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機構改革動員部署大會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4月29日下午,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機構改革動員部署大會,對內設機構改革進行專題動員部署,確保內設機構改革按期高質量完成。會議由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羅玉民主持,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全體檢察人員參加會議。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會上,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柳晨海宣讀了《關於印發吉林省市級、縣級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的通知》、《關於全省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主要職能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等文件,明確了調整後的內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並對各內設機構職能進行了解說。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將內設機構重新調整為八個部門,即辦公室、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綜合業務部、政治部。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會上,黨組書記、檢察長全鴻一作了重要講話。他圍繞內設機構改革背景、機構職能設置及改革的重大意義進行了解讀,動員全體檢察人員積極參與這次內設機構改革,堅定工作目標不放鬆,嚴格落實上級各項要求,促進檢察院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一是講政治顧大局。充分認識內設機構改革的重大意義,講政治、講黨性、講擔當、講奉獻,真心擁護改革,投身改革,堅定不移地抓好落實。二是迅速落實改革任務。全體檢察人員要統一思想,集中力量抓好落實,嚴格按照省院方案進行調整,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實現機構到位、人員到位、配套制度到位、工作銜接到位,保證改革後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全體檢察人員正確面對工作部門和崗位調整,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四是展現良好新形象。各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要做好上下溝通協調,團結本部門幹警,儘快進入新角色、履行職責,做好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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