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丨你知道吗?除了亲戚、保姆和小三,国家也有可能和你争遗产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任何人都逃不过生老病死的天道轮回。当斯人已去,驾鹤仙游,亲人们除了哀思之外,也可能为了遗产而打起官司。

香港的霍氏家族遗产纠纷案,三房子孙从2011年开始打官司,至今尚未能有一个结果。

热点丨你知道吗?除了亲戚、保姆和小三,国家也有可能和你争遗产

无独有偶,宝岛台湾的王永庆遗产纠纷案,也是三房十名子女唇枪舌战。自古豪门是非多,遗产纠纷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热点丨你知道吗?除了亲戚、保姆和小三,国家也有可能和你争遗产

中国内地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高速发展,普通大众一生也积累了不少的财富。而随着财富的聚集,必然带来的是身后财产的分配问题。于是在1985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以规定如何继承个人的财富问题。

在我们大众的常规认识中,一般遇到遗产纠纷都会是亲属之间的问题。主要分成以下几类:

1.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中出现的纠纷。多数是多子女之间因为财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而产生纠纷。

2.遗嘱或遗赠继承中出现纠纷。多数是对遗嘱或者遗赠中财产分配的额度无法达成共识而产生纠纷。其中,遗嘱纠纷多是非公证遗嘱,亲属之间就遗嘱的效力产生质疑,久久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对簿公堂。

而遗赠纠纷常常出现在非法定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纠纷。比如,老爷子与保姆或者其他人员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在身后将个人财产赠送给了非亲属人员,亲属质疑遗赠抚养协议的有效性。

3.遗产出现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情况,导致遗产归属错综复杂。比如网络上比较著名的杭州独生子女小莉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案例,就是典型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集合问题。各位有兴趣可以百度一下,本文在此不做赘述。

说起遗产纠纷就不得不说一下一般哪些人可以获得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这里面的子女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于是父母就包含了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而配偶只有一个,前配偶已经没有法律关系了,因此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理包含了多种关系下产生的兄弟姐妹。

还有一种情况下,儿媳和女婿会成为继承人,而且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基本上遗产纠纷主要会在以上群体中产生,怎么说也是家庭内部的纠纷。

但是!你知道吗?你的遗产有可能会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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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一则新闻,深圳罗湖区村民蔡某某,膝下无儿无女,年老依靠侄女生活,最后是侄女为其养老送终。蔡某某身前签订了拆迁赔偿协议,其名下拥有一套回迁房,在其去世后回迁房才建成。作为蔡某某的侄女理所当然的要求自己继承这套房产。因为蔡某某没有其他亲人了,而且在生前是自己照顾其直至养老送终。

但事实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定蔡某某的侄女只获得30%的房产份额,剩余的70%的房产份额无主。

无主的房产归谁呢?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那就意味着剩余房产的70%份额将归国家所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在于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而蔡某某生前没有和侄女立下遗赠抚养协议,导致身故后财产变成了法定继承,而蔡某某又没有法定继承人,造成了最后房产的70%份额成为归国家所有。

那为什么蔡某某的侄女为什么可以获得另外的30%房产份额呢?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蔡某某的侄女承担起了对蔡某某的养老送终,符合这一条件。个人认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是依据此条款做出了30%份额的判定。

虽然这个案件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中国已超过百万的失独家庭,以及每年新增的7.6万个失独家庭,他们的资产将何去何从,又怎样保护案例中像案例中蔡某某侄女这类群体的利益呢?

彭老师给大家几项个人的建议,仅供参考。


1

与侄女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由侄女继承个人的所有财产,最好是再去公证处做一下公证,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假如,当初蔡某某与侄女有这样一份协议,也就不会有70%房产被认定为无主了。当然,这样的方案也存在抚养人的道德风险。


2

金融资产比较充足的人群可以选择利用家族信托或者保险金信托,将个人的金融资产装入信托中,将自己设立为信托受益人,并设立特别条款,抚养人定期领取“工资”,并在自己身故后由抚养人领取信托中的财产。

同时,这个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抚养人的道德风险,定期的“工资”是建立在受益人生存的条件下,而信托资产的披露又是延后的,抚养人并不知道有多少信托资产,并且信托资产有收益,信托资产随着时间在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抚养人肯定是希望受益人活的越久越好。


3

如果金融资产并不充足,也可以选择利用大额保单来规划。可以投保一份大额年金保险和大额终身寿险,将自己的旁系亲属设立为身故受益人(这要提供给保险公司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在自己养老阶段从年金中取出一部分作为抚养人的“工资”,而作为抚养人的旁系亲属可以获得两份身故受益金,也不存在任何纠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财富的地方就会有纠纷。在财富的传承中,如果您不做规划,会有其他人做规划,或者法律会帮您做规划,而这些规划多半不会称心如意,更多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唯有提前做好财富传承的整体规划才能实现船到桥头自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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