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如果你有錢就別領證(轉)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對我的女性婚姻觀有那麼嚴重的誤解。我對年輕女性的建議一直是推薦她們如果有錢就別領結婚證,不要登記結婚。我四年前給一家很有名的證雜誌寫過篇講婚姻的文章,標題是《女人,如果你有錢,就別領證》。

開篇先是分析我們國家的婚姻制度。首先,性被徹底剝離出了婚姻。不是隻有結婚才能有性行為已經普遍被大眾接受。目前法律上夫妻間的性義務忠誠(不和第三方發生性關係)只是個道德要求。其次,生育也在被漸漸的剝離出婚姻,接下去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會同權(現在已經做到了),一旦給單身女性開放了精子庫,再取消一些特殊費用之後,生育也會被徹底的剝離出婚姻。不是隻有結婚,才能生孩子。

所以婚姻還剩下什麼?共同財產制度。結婚了,就有了共同財產。我們國家是以個人為單位報稅的,結婚不會讓你少納稅。

那麼作為一個有錢的女人,你為什麼要去領結婚證?你有沒有想過一種新的生活模式?

你可以辦婚宴,告訴你的親朋好友你“結婚”了,和你的男朋友在之後公開以夫妻相稱,只同居不領證。你完全可以不結婚就生孩子,拿著孩子的出生證去報戶口,你想讓孩子跟你姓就跟你姓。你想讓你的孩子跟你男友姓就額外做個DNA鑑定,拿著鑑定去報他家的戶口。

你為什麼不敢這樣想?你又憑什麼不能那麼做?

如果你捱打,你馬上就能收拾東西離開,不用離婚;如果你不能忍受丈夫出軌,你馬上就能抱著孩子回孃家,根本不用去法院分割撫養權。孩子登記在你家戶口,就是你的,你男朋友不付撫養費,孩子你可以一眼都不讓他看。

最關鍵的是根本沒有任何共同財產的負擔,覺得做家務吃虧,就讓男友補錢,所有的錢都可以記賬算清。

為什麼不可以?

你作為一個女人有沒有想到過你還可以這樣生活?

我就按這個結構寫了篇文章給他們,那家編輯的主編看見之後加我QQ問了我個問題,那女孩子要是沒錢呢?我說沒錢就找個有錢的結婚啊。反正共同財產,沒錢那個肯定不吃虧啊。

她後來告訴我說她看著楞了很久,一定要問我這樣的想法是從哪裡想出來的?我說就是從我們國家的制度中想出來的啊。真的很難理解嗎?

不難理解,但是太超前。超前到很容易被女性讀者罵,不僅是被罵,而且容易招人恨。因為許多女性都是習慣把自己放在一個被婚姻“迫害”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的,我這等於就是站在她們面前說她們被迫害不是因為男人,是因為自己沒錢。

文章當然沒發。這種思考問題的方法在主流媒體上就是輿論自殺。但這就是我的觀點。我永遠不會把女人放在一個低端的位置去思考女性問題。我覺得我只是習慣先把女人當人看而已。

愛情不是法律考慮的範圍。結婚證不能帶來愛情。法律只能告訴你如何處理財產和子女的撫養問題。

有錢的男女都沒必要結婚,因為自己撫養子嗣都沒有問題。而且法律只管財產不管感情,所以婚姻制度其實是一項經濟制度。

女人,如果你有錢就別領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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