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間遺體雙眼被挖走,引發的思考

近日,湖南李女士稱,其哥哥遺體存放在寧鄉市人民醫院太平間內雙眼被挖走。寧鄉市衛計局回應,情況屬實,當地公安已立案。負責人稱,作案人是利用交接班空隙做案。據寧鄉市權威信源披露,已有多名嫌犯被抓,有醫院工作人員涉嫌參與其中。

太平間遺體雙眼被挖走,引發的思考

醫生偷摘死者眼球的事情,在中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太平間遺體雙眼被挖走,引發的思考

1998年,因為一名眼球化學燒傷患者急需角膜挽救眼球,北京某醫院一位醫生偷摘了一名死者眼球。

後來此類事件又發生過幾次,都是醫生為了挽救患者視力而私自採取的行為。

幸運的是,上述案例均未發現醫生有販賣眼球謀利行為,更多的是為救人而以身試法。

為救人而偷眼球,上述案例給執法出了很大難題,因為法律似乎有意的避開了這個倫理上很糾結的問題。

偷盜屍體罪是夠不上的,侮辱屍體也很難成立,因為這種行為無論主觀還是客觀都很難構成侮辱屍體的要素。

至於販賣器官,那要看其中有沒有牟利行為,如果醫生在正常角膜移植費用之外未收取其他費用,則販賣也很難成立。

太平間遺體雙眼被挖走,引發的思考

仁心仁術還是喪心病狂之間,有時候只是取決於你站在死者家屬角度還是站在等待移植的患者角度。如果新聞先報道接受移植的患者重見光明的喜悅,或許很多人感覺會有所不同。

醫生這個職業,天使和惡魔,其實只有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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