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

海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各县区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国家量化指标要求。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8%以上。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并扩大范围,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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