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泰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曾慶揚報道:近期,為貫徹落實好今年中央和省、市、縣紀委全會精神,持續深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泰和縣紀委監委對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中龍鄉東合村黨支部書記萬民贊、村委會主任林倫發對扶貧工程實施監督不嚴以及將扶貧資金在賬外列支等問題

萬民贊在擔任東合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對扶貧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監管不力,造成多支付扶貧項目資金17.8萬元;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3戶親屬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每戶14000元共計42000元;另外,萬民贊與時任村委會主任吳昌庚(非中共黨員)、時任報賬員林倫發三人商量,決定將7.6萬元扶貧資金在賬外列支。2019年4月,萬民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林倫發進行批評教育、並延長中共預備黨員預備期6個月,相關違紀款已追繳上交縣財政。

灌溪鎮古坪村黨支部原書記朱為超利用職務便利,以其女兒名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

2016年,朱為超因自己建新房時有一棟老房子,不符合“一戶一宅”申領危房補助條件,於是將戶主變更為其女兒,以其女兒名義進行建房審批並申請危房改造補助。2016年11月、2017年3月,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14000元分兩次撥付到其女兒“一卡通”賬戶上。2017年5月,市審計局交叉審計組發現朱為超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資金問題後,朱為超立即將此款全額上交縣財政。2019年4月,朱為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橋頭鎮圩鎮居民黨支部副書記曾廣明將不符合獲得冬季災害補助條件的親屬納入享受的問題

2017年,曾廣明將不符合冬季災害補助條件的妻子和父親列入補助名單,獲得災害補助款共計1600元。此外,曾廣明還存在以其本人及父親名義騙取糧補款的問題,2018年9月,曾廣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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