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平的房子兩年前賣給叔叔了,當初價格2500一平,現在4500一平,爸爸說要遵守承諾,該怎麼辦?

懂你或不懂


這事情我是親自遇到過的:13年,我親舅舅的孩子,也就是我表哥賭博輸了錢,準備將農村自住房子賣了還高利貸,結果賣了很久沒賣出去,幾個親戚找我讓我買下這房子,這人渣一家也一直請求我幫忙,以當年市場價15萬元買下(二層磚混毛房),並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房子暫時讓他一家人先住著。在辦理過戶時才知道因為政策原因,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暫時不能辦理過戶。15年可以辦理過戶時,這人渣一家人就找各種藉口敷衍,最後起訴法院,判決強制執行過戶,可這老賴一家以父親(我舅舅)年齡大(90幾歲),沒地方住,一直霸佔著不肯搬走也不退房款。實在沒辦法下,16年我準備出售此房,可誰知這人渣一家人與看房人產生爭吵,發展到肢體衝突,雙方都輕微傷。這人渣一家人把事情賴到我頭上,要求就進行治安調解,把房屋過戶到它名下,否則,將它老父親(我舅舅)抬到我家由我負責!我親舅舅這老無賴說:如果不還給他房子,就死在我家裡!在萬般無奈下,我只能被威脅下籤定了這份協議書,就這樣,房子被過戶到了這人渣名下,我付了15萬房款、6千律師費、1.3萬過戶費,合計17萬元就這樣打水漂了!這人渣名字:林有發(我舅舅)、林金木(我表哥),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夏道鎮橋頭村。


我主沉浮123


說說我們正在經歷的事情,比這個噁心多了!

都說是誠信社會,要有契約精神,可是堂堂《陝西日報》,一個黨的代表性宣傳單位,上百記者和職工出爾反爾,也會為了利益醜態畢露的。

起因是2016年,陝報社給職工分福利房,在長安區南山花園,很多職工有房子不想要,就開始把這個指標往外賣,開始兩三萬,後來也有八九萬或者更多一點。當時那個地方市場價五六千左右每平方,而這個樓盤還沒有開工,合同約定的價格是3980元每平。說17年底交房。

我們很多買了指標後(都有合同),在轉讓方配合下,辦理了選房(按照圖紙選樓單元和樓層戶型),繳納首付款的過程。

然而,問題很快出來了,到了17年,房子沒能按時交,而這個時候,西安房價嗖嗖地漲。

很多轉讓了指標的人後悔了,坐不住了,開始鬧了!

一直到了2018年底,開始要交房了。西安房價居高不下,好點地方都在一萬元以上了,這個樓盤偏一點,而且短期內沒有房產證,估計8000差不多吧。

也就在這個時候,報社和開發商之間不知又怎麼秘密協商了一番,強制購房者要高價購買一個車位,否則算自動放棄購房資格,前面交的房款,可以如數返還,還可以適當補償一點損失,很可憐的一點。這就不說了,沒人傻到會放棄,吃點虧也認了。可他們更卑鄙的是,要求交房過程,當初指標轉讓方還要配合簽字。

矛盾出來了!

除了一部分指標轉讓者積極配合外,很多轉讓指標的人,彷彿抓到了千載難逢的契機,紛紛跳了出來,鬧得歇斯底里,說房價漲了這麼多,必須要毀約,或者給他們足夠的補償,一副耍潑賴皮的醜惡嘴臉,弄得雞飛狗跳。

雙方僵持不下,開發商樂得靜觀其變,反正房子在手,他們怕誰?!

拋開開發商,這裡真想問問那些不配合的指標轉讓者,究竟想過沒有:

1.簽過的合約,難道真的如一紙空文?咱們國家一直強調的“契約精神”“誠信精神”,難道是鬧著玩的?

2.現在房價漲了,你們叫囂鬧騰,假如樓盤爛尾或者掉價了,你們還能反過來給購房者補償嗎?

3.當初有人為了買這個房子,把自己稍小一點的房子賣了,現在房價漲了,誰給他們補償?

4.你們當中很大部分人,是陝西日報社的記者和職工領導,所謂一個國家和社會的精神代表,你們這麼下作和唯利是圖,不覺得臊得慌?

好在,正義不會缺席。

目前,上百起這樣的糾紛,已經在長安和碑林兩個法院陸續開庭,有些已經有了好的結果。我們繼續期待。

不管怎麼樣,對於沒有契約精神,出爾反爾的醜惡行徑,一律給予鄙視和唾棄!


都在紅塵裡鬧


做人要厚道,我十年前五萬買的房子,種種原因沒有過戶,只私下籤了合同,今年房子要拆遷,找到原房主說要過戶,很配合我把戶過了。好人有好報。誠信是立身之本,人無信不立半點不假。

個人還是贊成題主爸爸遵守承諾的做法,錢沒了可以賺,誠信丟了去哪裡找?

四十平米的房子,兩年前以2500元每平米的價格賣給了題主的叔叔,現在房價上漲,成了4500元每平米,差不多翻了一倍。兩年前價值10萬元,現如今就是18萬了。差價有多少呢?8萬元。

為了這8萬元要題主爸爸和叔叔鬧翻,值不值?

為了這8萬元讓他們兄弟二人從此留下隔閡,值不值?

為了這8萬元讓題主爸爸落下說話不算數,不講誠信的口實,值不值?

題主自己先思考一下上面的三個問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不需要再討論了。

再說一點題外話,題主表達的意思是自己沒啥意見,可是弟媳婦不但掀桌子而且說要因此帶著兩個侄女走,把難題推給了弟媳婦和爸爸。但我隱約覺得題主對爸爸的做法也不太滿意,只是不想出頭而已。

再退一步講,這是房價上漲了,如果下跌了呢?你們又會怎麼做?


阿毛23


說起這事兒,就血壓高,17年過了春節張羅換房,我們家現在住的地方環境很好,緊鄰城市內的活水景觀帶,三個方向都有地鐵切距離不過1000米,當初也算是高端樓盤,賣的時候小區售出行情2.3萬左右,各個中介,小區內的群均發了售房信息,很快本單元的一位大姐說要,原因是要和孫子住樓上樓下,簡單說一下房子情況,一樓,和同戶的垂直戶型一樣,當時房本面積小了20平米,多了負一層和負一層帶的院子,採光良好,負一層之下還有車庫層,多的面積是樓上面積的三分之二,還不算小院兒的面積,當時是按照樓上同期價格高出30%買入的,原因是附加的面積不正房本之上,室內淨面積210平方米,初期裝修全部採用壁紙,過了這麼幾年,沒有所謂的潮和黴變。

大姐說要的時候是3月初,信誓旦旦的說準備資金,我這邊隨即撤銷了中介的委託,到了三月底,說抱歉家人有反對意見,我就繼續賣,誰知過了幾天又說要,我準備了個協議,也同意了不走中介,而他們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其結果就出在這裡,協議上的內容,對方看了以後說我給你錢了不用簽字,直接過戶就行,

隨著約定的第一筆100萬到賬,給對方打了定金收條,明確了什麼目的什麼人的什麼錢,署名及日期,緊鑼密鼓的進行銀行解壓(公積金貸款),並與5月2號上班通過了所有手續,但是當地政府5月3號出臺了限購令,才知這位大姐為了躲避財產被其它法院執行和老公假離婚成了單身人士,不符合了可購資格,給我談,要麼讓我先賣,要麼許可了再買,我認同了她的要求,期間也溝通過幾次,就房子她老公找我探討過戶到孫子名下的問題,我回復願意配合。想不到的是她一紙訴狀把我起訴到法院,更想不到的是立案的頭兩天還在找我協調鄰里關係,最想不到的是把我們之間所有的談話全部錄音,並作為證據提交,訴我答應還款屢要不還,要求馬上還款並賠償資金利息和承擔對方的律師訴訟相關費用,並做了訴訟財產保全。

立案後,轄區法院聯絡我調解,我提出給了買房定金又不要了,1:幫著出售我只要約定房款,2我賣了給錢,3法院判決,對方拒絕調解,法院最終判決還款及支付相關利息,僅駁回了訴訟費用的要求。

和家人商量後,覺得自身也無意要她們的定金,也答應了賣房給錢,上訴會違背自己的初衷,放棄了上訴,給對方要求的賬戶打了款,結果還聯繫不上人了。通過法院才聯繫上了當事人進行訴前解壓。

就這個事情發生後,對人性有了更多的認識,期間的事情不願意猜測,還是繼續賣房離開,眼不見心為淨。



房車旅行營地認證


我覺得應該尊守承諾,做人就該言而有信,不應該為了幾萬塊錢違背自己的良心。我2016年8月份買房子的時候,是在58同城上買的個人的房子,老公看好房子,談好價錢,我就把全款給賣家大哥轉過去了,當時說轉完錢,雙方籤一個合同,賣家大哥是做生意的,當時急著有事,合同也沒簽,過幾天給賣家大哥打電話,該過戶了,大哥說出差了,然後就撂下了,轉眼間到了2017年4月份,房價蹭蹭的漲,房子轉手一賣就能賺10多萬,給賣家大哥打電話,想過戶,大哥來了,第一句話就是,恭喜兄弟,房子升值了,然後就是道歉,生意太忙了,早該過戶的。很順利就過戶了。


雲淡風輕254532734


同樣的事,在五年前小叔家從農村搬到城裡來打工,恰好我有一套房子外租到期,小叔小嬸就說他們想租住。我當然沒意見。見小叔小嬸打工很辛苦,還供一個學生,住了兩年我都沒收他們的房租,而且回家還要跟妻子撒謊,把私房錢拿出來交給她,假當房租費。後來小叔小嬸工作較穩定了,跟我商量要買這房,分三年期付房款。當時那套房市場價每平約五千,算出來價後我還說少要兩萬。可第二年就漲了,第三年還在漲,均價八千五一平米了。這樣,如果前後算清楚,我損失二十幾萬。那也不能反悔啊,何況是自己親人,就當培養親情了。而我想讓小嬸給看兩年孩子,直到上幼兒園,按僱保姆價付工資,用親人總要比用在人強吧。可小嬸不幹,說哄不了孩子(她有兩個孩子的人啊,都是自己哄大的,大女兒已出嫁,還說哄不了)。妻子偶爾提起這事就有些不快。我也感覺心很涼,也很無奈,僱過幾個保姆,總算將就到孩子上幼兒園了。老話說,親情最好不要因為金錢而變冷,但金錢能監測人心。


徐天粵


這種破事我家也遇過一次。幾年前我們還租房子住,老公的二哥在同市區買了第二套房,因為公婆跟著我們,就說等新房裝修好,舊房子給我們住,因為兒子要上學,我們就和他開玩笑,問他能不能把舊房子賣給我們,誰知他一口答應了,並低於市價,我們一次性把房款付給了他,就等著他過戶。

想著是直系親屬,希望過戶時能用贈予,可以少付稅費,誰知老公二哥說,贈予太麻煩了,如果我們急著過戶,就買賣,而買賣需要十幾萬過戶費,當時我就覺得納悶,因為這筆稅費大家都得不到,何必呢?我覺得他肯定是在拖,欺負我們拿不出過戶費。我就和老公說,他哥肯定不想過戶給我們,現在還能藉口兒子上學,到時搬進去再催,就會傷兄弟感情了。而且房價是上漲的,翻了一兩倍,他還能過戶給我們嗎?到時說房子不賣了,我們能耐他何?

當我們湊齊過戶費後,他知道沒得躲了,就跟我們說,他兒子正在上高中,房產暫時不想過戶,然後把房款還給我們,前後已經拖了一年,房價也升了不少。

我的朋友都說我們蠢,不知道寫個協議,說真的,就是因為太熟,所以沒有防備之心,如果是陌生人,少一個流程,都不會付款。不能為錢傷了義,可惜現在很多人都是錢字當頭。


1024566137


如果我哥的房子,我相信我住我都不給錢了。我前幾年一直住他的房子,什麼都不給,當時我就說,如果我沒有辦事,這個房子送給我好了。當著我嫂子的面說的!結婚什麼的都是那套房子,月子都是!

不過我也努力掙錢,現在買了兩套,我跟媳婦都說了小舅子結婚如果沒房送一套給他,有錢就還沒錢就算了。那是你叔叔。一個40平的房子,你這個弟媳婦也是夠了,房子,錢,車子,那是什麼,這些都是為我們服務的,現在我看你們的情況,你在為他們服務。那還不如沒有!


風鈴落


這種事情也在我身上發生過,十幾年前,我的朋友小馬要回老家,想賣房子,賣了半年也賣不出去,原因是一樓,暖氣不熱,那是2001年,另外,他要現金。我們的另外一個朋友小馮天天做我的思想工作,讓我把小馬的房子買下來,救急幫了小馬,我還能出租掙房費,我覺得也有道理,聽了小馮的話,就用全款買了下來,簡單的裝修了一下,就租了出去。




1,因為當時想出租幾年就買掉,我和小馬又是朋友,小馮又是中間人,我為了幫他才買下的,當時商量好,先不過戶,等過幾年我賣的時候他配合我過戶,就省了過戶費。


2,大概過了五、六之年。我覺得小馬在另一個城市,離我們也比較遠,如果以後失去聯繫房子的話,房子無法過戶,所以我就讓小馮聯繫小馬,過來協助我過戶,我幫他們夫妻買車票,定賓館。

3,可是沒想到小馮告訴我,小馬不願意配合我過戶,我問為什麼?他說小馬說的房子已經從7萬漲到了20萬,總得給他點補償5000,我挺生氣的,拿出了合同,他也不理我,僵持之下,又過了五年,這次我想給他5000塊算了,然後車費食宿我都管。畢竟是朋友,結果小馮告訴我說,小馬講隨行就市,房子已經漲到了40萬,現在要我最少補償2萬,這次我讓小馮叫他來了,來後他要先拿到錢,才給我簽字,最後全按他的要求做了,過戶後,再也沒有聯繫。



結總:買賣房屋,都把手續辦清,不要再有扯皮推諉的事情,以後不管漲跌。就在沒有了關係,否則,現在房價漲到了70多萬,他可能只少要5、6萬,所以房子跌了買房人不舒服,房子漲了賣房人心裡不平衡。只要有利益之爭,不論親戚還是朋友,都會發生糾紛。
題主所提的問題,如果已經辦完了手續,和你們沒關係了,沒有理由再要了,更何況你們是親人。人以誠信為本,為了一點錢丟失了親情,免得以後心裡愧疚。


反傳銷思怡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列舉兩個發生在我同學身上的事情。

大概在2002年左右,我同學從老家遷出,遷到姐姐所在的村莊,在村裡幾個熟人的共同見證和簽字證明下,購買了村裡一戶人家的四間瓦房,這四件瓦房當年著了火後一直沒人居住,同學家接手後進行了翻修。因為手裡有見證人的簽字契約書,所以就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倒也就相安無事。

但隨著後來房價的快速漲價,加之這個村莊又處於城市郊區,周圍的村莊開始有了拆遷的風聲,問題一下子就出來了,對方理直氣壯的回來要房子,後來一直打官司,來來回回搞了好幾年,最後法院判決,之前的契約不被作為證據採用,只承認房產證。

我同學家翻修的費用由賣家出,房子還給原先的賣家。我同學堅決不同意,後來執行了幾次也執行不下去,就這樣一直僵著,直到現在。

另外一個同學也是從老家遷到城郊村,同樣是在村裡人見證下籤的字據,同樣也不管用,但這個賣家相對還沒那麼壞,直接表明說如果未來拆遷,產生的收益兩家一人一半,要不同意就不簽字,因為房產證還是賣家的名字。

當下,類似事件層出不窮,不但違背了人與人之間基本的契約精神,更踐踏了道德體系,人心變冷,一切向錢看。

對於你們家而言,我感覺你應當堅決的支持父親的承諾,不管你弟弟和媳婦如何反對,我認為你都應該站在良心的一邊,不能因為這些利益而丟掉了做人的基本良知,何況你們還是親戚。不管是誰,做什麼事還是要對得起良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