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仿人民幣冥幣損害偉人形象 安徽六安:四起民事公益訴訟案當庭宣判

本報六安4月26日電(記者吳貽夥 通訊員呂萍)今天下午,經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六安市金安區法院就管大中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民事公益訴訟案進行一審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管大中通過全國性報刊向公眾賠禮道歉。此前的4月24日、25日,該區法院已分別對韓亮、李從青、邵太祥等三起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民事公益訴訟案當庭作出宣判,判令三被告向公眾賠禮道歉。

2018年4月,六安市金安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當地祭祀用品市場上出現較多人民幣圖樣的冥幣,不僅違反了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損害了人民幣作為國家法定貨幣的嚴肅性和作為國家名片的形象,而且在冥幣上使用已故偉人肖像,嚴重損害了偉人形象,遂向金安區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六安中心支行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兩單位依法履職,對此種現象進行檢查、清理。

接到檢察建議後,上述兩單位依法履行了職責,但市場上仍有少量商家出售人民幣圖樣冥幣,只是更加隱蔽。2018年八九月間,通過對冥幣市場進行抽查,他們先後發現管大中、韓亮、李從青、邵太祥在其各自經營的商店內銷售人民幣圖樣的冥幣,並當場查獲了數量不等的未銷售的人民幣圖樣冥幣。

金安區檢察院認為,管大中、韓亮、李從青、邵太祥等四人銷售人民幣圖樣冥幣,且有偉人頭像,侵害其肖像權,有損偉人形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當對公眾賠禮道歉。經依法發佈公益訴訟公告,公告期屆滿沒有適格主體提起訴訟,遂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分別對上述四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公眾賠禮道歉。

一審法院經審理,均支持了檢察機關訴訟請求。據瞭解,這也是安徽省檢察機關首次辦理此類民事公益訴訟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