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時期花的錢要怎麼算?柳江兩男女因借款糾紛鬧上公堂

本是關係親密的友人,

卻因借款糾紛對簿公堂,

沒想到,

當日的情誼竟撞在了“金錢”這座冰山上。

暧昧时期花的钱要怎么算?柳江两男女因借款纠纷闹上公堂

4月25日,

洛滿法庭成功調解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暧昧时期花的钱要怎么算?柳江两男女因借款纠纷闹上公堂

李明(化名)與張紅(化名)繫好朋友的關係,雙方互有好感,也均有過想要發展成為男女朋友的打算,在交往過程中,兩人有較大的金錢往來,關係屬於“友情以上,戀人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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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稱自2018年1月起,張紅以裝修房子急需資金為由,曾多次向自己借款共計57500元,而這筆錢則是自己向朋友借來再轉借給張紅。期間,張紅曾通過微信還款14500元,尚欠43000元。經多次催促,張紅一直未付給自己餘下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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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兩人關係變淡,想起張紅還未還清的借款,李明再次催促張紅還款時卻發現張紅已經無法聯繫上,遂一紙訴狀將張紅訴至洛滿法庭,請求法庭判決張紅償還借款43000元。

法官法情並舉促和解

庭審中,張紅表示,其只是幫李明保管錢,兩人平時的開支就從這裡出。由於兩人之間的金錢往來多是通過微信紅包的方式進行,並沒有正式的借條,且兩人每次金錢往來數額並不巨大,難以一一查清這些微信紅包的具體用途。因此,法官認為該案以調解的方式進行,會更有利於解決二人之間的矛盾糾紛。

主辦法官在庭審後,再次召集兩人進行調解,向他們釋明涉及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規定。同時,也引導兩人能珍惜往日的情誼,互諒互讓,妥善解決金錢糾紛。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張紅當庭還款2.8萬元,二人之間的經濟糾紛得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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