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三青年分飾兩角,究竟演的是哪齣戲?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為圖來錢快,贛州三名青年男子結夥作戲,由一名男子聯繫失足女,另外兩人冒充民警,合夥演出一場“民警抓嫖”的好戲。不料這出“雙簧”演技露餡,三名男子齊落網,章貢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對謝某、邱某和史某3人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下旬,因手頭拮据,贛州3名無業青年謝某、邱某、史某竟生歹意,預謀由犯罪嫌疑人邱某充當嫖客,犯罪嫌疑人史某和謝某冒充民警,設套搶劫失足女。

通過微信招嫖,犯罪嫌疑人史某約到了失足女俞某。隨後,犯罪嫌疑人邱某前往約定酒店,並按照被告知的房間號,與失足女俞某見面。待二人發生關係後,犯罪嫌疑人邱某假裝想要離開,將房門打開。一直在門外蹲點守候的犯罪嫌疑人史某、謝某立即闖入房間,冒充民警掃黃抓嫖,用手銬將“嫖客”邱某、失足女俞某銬住,並分開審問二人。審問期間,犯罪嫌疑人史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恐嚇失足女俞某,稱要將其拘留或者罰款5000元。因害怕被拘留,失足女俞某隻能“聽話”交罰款,以微信和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將5000元錢轉到指定賬戶。事後,失足女俞某感到蹊蹺,通過監控發現該三人是一夥的,懷疑兩個人是假警察,於是到派出所報案。根據被害人的陳述和酒店的視頻監控,公安機關很快將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另在審訊過程中,發現邱某在同年7月發生過盜竊行為。

近日,章貢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邱某(未成年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史某(未成年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謝某、邱某、史某冒充警察以暴力、脅迫的手段,以被害人失去自由和聲譽相威脅,當場要求被害人交出財物,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犯罪中危害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既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利,又對被害人人身安全構成威脅。承辦檢察官認為,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青年正值人生美好年華,應務正業,走正道,靠勤勞的雙手實現人生美好,贏得社會尊重。作為女子也應當潔身自好,不應從事違法活動,讓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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