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投票!2018年度十大醫療政策,你最關心啥

編者按:2018年,是醫療政策頻發的一年,國務院、國家衛健委等部門相繼發佈多項政策法規。在一系列醫療政策改革的推動下,醫療行業正步入規範的快車道。在2018年行將結束之際,我們梳理了一年來最具行業影響力的諸多醫療政策,哪一項是你最關心的?哪一項是你認為影響最大的?來投票吧!


來源丨醫學界智庫

醫生篇

1、中央1號文件出臺:鄉醫待遇、補助都有保障

1月,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發佈,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其中5次提到了醫生,並對農村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系等諸多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2、加快培養全科醫生,國辦發佈最新《意見》

1月24日,《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提出從三個方面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一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二是全面提高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三是加強貧困地區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3、28部門發文,暴力傷醫將被聯合懲戒

10月16日,國家發改委、衛生健康委等28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將對實施或參與涉醫違法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自然人實施聯合懲戒。

4、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有了法律保障

10月1日,《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正式施行。這條法規取代了原有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強調從預防和處理兩方面入手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促進醫患和諧。強調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並就醫療糾紛處理作出明確規範。

5、兩辦發文,職稱制度將進行改革

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文,提出多項具體舉措,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從進一步優化科研項目評審管理機制、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完善科研機構評估制度、加強監督評估和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加強組織實施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6、衛健委發文,給醫護休假、漲薪

8月15日,《關於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推動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相關法律要求,合理設置崗位,科學測算醫務人員負荷,保障醫務人員休息、休假時間。醫務人員按照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如因工作不能休假的,醫療機構需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加班費”。

醫療篇

7、國務院將進口醫療器械審批權下放海南

4月8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暫停實施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對先行區內醫療機構臨床急需且在我國尚無同品種產品獲准註冊的醫療器械,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實施進口批准,在指定醫療機構使用。這意味著,國務院將進口醫療器械審批權下放海南。

8、互聯網上絕對禁止初診

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促進“互聯網+健康醫療”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我國將允許鼓勵醫療機構依託於實體醫院發展互聯網醫院,在實體醫院診療科目範圍內提供遠程門診等服務;明確第三方可辦互聯網醫院;同時明確:絕對禁止在互聯網上進行初診。

9、軍改給出時間表,年底前全面停止有償服務

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軍隊一切有償服務活動。

10、衛健委發文,社會辦醫再獲支持

6月19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為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審批註冊流程“鬆綁”。明確提出,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

11、公立醫院進入新時代: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公立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黨委等院級黨組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2、國辦發文助推“放管服”:審批許可能取消的堅決取消

8月,《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明確提出,把“放管服”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對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要逐一深入論證,除關係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儘快下放。

13、醫療衛生領域央地權責劃分釐定

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方案》列出了幾大財政事權事項,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計劃生育等,並將其按照中央財政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地方財政事權分類,明確了中央、地方所應承擔的責任。

14、全國推廣無痛分娩診療

2018年11月20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佈《關於開展分娩鎮痛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遴選一定數量的醫院開展分娩鎮痛診療試點工作,降低產婦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宮產分娩的比例。通知還要求,2018至2020年在全國開展分娩鎮痛診療試點,並逐步在全國推廣。

醫保篇

15、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正式發佈

11月1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在全國正式實施。基本藥物品種數量由原來的520種增加到685種,其中西藥417種、中成藥268種(含民族藥)。衛健委表示,新版目錄發佈實施後,將能夠覆蓋臨床主要疾病病種,更好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為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提供基礎支撐,高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疾病防治基本用藥需求。

16、2018年全年要求控費

3月20日,《關於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通知》發佈,明確2018年繼續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不搞“一刀切”。此外,還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重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重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等多項要求。

醫藥篇

17、國家4+7帶量採購方案公佈

11月15日,《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文件》正式公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同意,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試點地區範圍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12月6日,預中標結果出爐,因中選藥品價格平均降幅超60%,醫藥股一度集體跳水。

18、2018年中醫藥工作要點出臺

2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2018年中醫藥工作要點》,明確2018年工作的總體要求和11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任務,對今年的醫療管理工作劃出了“重點”。要求深入貫徹實施中醫藥法和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全面落實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加快推進深化中醫藥改革,加快推進中醫藥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9、加快推進仿製藥一致性評價

4月3日,《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意見》正式發佈。《意見》提出,要完善支持政策,推動高質量仿製藥儘快進入臨床使用。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此次《意見》有望從國家層面推動我國仿製藥進口替代過程的逐步實施。同時,未完成仿製藥一致性評價,藥品將不被採購。

20、《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發佈

7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

21、中藥飲片行業洗牌加速

8月31日,國家藥監局印發《中藥飲片質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加大查處力度,既要曝光生產經營企業,也要曝光不合格中藥飲片的使用單位。對違法案件的處理,既要處罰違法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也要依法追究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22、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審議

10月22日,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審議,草案圍繞問題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問題、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等進行了修改。草案明確,將強化藥品全過程監管,全面加大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的處罰力度,對於生產銷售假劣藥的主要負責人,處以沒收收入、罰款、十年直至終身禁業的處罰。

23、公立醫院藥房託管被全國“叫停”

11月26日,《關於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堅持公立醫院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盈利性企業託管藥房。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上提出,禁止醫院藥房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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