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買賣為名套取銀行貸款,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lingzisea


這個問題聽起來有點彆扭,為什麼說以房屋買賣為名“套取”銀行貸款呢?房屋買賣是正常用途,以這個用途貸款怎麼才能算是“套取”呢?即便算是套取,買賣與借款是以不同的標誌物轉移來確定的,兩者也扯不上關係。買賣是房子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過戶而生效。借款是以資金由銀行向借款人轉移而生效。

我設想了多個場景,有可能符合題主的意思,但是銀行貸款程序以及房屋抵押程序已經幾乎將所有風險進行了降低。

場景一:買賣雙方是親屬

房屋買賣雙方是親屬,並沒有形成真實的買賣背景,只為了獲得利率較低、期限較長的銀行資金?比如,房主張三和親戚李四勾結,名義上二人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李四也給張三交了30%的首付款,張三和李四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過戶,李四憑藉此交易從銀行獲得了房子價值70%的貸款。

在這種場景下,買賣合同是生效的,因為張三和李四在登記機關進行了過戶。至於貸款有沒有挪作他用,銀行最主要的是看李四也就是買方,有沒有正常還款,如果正常還款,那就萬事大吉,銀行也不會質疑貸款的去向。如果借款人不還錢,銀行拍賣房子即可,幾乎不會損失。

場景二:賣方是假冒的

所謂的“賣方”並不是房屋的主人,“賣方”與買方簽訂了買賣合同,買方也交了首付款。買方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

這種場景少見,因為來到銀行,“賣方”的假冒身份就會被拆穿。即使銀行無法發現,不動產登記中心也有很多環節能夠發現“賣方”是假冒的。只要“賣方”是假冒的,房屋交易當即宣告失效。

場景三:房屋價格評估過高

房屋在交易之前,都會找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買方為了多貸款,就令房屋價格高評。原價100萬的房子,貸款只能貸70萬,但高評之後,放假變為150萬,就可以貸款105萬。買方與賣方再進行資金的轉移。最終賣方的房子,買方全部使用貸款資金支付。後續一旦房價下跌,買方也就是借款人就會放棄房子,不再歸還房貸。

這種場景的風險主要存在於評估機構。像上方案例中說的,高評50%的場景幾乎是不會出現的。因為銀行人天天看貸款,不可能對此沒有任何感覺。另外銀行對評估機構採用的是年准入制,如果評估數字過高,或者被銀行發現有問題,銀行當即會暫停其評估業務的貸款,再也不能准入。在此種情況下,無論最後是否貸出來款,房屋買賣合同都是生效的。

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歡迎評論留言,共同學習。


銀行研究僧


以房屋買賣為名套取銀行貸款,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一、這個問法是一個假命題。因為如果一旦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就要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要繳納稅費,就不存在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合同必然是有效的。

二、首先要弄清楚銀行貸款審核的流程。銀行業務部門在審核合同的時候,只要根據自己的判斷能夠審查出房屋真實存在、合同真實存在,而且如果買方以該房屋作抵押貸款的,銀行只要審核該房屋上沒有其他債權人或者糾紛即可,一旦斷供銀行可以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

三、不動產買賣合同最終以物權公示原則的方式在不動產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只要能夠變更登記,房屋買賣合同當然有效。立法的時候,法律早就預判到這種情況的發生。

四、如果以房屋買賣之名獲取銀行貸款,不如直接抵押貸款,這樣不僅不用支付不必要的稅費和不必要的訴訟麻煩,而且快速地獲取銀行貸款。因為問題者本身就是房屋所有者,其為了獲取銀行低息貸款,引入第三人,設置房屋買賣的環節會增加風險。

五、本回答不問貸款目的和用途,至於貸款用途是貸款合同約定好的,銀行也會考核,如果違反合同約定,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是另外一個法律問題,也可能是提問者所擔心的問題: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1)貸款後攜帶貸款潛逃的;(2)未將貸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3)使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的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6)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等情形。


陸家嘴金融刑辯


合同是有效的,只不過如果最終目的是要套貸款的話,需要按照真實的流程走完,有一種是親屬之間的假的買賣,如果不是直系親屬的話銀行一般發現不了,也會批貸款的,不過這樣最終需要過戶的,那麼也需要繳納一定的交易稅費,如果銀行發現的話會直接抽貸的。

為了套取銀行的低利息的按揭貸款,最終要把房子過戶到別人的名下,也是有很大風險的。法律意義上講這個房子就是別人的了,直系親屬之間的買賣就不用想了,銀行會看戶口本的,很容易發現的。



新房全民經紀人1


很簡單,查到了屬於欺騙貸款,合同無效,查不到就有效。只要他按時還款,沒毛病!


彭城老張FM


此類貸款如果不能按時歸還並形成壞帳,銀行會以詐騙罪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案追償並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追究銀行內部信貸人員翫忽職守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數額巨大者追究其瀆職的法律責任!


用戶5476971636589


怎麼套,房屋買賣,需要拿房屋過戶給對方抵押的,這個不存在套。只要房屋抵押在銀行,也就是正規流程貸款。怎麼叫套。銀行不是說你籤一個合同就貸款給你了,還需要網籤,過戶房產證,然後那房產證去銀行出抵押合同。再通過房產中心出他項權證,銀行才房款。


韓曉664


你的問題問的不是太清晰,房屋的買房拿房做抵押貸款,這個錢又不拿出來,為什麼套套取?買賣合同也是正常的呀!

如果你說現房抵押貸款用於消費,這類也許包含著惡意的思想,但是和買賣沒有關係,貌似不符合你問的,所以你的問題這麼問有點不對。


新鮮事兒事兒的


買賣是生效的,現在房屋貸款也是審核比較嚴格的,只要買賣合同是合法的,這個貸款也是有效的,銀行不問這個貸款是不是套取貸款,責任只要找到貸款人就好了。就像擔保貸款一樣,擔保人也會收到牽連,兩個人都有責任就是了,只要能按時還貸,一般銀行就不會為難貸款人。


三叔侃大山


個人覺得題目有一定的bug。

房屋買賣,需要拿房屋過戶給對方抵押的,這個不存在套。只要房屋抵押在銀行,也就是正規流程貸款,銀行不是說你籤一個合同就貸款給你了,需要簽約,審批,審批通過送抵,過戶。再通過房產中心出他項權證,銀行才放款。


引路人共享金融


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還不上銀行貸款,將會被銀行拍賣處置收回損失。同時,因為你的目的不是真實買房,對於銀行的資金安全來講一開始就面臨巨大風險,而且這種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涉嫌貸款欺詐,會被銀行得知真實情況後,不但處置你的房產,而且面臨被銀行起訴你騙貸的可能。

所以,任何套取銀行貸款的行為都是不可行的,也是一種飲鴆止渴的行為,將會面臨信譽的損失和承擔法律處罰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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