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警方破獲系列惡性搶奪老人財物案

2019年1月至3月期間,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連續發生多起老年人被搶奪現金和黃金首飾的惡性案件,影響惡劣。為了挽回社會不良影響,打擊違法犯罪份子的囂張氣焰,霞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組織專門力量,全力偵破該案。

抓得好

福建霞浦警方破獲系列惡性搶奪老人財物案

案 情 回 顧

4月21日凌晨3時許,刑偵大隊經縝密佈控,在蕉城警方的協助下,在蕉城區後山村一民房內成功抓獲涉嫌搶奪的犯罪嫌疑人吳某金。

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金(男,蕉城人,58歲)為無業遊民,因手頭拮据,於2016年起在霞浦周邊縣市流竄作案,利用冥幣充當真幣,專門欺騙老年人,以“丟包分錢”為由將被騙老人帶至偏僻處,後對老人隨身攜帶的現金及黃金首飾進行搶奪,至今已作案20餘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金因涉嫌搶奪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天上不會掉餡餅

莫讓貪心“砸”暈頭

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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