保障教育公平和學生權益。杜絕這一現象,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主動排查相關問題,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處理,不可等到曝光後再處置;另一方面,還需進一步學習領會相關政策,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並做好相應宣傳。同時,學校也要加強相關政策研究,不得區別對待學生,做出有損學生權益的事。

此外,有觀點指出,“差生”被分流折射的還有職業教育的歧視問題。當有限的教育資源不能滿足多元需求,中職院校就成為“差生”分流的彙集地。所以,從長遠考量,還需從改革評價手段、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等方面發力。今年初,國務院頒佈的《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要認真貫徹這一方案,採取措施,實現教育多元,改變中職教育困境,不再讓學生權益成為升學率、招生率的犧牲品。

禁止“差生”中考引热议,学生成了“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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