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大巴車司機考了真證,卻掏了假證,把自己“坑”進了拘留所!

考了駕駛證,卻出示了假的。這一“烏龍”事件,讓李某失了財,還被“請”進了拘留所。

2019年4月22日8時許,民警徐文泉正在申嘉湖高速姚莊公安檢查站執勤,一輛藍色旅遊大巴緩緩駛入檢查站,停車、檢查、登記,都很正常。可下一秒,卻把駕駛員李某嚇得不輕。

“你的駕駛證什麼時候考的?”

“我把那本拿來,這本是那個舊的,補的!”

“什麼時候補的?”

“嗯,前…前…兩年。”

“在哪裡補的?”

“人家幫我弄的。”

幾句話一問,就把李某問地吞吞吐吐。原來,徐警官一拿到駕駛證,一眼就覺得這本駕駛證很不一樣,從字體到印刷都與一般駕駛證有出入。隨即便用“人臉識別”系統查詢了李某的駕駛證信息。

照片、信息、準駕車型等全部都是正常的,但細心的徐警官發現駕駛證的證芯編號對不上。

自作孽!大巴車司機考了真證,卻掏了假證,把自己“坑”進了拘留所!

證據面前,李某交代了實情。李某之前駕駛證的準駕車型是A2,只能開19座以下的大客車,但他所在的單位是某旅遊公司,經常要開19座以上的客車。為了多接活,李某就花了50元找人辦了這張準駕車型為A1假的駕駛證。2017年3月,他通過增加,拿到了A1駕駛證,但是一直沒有把這樣假的扔了,時間一長,連他自己都弄不清楚了。今天這趟是從上海出發,要去烏鎮的,車上旅客和導遊一共21人。出示證件時,李某順手拿了一張駕駛證出發,沒想到把假的拿了出來,而那張真的,也就在李某的包內。

最後,李某所在公司派了另一輛車,把旅客轉駁到烏鎮。李某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4100元,拘留11天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準駕不符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浙江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準駕不符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扣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則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記者:小裘

通訊員:高速交警嘉興支隊姚莊卡點大隊 江頌希 徐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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