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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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曲靖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系列新聞發佈會。省級駐曲新聞媒體單位和市級新聞媒體單位記者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發佈會上,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衛國就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情況進行了通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全恩德主持會議。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葉敬東通報了典型案例。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2018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踐行“兩個維護”,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大掃黑除惡案件辦理力度,強化訴訟監督,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專項鬥爭開局良好。截至2019 年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市院掛牌督辦7件重大涉黑涉惡案件,有效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 堅持高位推動

全市檢察機關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強化組織領導, 堅持高位推動。一是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列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黨組書記、檢察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並先後三次調整充實,設立了綜合協調、案件辦理、案件指導、線索排查移交、宣傳報道、督查督導等工作小組,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二是建立了曲靖市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專題研究重大疑難涉黑涉惡案件機制,強化領導小組的研究把關,有效把住鬥爭方向,提高打擊效果。三是強化專項鬥爭人財物保障力度,在全市範圍內調配人員,建立掃黑除惡辦案工作“專班”,全力保障辦案力量。四是實行重大掃黑除惡案件異地辦案工作機制,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由市院直接辦理或指定跨縣區辦理,有效防止對辦案人員的干擾和影響。五是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理機制》,成立專業化辦案團隊辦理案件,對涉黑涉惡案件全部實行捕訴一體工作機制,在案件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環節都由一個完整的辦案團隊開展,確保打擊效果。六是辦案中注重加強與公安、法院、紀委監委等部門的溝通聯繫,與公安、法院聯合制定下發了《曲靖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案指引》,統一全市執法尺度,形成良好的協作配合機制。七是強化學習培訓,以市院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形式,形成定期學習、定期培訓的學習培訓制度機制,加大對全市檢察干警的教育、學習、培訓力度,近期還組織人員彙編了《曲靖市檢察機關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努力提高涉黑涉惡案件辦案能力和水平。通過一系列工作,將辦案力度與質量、執法效果有機統一,努力使人民群眾直觀感受到專項鬥爭帶來社會治安的改善,感受到新時期公平正義的法治氛圍。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二、全面履行法律職責,從嚴懲治黑惡勢力犯罪

一是認真貫徹依法嚴懲方針,認真做好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確實加強對掃黑除惡工作的法律監督。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通知》,做到確保介入前移、確保介入跟蹤、確保上下聯動“三個確保”,全市對掃黑除惡案件做到了提前介入全覆蓋。充分運用捕訴一體辦案模式,依法快捕快訴,堅決從嚴懲處,強化政策效應。二是緊緊圍繞打擊重點,堅持“一案三查”,不斷加大“破網打傘”力度。將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損壞財物、集中擾亂社會秩序等普通刑事案件進行全面審查,深挖背後可能隱藏的黑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發現線索及時移送相關機關審查處理,目前共移送市掃黑辦線索32件,移送市監委線索4件,“深挖徹查”和“破網打傘”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三是正確把握法律政策適用界限,強化對偵、捕、訴、審、刑罰、執行等環節的訴訟監督,嚴格掌握不批捕、不起訴、取保候審、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適用條件,認真甄別案件的黑惡定性與定罪,堅持“不拔高、不降低”原則,堅決糾正辦案程序違法行為,確保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截止4月25日,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訴7人;監督立案2件2人,糾正漏捕28人,糾正漏訴8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13件,確保在法治軌道內實現“黑惡必掃、除惡務盡”。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三、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緊密結合司法辦案,切實將依法辦理涉黑涉惡案件與社會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地結合起來,積極參與到社會綜治工作中。認真研究辦案中發現的黑惡勢力涉及的新領域、採取的新手段、呈現的新形態,以及鄉鎮基層組織、行政執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有針對性地提出檢察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強化管理、嚴格執法,從源頭上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空間和土壤。截至4月25日,共向有關單位提出改進工作的檢察建議14件,都得到了整改反饋。二是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檢察職能作用,配合相關部門加快建立防範黑惡勢力侵害校園工作機制,加強在校學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保護,嚴防黑惡勢力向校園滲透,截至4月25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人,開展了以“開展掃黑除惡,建設善美曲靖”為主題的“國家憲法日法律服務周”活動,利用學校開學季,在全市組織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防止黑惡勢力侵害校園,共建校園安全”為主題的法制進校園活動。三是積極配合地方黨委政府加強基層組織和文明鄉風建設,積極參與村兩委換屆選舉幹部任職資格聯審工作,共核查 25645人,梳理出“問題”人員255人,為基層組織建設把好人員關,促進及時清理“村霸”和涉黑涉惡村社幹部。四是綜合運用各種載體發佈掃黑除惡信息,公佈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懸掛宣傳標語,到包保社區和學校集中開展宣傳發動,提升輿論氛圍,營造鬥爭聲勢。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截止 4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涉黑涉惡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訴28件225人

媒體記者提問

會上,與會領導還就媒體記者關心的掃黑除惡工作相關問題進行了回答.


典 型 案 例 通 報

01

李某峰等14人故意殺人、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案

2018年1月8日20時許,錢某堅指使刑滿釋放人員苟某益向他人討要債務,苟某益又邀約趙某、馬某智、沈某祥等刑滿釋放人員前往夏某同家,並採取長時間跟隨的“軟暴力”方式威脅,後夏某同找胡某澤出面協調還債一事。次日凌晨,錢某堅一方與胡某澤一方發生衝突,雙方多人持械鬥毆,造成沈某祥死亡,致陳某、馬某智輕傷二級。

曲靖市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全程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最終查明本案並非普通的故意殺人案件,而是一起數十人參與的聚眾鬥毆案件,且致死被害人的直接行為人並非胡某澤,而是未列入嫌疑對象的李某峰。並在此基礎上,深挖犯罪線索,查明瞭李某、李某峰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隨意打砸他人財物,在公共場所為索要“賭債”,任意毆打他人。在宣威市一定區域內為非作惡,擾亂群眾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

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起訴指控事實成立,依法認定該案為惡勢力,對錢某堅、李某峰等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六年不等的刑罰,對一名不屬於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的被告人判處緩刑。同時,在審查起訴工作期間,通過訊問犯罪嫌疑人,發現並向有關部門移送5條“保護傘”線索及其他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線索,目前相關線索正在辦理中。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積極履行監督職責,引導偵查還原案件真相,重拳打擊擾亂百姓生活,破壞社會穩定的黑惡勢力犯罪。同時,認真落實中央“破網打傘”要求,通過辦案深挖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

02

祁某濤、孫某柏、吳某中等十三人敲詐勒索案

武漢中州車商務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中州公司)和武漢中州車商務顧問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以下簡稱曲靖中州公司)系從事汽車、商務信息諮詢等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用於借貸的資金來源於武漢易融恆信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P2P網絡融資平臺,但未經相關部門核准從事金融業相關業務。

自2015年以來,曲靖中州公司形成以祁某濤、孫某柏、吳某中為組織領導者,盛某成、郭某、龍某勳等人為骨幹成員,鄧某宏、孫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集團,組織嚴明,分工細緻,通過在曲靖中州公司開展辦理車輛抵押借款服務的過程中,與借款人簽訂借貸合同,後以借款人逾期未還到期借款等為由,將借款人使用的抵押車輛秘密或強行扣留,利用借款人到該公司索要車輛之機,肆意認定高額的滯納金、提前還款違約金、拖車費、人工費、停車費等(以下簡稱高額費用),以不繳納高額費用就變賣借款人車輛相要挾,並指使公司貸後人員在旁以聚眾造勢的手段形成“軟暴力”使借款人產生心理恐懼,有組織的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為非作惡,擾亂經濟和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敲詐勒索既遂人民幣266萬餘元、未遂10萬餘元。

該案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起訴指控事實成立,依法認定本案系惡勢力犯罪集團,對祁某濤等13人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至一百萬元不等的刑罰。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參與綜合治理,向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促進該部門較好的規範市場准入,有效的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堵漏建制,強化管理,嚴格執法。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後,及時作出回覆,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全面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人員法律素質和執法能力建設,規範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檢查機制。

03

陶彥章、陶某忠、賽某等8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

2010年以來,陶某章為獲取經濟利益和達到個人目的,經常與陶某忠、賽某、王某等人糾集在一起,向宣威市落水鎮灰洞轄區企業、廣告公司收取管理費;向轄區各種在建工程施工方負責人強攬工程;以各種事由隨意毆打他人、毆打村幹部和村民,在宣威市落水鎮灰洞轄區多次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陶某章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就該案向宣威市落水鎮人民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落水鎮範圍內的村委會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加強教育管理,對村委會在烤煙收購、資金賬目管理、收取轄區企業管理費等行為上整頓工作作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並進行警示教育。宣威市落水鎮人民政府收到該檢察建議後,及時對檢察建議所列內容逐條作出回覆,認真對照整改,表示在今後工作中,將多措並舉,建章立制,強化監管,努力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制化營商環境,杜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認真研究、梳理黑惡犯罪形成的原因,積極參與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綜合治理,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有關部門堵漏建制,強化管理,嚴格執法,充分發揮專項鬥爭牽引作用,促進社會治安持續好轉。

04

蔣某某、李某某、張某某等十人搶劫、販賣毒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盜竊一案

自2017年11月以來,緩刑考驗期內人員蔣某兵、梁某龍,刑滿釋放人員張某、錢某龍、李某、楊某海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吸食毒品、為非作惡,形成以蔣某兵為首的惡勢力,在會澤縣待補鎮待補街及周邊有分有合多次實施搶劫他人毒品、搶劫他人錢財、敲詐勒索他人錢財、販賣毒品、尋釁滋事、盜竊他人財物等犯罪活動,擾亂該區域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起訴指控事實成立,依法認定本案系惡勢力,對蔣某兵等10人,以搶劫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五萬五千元,部分被告人剝奪政治權利三到五年不等的刑罰。

05

李某光、李某陽等7人尋釁滋事案

李某光、李某陽、李某優、李某交、李某餘、李某東、劉某書系羅平縣魯布革鄉舌坡居委會村民,該7人利用家族勢力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致使在該區域內的受害人員,不敢通過正當渠道舉報、控告,屬惡勢力犯罪。2017年10月2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間,在李某光的煽動下,該7人多次共同或單獨或夥同他人在羅平縣魯布革鄉舌坡居委會三江口碼頭(屬雲南、貴州、廣西三省交界)採用語言威脅、停車堵路等方式,強行對王某、韋某吉、胡某林等近40名駕駛車輛及靠岸船隻的人員高額收取費用,收取的費用用於揮霍、私分,涉案金額共計29000餘元。

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起訴指控事實成立,依法認定該案為惡勢力,對李某光等7人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罰。宣判後七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06

王某寬、張某福等13人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案

2016年6、7月份,王某寬(又名王某雲)取自己名字中的“雲”與張某福(又名張某麟)名字中的“麟”在快手APP上成立“麟雲會”,並陸續吸收會員加入。截止案發,“麟雲會”名下有成員被告人李某寬、耿某陽、田某、吳某祥等人。期間,由王某寬、張某福統一出資,為“麟雲會”的成員提供食宿,形成了王某寬、張某福為首的“麟雲會”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王某寬、張某福為首要分子,先後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該案由檢察機關以王某寬、張某福等人構成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向富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現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重拳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特別是對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分子予以從嚴、從重打擊,增強人民幸福感,提高群眾滿意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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