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賢德苑小區物業“捆綁”售電 居民認為不合理

近日,有市民撥打泰安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其是位於迎勝路賢德苑小區的住戶,因小區未進行戶表改造,居民需前往小區物業購電,現小區物業拒絕給未交納物業費的居民售電,居民認為物業的做法不合理,希望儘快協調解決該問題。

居民:非一戶一表,居民用電要向物業購買,購買還限電

27日,督辦員聯繫了反映問題的市民。據該市民介紹,因小區沒有實施一戶一表改造,居民需前往小區所屬的安泰物業買電使用。起初物業限制居民購買的電量為200度,後來減少為100度。因為供電問題,小區居民也曾找過後七里社區,但社區稱此事不歸他們管理。“之前物業限制居民購電,現在不對居民售電,物業費的收取和電費有什麼關係?居民與物業之間產生問題,社區不管不顧又是合理的嗎?”該市民稱,小區居民對物業限電的做法以及小區為何一直未進行戶表改造表示不解,希望部門能儘快處理。

物業:電量有預算,只對未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的居民限電

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督辦員聯繫了小區所屬的物業公司。物業經理稱,如果是居民家中停電,不可能不對居民售電,只是對未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的居民限電,對此類居民只售賣正常維持家庭生活的電量,約為50度100度。據物業經理介紹,有的居民未與物業簽署物業服務協議,未簽字的居民並未與物業確立服務關係,因此不屬於物業的服務對象。“有的居民不交物業費,也不簽署物業服務協議,但是想多攢一些電費,甚至有的居民一天來充一次電費,物業也是想杜絕這個現象。”該經理向督辦員說道,“如果未交納物業費的居民家中未停電,且電量能夠維持正常生活,則目前物業是不對此類居民售電的。”

據物業經理稱,物業每月從供電部門購買電量後,再售賣給小區居民,每度電收費0.55元。如果居民未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的資金週轉不開,便無法在供電部門正常購電。“每個月購買多少電、向每個住戶售賣多少電,物業都有預算。如果對所有居民都正常售電,根據現在物業費的交納狀況來看,物業確實無法負擔。”

部門:電價標準合理但捆綁收費不合理,建議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那麼小區所屬的後七里社區對限電一事是否知曉?又是如何處理的呢?督辦員電話聯繫了小區所屬的後七里社區。該社區一位男性工作人員建議督辦員直接聯繫物業公司進行諮詢,並稱沒有小區居民向其反映過該問題,“用電這個問題屬於物業服務的內容,社區又不是服務物業的。”該名工作人員說完便直接掛斷了督辦員的電話。

督辦員隨後聯繫了泰山區房管局物業辦。一位工作人員稱,物業公司捆綁收費、收費是否合理等收費問題應諮詢物價部門。

那麼物業捆綁收費究竟是否合理呢?督辦員又聯繫了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收費科。工作人員回覆,物業收取的電價標準是合理的,但捆綁收費肯定不合理,但目前物價部門沒有執法權。“原物價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能,現已劃歸至市場監管局。發改委的物價部門只負責制定價格政策和解釋價格政策。”工作人員說。

督辦員又聯繫了泰山區市場監管局物價部門。據工作人員介紹,現在對於物業捆綁收費並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部門無法強制執行。就目前來看,部門一般引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等法律若干政策的解釋,因此,對於物業捆綁收費的問題,目前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小區居民若想進行一戶一表改造,應該如何處理呢?針對此問題,督辦員聯繫了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泰安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稱,目前賢德苑小區只有33號樓的前4個單元改造移交完成,因為這4個單元之前由村裡自管,改造完成之後直接交至供電公司,5單元和6單元正在改造當中。該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進行戶表改造,物業必須主動向部門提出改造申請。“小區物業可向供電部門申請由部門進行戶表改造,或小區物業戶表改造完成後,由部門進行驗收。”該工作人員稱。

4月29日,督辦員與來電市民取得聯繫,得知小區用電問題還未解決。

那麼到底賢德苑物業和供電“捆綁”銷售問題該如何解決呢,督辦員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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