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禁止令”怎能成為一紙空文——舟山定海:檢察建議推動食藥涉罪人員從業禁止】

【“最嚴禁止令”怎能成為一紙空文——舟山定海:檢察建議推動食藥涉罪人員從業禁止】

【“最嚴禁止令”怎能成為一紙空文——舟山定海:檢察建議推動食藥涉罪人員從業禁止】

對危害百姓舌尖安全的人,限制或禁止重回食藥行業,這是我國法律對涉罪食藥從業人員開出的“最嚴禁止令”。不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檢察院近日發現,禁令之下仍有“漏網之魚”,為此向市場監管部門發出依法履職建議。

王某原是一家川菜館的大廚。兩三年前,他為了提升店內菜品的口感,竟將食客留下的殘羹冷炙加以過濾,從中“提煉”做菜的“食用油”。2017年,定海區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然而,不久前,有人發現王某重操舊業,在一家餐館當起了大廚。定海區檢察院接到舉報後調查發現,王某被判刑後,市場監管部門並未對其實行相關禁令,導致其出獄後幹起老本行。

“最嚴禁止令”怎能成為一紙空文?定海區檢察院對近年來辦理的食品、藥品領域案件進行了全面梳理,發現近年來當地有8名類似人員未被列入“從業禁止黑名單”。

該院向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將王某等8人納入黑名單管理,杜絕食品行業涉罪人員再次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可能。同時,該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商溝通,建議其在全市範圍內建立專門的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目前,相關部門已經聯合建立地方數據庫,食藥領域的用人單位對於經查詢發現存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人員,禁止在舟山範圍內經營或任職於食藥行業;針對自建地方數據庫而導致外地犯罪記錄難以查詢的問題,嘗試建立“黑名單”數據庫,以公安機關全國違法犯罪記錄數據庫為基礎,在更大範圍內對食藥行業涉罪人員進行“攔截”。

http://news.jcrb.com/jxsw/201904/t20190428_1995351.html(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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