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全行业)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进程变化

全面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全行业)

1、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2.、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3.购进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都可加速折旧

对全部制造业企业2019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分析和总结

全面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全行业)

1、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201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新政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全面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全行业)

1、相对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数

根据固定资产折旧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最新政策,经营主体新购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论采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还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相较以往的规范,均达到了变象增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数的实质!在加速扣除折旧的当期,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得到实质降低!

2、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属于时间性差异

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其单位价值和总和是相对固定的。也就是说其全生命周期折旧总额不会因为折旧方法的改变发生改变。对于经营主体而言,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总额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折旧是当期扣除,还是将来很长时期平均扣除,总额不会发生变化。对于特定相对固定的扣除数而言,这仅仅是时间上的差异。

但是,对于经营主体而言,确实降低当期所得税实际税负,减少税负资金和变相固定资产变现,有着非同一般的积极意义!

3、关于选择性

固定资产新政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无论是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还是一次性计入当期城北费用,是可选择项。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依照会计准则核算和新政策增加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的两种选择。对于经营主体延期纳税、平衡多会计期间企业所得税税负取到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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