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一沙場務工人員在機器運作時撿石頭,麻煩事發生了

上杭一沙场务工人员在机器运作时捡石头,麻烦事发生了

安全生產莫存僥倖,

上杭一沙場務工人員在機器運作時,

還如此心存僥倖違規操作,

結果受傷了,

賠償糾紛來了。

上杭一沙场务工人员在机器运作时捡石头,麻烦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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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16年講起。2016年12月16日,王某受李某、彭某僱請在上杭縣稔田鎮A沙場務工,做了幾年也很熟悉沙場的工作,業務也做得不錯,在2019年1月中旬王某在機器運作時看見有石頭,他明知機器運作時不能去撿石頭,帶著僥倖心理去撿石頭,左腿不慎受傷了,前後在永定縣醫院、漳州九0九醫院治療總計68天,經司法鑑定為九級傷殘。用工方李某、彭某在支付10萬餘元醫療費後,未支付其它賠償款,現雙方就人身損害賠償問題引發糾紛,申請稔田鎮調委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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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爭議焦點在於:王某與李某、彭某他們各自要承擔的責任是多少呢?用工方和務工人員之間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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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

稔田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王某的調解申請後,高度重視,調委會工作人員厲行“楓橋經驗”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調解,落實“馬上就辦”,要調就調好的工作態度,立即向王某瞭解了案情發生的具體經過,聽取了王某事情來龍去脈及具體的申請事項,並做了詳細的記錄。

接著,調解員通知李某、彭某到司法所,向他們詢問了糾紛的一些細節,從李某、彭某的陳述來看,雙方對事實的描述無太大的出入。王某提出按工傷賠償標準要求用工方賠償損失16萬餘元。隨後調解員問李某對此事有什麼看法。李某認為此事之前在上班的時候就有和王某說“機器運作期間不宜去違規操作,這樣很危險,他老婆當時還在場說我們工作人員“囉嗦”,誰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現因在永定縣醫院沒有及時治療導致傷口感染轉至漳州九0九醫院繼續治療,事情已發生我們會配合調解。李某認為應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調解員首先肯定了在這件事中,李某、彭某的態度是誠懇的,能主動來司法所說明情況。為使雙方都得到滿意的答覆,在王某報案後,司法所工作人員“馬上就辦”。在當天上午組織調解,調解員告知糾紛雙方即王某、用工方李某、彭某首先必須明確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勞動關係中用工方必須是企業單位,併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而勞務關係是根據僱員在受僱傭期間的工作時間或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勞動報酬。本案中用工方屬個人合夥經營,不屬企業單位,未給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以勞動者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勞動報酬,因此本案中用工方與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應認定勞務關係,受害方王某提出按工傷賠償標準要求用工方賠償損失16萬餘元欠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請方李某與彭某表示接受不了王某的賠償要求,認為王某有重大過失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在調解中稔田鎮掛鉤村級法律顧問李培基律師詳細講解了《福建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認真剖析了每個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因王某戶口在農村,適用農村居民的賠償標準計算損失為13萬餘元。調解員看王某有所讓步,便“趁熱打鐵”,通過法、理、情三管齊下,穩定王某及其家屬的情緒。調解員還啟用分開調解模式進行一對一調解,使得雙方當事人的要求漸漸拉近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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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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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治療時間較久,案情較為複雜,歷經一上午的耐心調解,法理結合,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露出了滿意的笑容。一場極易引發械鬥事件的糾紛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方王某及其家屬萬分感謝司法所工作人員幫助他們拿到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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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點評

本案涉及《福建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民法總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解釋》等相關法律條文有明確的解析。

《福建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中所謂人身損害賠償,其實是指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體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甚至死亡時,要求行為人或者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一種侵權法律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中第十六條明確指出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本糾紛還涉及《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近來,安全生產成為每個企業的頭號問題,針對個人要注重安全,保護健康;關愛生命,拒絕違規操作,重視生命安全;對於公司要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應急預案,加強事故防範,共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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