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朱元璋如此殺貪官,而貪官依舊成出不窮?僅僅是因為俸祿低?還是有跟深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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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是草根皇帝,他深知底層百姓的艱難,所以非常憎惡貪得無厭的官員。因此他對官員要求非常嚴格,比如各級官員的工資定得很低。如果把朱元璋時代官員的各種收入摺合成白銀的話,正九品文官(約相當於今天的股級幹部)的年薪只有三十兩,正五品文官(約相當於今天的廳級)也只有五十兩。即便是朝廷的一品文官(約相當於今天的正副總理級)年收入也不過二百三十兩。以明朝中後期的購買能力計算,如果請人吃一頓一般的酒宴,需要四兩多,相當於一個政廳級幹部一個月的收入。

收入低是一方面的原因,據說海瑞做縣官時,給母親過生日只能"市肉二斤"。海瑞去世時是正二品官員,家裡的遺產連像樣的喪禮都不能舉辦。

讀書人十年寒窗苦讀,一朝登上天子堂,有的會被權力所誘惑,"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有的會選擇隨波逐流,少有潔身自好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古代講究的是人治。

朱元璋採取的嚴刑峻法,剛開始確實起到震懾的作用,但時間一長,官員面臨財產少,就又會貪,只要貪一次,就會停不下來,加上後期官官相衛,很少會有相互舉報的了。人都是有貪慾的,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加上學校育人,才會減少,不會永遠杜絕的,人的慾望是無盡的。



品史君


若問中國歷史上哪位皇帝對貪官汙吏下手最狠,非朱元璋莫屬。朱元璋在位31年,殺掉貪官總數有15萬之多,不管是誰,只要涉及到貪腐,一查到底,絕不手軟。


朱元璋出身貧寒,自幼目睹貪官橫行,魚肉百姓。登基後,在全國掀起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與地方的貪官汙吏。他規定:為惜民命,凡官吏貪贓60兩者,一律處死 ,絕不寬貸。

朱元璋利用殘酷的刑罰,懲治貪官汙吏。採取剝皮揎草、斷指、消膝蓋等酷刑,震懾官員。所謂的剝皮揎草,就是把貪官拉到“皮場廟”進行剝皮,而後在品囊內填充稻草和石灰,放置在貪官的後任的辦公桌旁邊,已警示繼任官員不要重蹈覆轍,不然,這個臭皮囊就是你的下場!想想看,官員旁邊整天放個臭皮囊,哪個官員敢在伸手!這個措施,確實受到很好效果,震懾一大批官員,是他們不得不收斂。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允許民間上訪,而且地方官員不得阻撓干涉,打破“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慣例,是中國乃至世界法制史上破天荒創舉。朱元璋還在京城午門設立“鳴冤鼓”,老百姓的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以擊鼓告御狀。朱元璋殺起貪官來,是六親不認。他的駙馬歐陽倫違反國家法令,私販茶葉,獲取暴力。被揭發後,朱元璋不顧女兒苦苦哀求,下令處死歐陽倫。

儘管朱元璋採取了史無前例的嚴酷刑罰 ,打擊貪官汙吏。但貪官依然是前仆後繼。讓朱元璋百思不得其解,發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此。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癒重而犯愈多”的哀嘆。但是,朱元璋並未因此停止他反腐的步伐,直到他生命的結束。

那麼,朱元璋為何把貪官殺不絕呢?不是明朝官員俸祿太低,是人性中的自私、貪婪做決定,憑朱元璋一人之力很難做到。正由於朱元璋的強力反腐,才出現了吏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的洪武之治。

記得黃炎培曾在延安跟毛主席總論歷史時,問新中國如何擺脫政亡人息、王朝興衰的週期律。毛主席則回答:我們已經找到了一條光明大道,那就是民主與法制,讓老百姓來監督我們。建國後,處死大貪官劉青山、張子善,就是新中國舉起的反腐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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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殺貪官嘛,原因有幾個。

從他的身世可瞭解,他並不恨元帝,恨貪官;皇帝高高在上,治民的是官,他認為平民的苦難是貪官造成的;因而對貪官有天然的仇恨。

從他的地位上看,貪官是不忠;在他看,大明是朱家的天下,官員是為其管理國家的奴才,應盡心做事,貪汙是欺君、是不忠,是大罪。

在朱元璋的治國理念中,平民就是男耕女織養活自己,官員就是拿俸祿養自己和家人;如官員只有父母、一妻數子也就夠了;但是,官員不定只有父母兩長輩,還可能納妾等,兄弟姐妹、家奴、等。俸祿肯定是不夠的。

人活著不可能只是吃飯、睡覺,還有各種需求;但這些不在朱元璋的治國理念的考慮範圍內。

人都是有慾望的,官員的貪慾是避免不了的;制度完善都保證不了,何況制度有嚴重缺陷,貪官自然是層出不窮、殺不完。

朱元璋既不能殺光貪官,也無意,貪汙成了官員的原罪;殺貪官不過是他震懾、控制官員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除貪,可以使官員對他產生敬畏,不敢挑戰其權威。


一片葉兒飛


朱元璋是個窮苦人岀生,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明朝初期對貪官汙吏,土豪惡霸大勢的鎮壓,雖然貪官汙吏少了,但是其餘惡從明處轉在了暗處,其勢力還是強大的。本來封建社會也好,資本主義社會也好,當官就是為了發財,是當官的都能變成富豪。當官變富豪的主要手段就是貪汙和強取豪奪。做為一個皇帝不讓你手下當官的發財,你的手下為了保住他們的官位,當時在表面對你畢恭畢敬,但是從內心對你是深惡痛絕的。前蘇聯的斯大林的結果就是鐵證,同樣明朝的後期也是這樣的結局。主要是你沒有讓你手下的官人們發了大財。如果你讓你的手下都成了大財主,老百姓雖然對你深惡痛絕,但是有一大堆貪官汙吏的保互老百姓又會對你怎樣。就是激起民奮國內大亂,皇帝在朝中死的是最後一位丶


志士明人


你的問題是反人類的,意思就是任何信仰,制度,時間,人物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貪汙賄賂是人類屬性,切割不了,我一說你就明白了,官員都是來自老百姓,原本清廉,但是另外一些老百姓為了掙大錢猛吃猛操,用賄賂官員的方式把原本清廉的官員拉下水,所以貪官汙吏的土壤就是老百姓自己,老百姓你抓得完,殺的完嗎,所以現在世界各國法律對貪官汙吏基本不殺,殺了沒有用,就是殺自己,而抓貪官汙吏是保持社會穩定的必須,讓產生壞蛋的速度與減少壞蛋的速度平衡一下,對吧,人類有史以來,無數烏合之眾與志士仁人都企圖建立一個沒有階級,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社會,全部失敗,所以將來也沒戲,人就是猴子,慾望無止境,就算不缺吃,不缺穿,不缺住,不缺那玩意,仍然三天不生事就渾身難受,對吧


撒了吧


明朝官員明面上的俸祿是很微薄的,但原因並不是一句朱元璋定工資定得低就可以解釋的。

明代的俸祿標準在開國初年經歷過幾次調整,最終確定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具體規定為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從一品至正三品,遞減十三石至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後為永制。

在這項規定中官員的俸祿是按所發糧食計算的,我們通過將這個數額與農民的收成對比進行分析。根據嘉靖年間《長沙府志》的記載,上上等田每年畝產稻米三石,上等田二石五,中等田二石,下等田一石。如此算來,若畝平均產量為兩石,一位普通農民想稅後獲得從九品公務員的收入(明初的田賦稅率為十取一,分夏秋兩次徵納)需要耕種四十餘畝地,如果要算上耕種時諸如農藥等支出該數值將更大。同時官員享有賦役優免的特權,逢年過節能得到額外的賞賜,加之享有致仕俸祿制度(即退休福利待遇制度,明朝是否對各級官員都有系統化的此制度在學界存疑),可以說,至少從賬面來看,明朝官員的俸祿即使不多,但也不能說少了。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這樣俸祿規定雖為永制,但它是通過糧食的斤兩進行計算的,所以,從理論上說,通貨膨脹是不會對官員的生活質量造成影響的。如果真能這樣進行結算,我想明朝的貪汙問題也不會到那個地步。

那麼導致明朝官員的明面俸祿微薄的根本原因出在哪呢?兩個字:“折色”。

所謂折色,是指俸祿的支給由祿米改折為其他實物。此過程中官員的實際俸祿極大降低:在永樂年間出現俸祿折鈔,而寶鈔不斷貶值,最後形同廢紙;在宣德年間出現折絹布,有時甚至出現將布以高出市價近十倍賣給官員的情況;之後還出現過以蘇木、胡椒等奢侈品這些更為可笑的折俸情況,直到隆慶年間俸祿折銀的制度大致完善官員的俸祿才算相對穩定下來,《明史》記載為“官員俸給凡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有三:曰月米、曰折絹米,曰折銀米。月米,不問官大小,皆一石。”

簡單來說就是根據一系列折色計算,最後發出米、銀、鈔三樣進行官員的俸祿結算。而這種方式同樣不合理,其折色比價與市場比價仍存在巨大差異,嚴重時可使官員的實際收入減少一半以上。而且朝廷還不時拖欠,因此清官海瑞在身居高位時出門買肉都成為了當時的大新聞。

在這種情況下貪汙腐敗可以說是必然,皇帝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到明末時期整個官僚體制便腐爛到了骨髓。更為可悲的是清朝居然選擇了延續明朝的低俸制度,甚至比它更低,使清廷的腐化更為迅速,到雍正帝進行養廉銀改革時也無力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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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治貪官確實是夠有名的。剝皮實草就是證明。

但貪官依然層出不窮。是工資低嗎?可以說不是。這看看今天就能知道。現在我們國家揪出了很多貪官,那些貪官的工資都是很高的。

貪官層出不窮的原因,首先在於人都有自私心理。普通人有自私心理,一般不會對社會造成大的危害。但一旦當了官,有了權力,如果不自覺地抑制自私心理的話,就很容易成為貪官,危害社會和人民大眾。同樣的官,有貪官,但也有清官。清官就是能自覺地抑制自己的自私心理,不以私廢公。

貪官層出不窮的另一個原因在社會。我們處於商品社會,一切都需要錢。有錢就有一切,沒錢一切都沒有。這是一個殘酷的現實。任何人都想生活得好一些,而錢越多便生活得越好。工人農民靠辛勤勞動改善自己的生活。而貪官則靠權力攫取勞動人民的勞動成果來滿足自己的窮奢極欲。

只要商品社會存在,只要權力存在,貪官就永遠清除不盡。對付貪官,只能加強法制,窮追不捨。

歡迎點評。


WM曉奇


薪奉低?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監督不到位。絕對的權力就會產生出腐敗,大明王朝的角度機制並不是很完善的。只有一些巡查御史們監督檢察,(也就是傳說中的八府巡按之類的)實際上他們手中並沒有多大的權力,只是可以上達天聽。同時也有不少人是為了黨爭的利益胡亂說的或者是寫的報告,這個就是所謂風聞奏是。由於權利得不到有效的監督?貪汙受賄腐敗等等問題就會層出不窮!管理的嚴格時?朱元璋時期貪汙受賄六十兩就是剝皮萱草的處罰,但是到了後來?這樣的政策也完全無法執行下去了。畢竟巨大的國家,和政府部門的正常運作?還得要依靠這些官員的。千里做官只為財,即使到了今天,這樣的事情依然無法杜絕掉。


愛看愛思考


在古代,幾乎每一個王朝都有著“貪官”的存在,而每一個王朝對待“貪官”都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在明朝時期,朱元璋處理貪官,可以說是“狠辣決絕”,朱元璋對待貪官,採取“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處理方法,以殺、酷刑進行嚴肅處理,朱元璋在位期間,殺掉貪官汙吏有十幾萬人。

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

而朱元璋處理貪腐這麼決絕,還是沒有將“貪官”根除,反而在明朝時期,貪腐現象越來越嚴重,這是什麼原因呢?原因大致有兩個:

其一:明朝官員工資低。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明朝時,給官員發工資,不是隻給錢,是給米,然後除了米之外,再加一些錢,但並不固定,有的時候還會替代成其他東西。


先說說這個發放的工資,比如說從九品官員的“五石米”,那個時候呢,一石米相當於是100多斤,五石米折算下來,也有個七百斤左右,而這個工資是“月俸”,就是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是吃的話,那自然是夠的,但對於官員來說,需要日常開銷,把這些米換成錢,那數目就小很多了。


而且,有的時候,政府發放官員工資,不一定都是發米,有時候會給一些胡椒之類的佐料,這種佐料對官員有什麼用呢,又不能當飯吃,不能說平常吃一碗米飯,換成吃一碗胡椒,而發的鈔(寶鈔),購買力很低,還不如銅錢好用。


官俸全給米,間以錢鈔兼給……兩京文武官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
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後為永制。

這些工資,就讓官員不是太好受了,那就要想其他方法來弄錢了,正常渠道的,可以寫文章什麼的換些錢花,而不正常的,就是“貪”了,利用職權貪汙,來錢很快。

其二:貪官對於錢,不會嫌多。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對於貪官來說,錢這個東西,少了嫌少,多了不嫌多,所以,就是越貪越多,收不住。哪怕上面是高壓政策,這些貪官還是會想著“瞞天過海”,多貪一些。


參考文獻:《明史·食貨志》


說與山鬼聽


朱元璋創建明朝,對於歷朝歷代的來說,官員的工資可以說是最低的,但是不至於低到官員不貪汙就餓死,這個主要是說在明朝前期,後期肯定是不行的。而且那個時期的官員出行啊還是什麼都是國家出錢的,也就是說只要你不好色、驕奢淫逸、在朱元璋時期的官員還是可以的。

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貪官,其實要知道明朝的貪官在朱元璋時期是最少的,誰也忍受不了一個動不動就剝皮填草的皇帝。而且貪官這個東西不止是在明朝有、馬克思曾經說過:有100%的利潤,就會讓人鋌而走險,200%的利潤會讓人藐視法律;300%的利潤就敢做任何事情。

更何況人的野心是非常大的,利慾薰心出現貪官也就沒什麼奇怪的,畢竟“千里當官只為財”,所以沒有別的原因,只是金錢太誘人。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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