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财政局建立负面清单指引,为财务管理划“红线”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东西湖区财政局围绕财政财务管理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建立了《东西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面清单指引》,为财务管理工作划出了“红线”。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负面清单的针对性

负面清单指引主要针对近年来我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收支审计等各级各类财政财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围绕财务管理重点领域以及问题高发地带,列出了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公务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等8个方面203条禁止性条款,特别是公务支出管理方面,突出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五公”经费开支的禁止事项,为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引。

明确问责情形

突出负面清单的权威性

负面清单指引除了明列各类财务禁止事项之外,还针对每项禁止事项列出了处理、处分情形和相关依据。处理、处分情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示,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内容包括党纪和政纪处分。处理处分情形的列示提升了负面清单指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白财务管理“红线”摸不得、碰不得。

开展专题培训

突出负面清单的有效性

按照年初制定的《东西湖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财务政策培训工作计划》,围绕财务管理负面清单指引列出的重点内容,面向全区各单位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财会人员采取集中面授和下点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9场,培训674人次,让财务管理负面清单指引列示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东西湖区财政局建立负面清单指引,为财务管理划“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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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西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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