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看《犯罪心理》:做任何事情都必須重複3次的極端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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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成立了行為科學部門來研究連環殺手;該部門利用了犯罪心理學中很重要的犯罪側寫(Profiling)技術來找到兇手。

即使在今天,它也是一個相對較新的領域,幾乎沒有固定的界限或定義。

犯罪側寫的專業人員有一個共同的目標,那就是分析在犯罪現場收集到的證據,以及受害者和目擊者提供的陳述,以便對一個未知的罪犯進行描述;換句話說,是犯罪現場分析、法醫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的結合,對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和描繪,從而抓獲真兇。

從誕生起,因為犯罪側寫的神秘與高技術要求,這一話題就成為了眾多書籍、電視節目和類似《沉默的羔羊》等標誌性電影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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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片頭

其中,美劇《犯罪心理》更是延續了這一趨勢,探索FBI通過對連環殺手的描述來破案,在2005年至今的14年中,已經持續播出至14季。

而我呢,將開啟圖解《犯罪心理》的歷程,用更有趣的方式展示這一神秘的心理學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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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集開始,行為分析小組(Behavioral Analysis Unit,簡稱BAU)就收到了新的案件:佈雷德肖大學在7個月內發生了6起火災。

但當他們趕到學校時,做了第一件事:

不亮出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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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們的經驗,連環縱火犯一般不是以謀殺某一個人作為主要目的,而是想要表達自己對社會的不滿,將自身受到的挫折怪罪於社會,以求報復社會。

或者,平時從事的是努力卻得不到他人重視的工作,所以選擇用火來延伸自己的能力和控制力,求得社會的關注,獲得內心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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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BAU的辦案成員來到了罪案現場,但是不同於常規的FBI,他們的關注點不在物理環境的損害程度,也並沒有第一時間尋找物理痕跡,而是對人群產生了極大的關注。

因為連環縱火犯在縱火後,通常並不會離開現場。

而是會停留在縱火現場觀看,從一種病態的火災設置裡求得快感;縱火犯是需要體驗的

這就是為什麼在下一起縱火案發生後,BAU小組核心人物Gideon要求成員對火災現場人員進行拍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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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這次卻沒有這麼順利,隨著案件的調查,對常規縱火犯的側寫卻不能確定嫌疑犯。

其中最有違常規的是,該縱火犯在縱火後沒有在現場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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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BAU組內,每個人各司其職,有新聞發言人,有勇敢衝於前線的戰鬥人員,有能攻克幾乎所有網絡的黑客。

但這其中,還有一個靈魂人物:天才Reid。

這位最年輕的高級FBI探員,擁有化學、數學、工程學三個博士學位,心理學、社會學兩個學士學位,以及在修的哲學學位;具備超常記憶力,知識淵博到一開口就無法停止講話。

在小組斷了思緒的時候,Reid提出了新的線索。

目前的嫌疑犯縱火者,並不是典型的連環縱火犯,而是極端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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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極端強迫症究竟為什麼使兇手縱火呢?

若從常規犯罪側寫來說,縱火者是理智而清醒的;他們非常清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僅僅出於報復的心態而犯下罪行,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但是,對於極端強迫症患者來說,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言行,更無法依靠勸服或理智來阻止罪行的發生;換句話說,在他們的世界裡,放火不是ta的選擇,而是被迫做出的不得已的決定。

這起縱火案的兇手認為,是上帝選中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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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BAU是如何對一個從未見過的人進行犯罪側寫,從而找到兇手的,我將這個最精彩的過程留給你親自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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