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電商千億藍海的背後:藥企反撲多方爭奪

醫藥電商正在經歷一段充斥著冰與火的磨難期。

醫藥電商千億藍海的背後:藥企反撲多方爭奪

據CFDA南方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醫藥商品銷售總額達2.00萬億,其中藥品銷售額為1.58萬億。在藥品銷售結構裡面,85%的銷售規模來自於處方藥銷售,醫療機構銷售了近80%的處方藥,院外市場僅佔小部分份額。

而據《中國非處方藥行業發展藍皮書(2015年版)》顯示,如果放開網絡處方藥經營,按照美國30%的規模計算,中國醫藥電商的銷售規模將達到3700億元,市場前景十分可觀。但在這貌似一片祥和、亟待開發的藍海背後,隱藏的卻是藥企和平臺之間紛爭不斷、電商巨頭們互相傾軋以及醫藥政策尚不明確等一系列發展痛點。

藥企反撲醫藥電商

近日,廣東博洲藥業發佈《關於停止對藥師幫等所有電商供貨客戶告知函》,稱“藥師幫”、“淘寶”、“藥京採”、“好藥師”等網絡平臺長期以來以低價銷售公司產品,已嚴重影響市場價格,造成規範合作客戶無法正常銷售。決定自即日起禁止公司全國合作的所有客戶給以上平臺電商供貨,違者根據協議停止合作。

對此, 藥師幫發佈回應稱,藥師幫是互聯網藥品交易“第三方”服務平臺,提供的是平臺及技術服務,平臺自己不賣藥。藥企、藥品批發商、經銷商經資質審核通過後,入駐藥師幫進行藥品銷售。藥品怎麼賣、賣多少,這是由平臺賣家決定的,藥品貨權歸屬商家,自然定價也是商家說了算。

“藉助互聯網的力量,我們連接起一個個廣闊市場裡非常分散的終端,走進無數小鎮和村莊,這些分散的終端貢獻了藥品社會化零售的40%—50%份額,也正是品牌藥企們一直關注,潛力無限,卻難以有效覆蓋的‘廣闊市場’。”藥師幫在回應中表示。

據《電商報》瞭解,成立於2015年的醫藥B2B第三方平臺藥師幫,目前已在全國超過40多個城市提供藥店報貨業務。此外,全國700多家正規醫藥供應商,商家品種超過50萬,已有近5萬家藥店通過藥師幫平臺報貨。

這也並不是藥師幫首次被藥企抵制,早在2018年8月,陝西紫光辰濟藥業有限公司就以“未經授權擅自發布藥品信息、低價銷售藥品”為由,主張被告廣州速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藥師幫平臺開發方)承擔網絡侵權責任。

據瞭解,除了藥師幫遭到藥企的高調抵制之外,博洲藥業、九州通、揚子江藥業和陝西利君等十多家藥企也接連發布公告函,稱以藥師幫為首的醫藥電商零售平臺存在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問題,且損害了公司形象,決定予以抵制。

醫藥電商千億藍海的背後:藥企反撲多方爭奪

多方爭奪巨頭混戰

事實上,醫藥電商的千億市場早已成為電商巨頭們奮勇力爭的“香餑餑”了。

今年早些時候,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本地生活服務公司也宣佈,與武漢天濟大藥房深度合作,在當地正式上線7 X 24小時急送藥服務。據悉,武漢也成為了繼北京、廣州、深圳和杭州之後的第五個醫藥新零售標準化服務城市。

阿里健康O2O業務負責人介紹稱,“夜間送藥服務需求一直存在,只是比較分散,線下藥店24小時運營也很難覆蓋成本。通過互聯網多平臺流量匯聚分散需求,可以讓夜間藥店訂單量覆蓋夜間運營成本。”

早在2016年,阿里健康就已經聯合甘肅德生堂、江蘇百佳惠蘇禾等超過60家連鎖藥店,共同成立“中國醫藥O2O先鋒聯盟”進一步探索醫藥電商的多種可能性。而據阿里健康此前透露的信息顯示,目前中國醫藥O2O先鋒聯盟合作的連鎖藥店已達200家,全國覆蓋超過100個城市。

至於仍在輿論漩渦中的京東也緊隨其後,今年3月,京東旗下的O2O生活服務平臺京東到家宣佈,平臺醫藥健康業務在2018年迎來了高速增長。僅2018年12月,平臺健康業務GMV較2017年1月增長660%,訂單量增長540%。截至目前,京東到家醫藥健康頻道已經和全國90%以上的頭部連鎖醫藥商家達成了戰略合作。

此外,京東到家醫藥健康頻道的合作商家也高達400餘家,線上藥店超過2萬家,平臺的服務範圍已經覆蓋國內63個城市。京東到家方面還透露,醫藥健康線上消費人群主要為一二線城市中25-35歲追求健康、高品質生活的都市年輕人群。

物流行業的“一哥”順豐也通過自身的供應鏈優勢,橫向切入醫藥電商市場。先是在去年6月,順豐就首次向外界公佈了“順豐醫藥供應鏈‘方案+’”和“順豐醫院‘方案+’”解決方案”等一系列戰略佈局。

據順豐控股公佈的2018年業績報告顯示,2018年順豐新業務收入達171.89億元,較上年同比增長75.93%。其中,冷運及醫藥業務整體營收達42.4億,同比增長84.8%,營收佔比也上漲至4.67%。

不難發現,醫藥電商為順豐的營收上漲增色不少,而到了今年2月,順豐與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簽訂合作協議,雙方將在醫藥物流冷鏈配送、倉儲管理、物流增值服務等相關領域開展長期戰略合作。顯然,順豐未來在這一領域內的佈局也將會越來越頻繁。

醫藥電商千億藍海的背後:藥企反撲多方爭奪

政策監管迷霧重重

據《南方都市報》今年1月的報道,一份標示為“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請就《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送審稿)》(下稱“送審稿”)在網上流傳。該“送審稿”對網絡售藥方面作出了各項要求,尤其對網售處方藥方面顯示出“允許”的態度。

據其第八條顯示,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具備處方藥銷售信息與醫療信息機構電子處方信息互聯互通、實現共享的條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並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購買處方藥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另外有專門特殊管理要求的藥品(如麻醉、精神類等)不得網售。

這對於醫藥電商而言無疑是一個天大的利好消息,不過到了近日,與醫藥電商息息相關的政策走向卻充滿謎團。4月20日,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第二次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二次審議。法案的焦點在於,提出加強規範網絡銷售藥品行為,明確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

據《電商報》瞭解,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提出,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此外,草案還規定,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經營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資質進行審查,確保進入平臺經營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符合法定要求,並對發生在平臺的藥品經營行為進行管理。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銷售平臺服務。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佈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日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皆未表決,也就是說,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的規定到了現在依然是懸而未決的事情。但可以明確的是,該法案一旦通過,醫藥電商平臺們的發展或將毫無疑問直接進入冰冷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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