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賭場趁機逃脫 法網恢恢終獲刑

近日,安源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嫌開設賭場案件,判決被告人肖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6年9月7日前後,被告人肖某夥同劉某、黃某等六人(六人均已被判刑)為非法營利,提供場所、賭具、籌碼,組織多名賭博人員以“鬥牛”形式聚眾賭博,並從中抽頭漁利。2016年9月21日,偵查人員查獲某居民樓內的“鬥牛”賭場,抓獲劉某、黃某等多名參賭人員,查獲賭資人民幣3萬餘元。2016年9月30日,公安機關對被告人肖某網上追逃。2018年9月16日,公安機關將肖某抓獲。

安源區法院通過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以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開設賭場,為賭博人員提供場所、賭具、籌碼,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根據案件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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